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租赁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出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乙方个人私人门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具体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其他)。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2.1 租赁期限为(起止日期),共计(月/年)。
2.2 租金为每(月/年)人民币(金额),乙方需在每个(月/年)的(日期)前支付租金给甲方。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保证金和押金
3.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保证金将用于保障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2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四、租赁物的维护和装修
4.1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4.2 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大规模装修,如需装修,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
5.2 如一方违约严重,致使对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
6.1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新的合同。
6.2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租赁合同 篇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出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乙方个人私人门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具体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其他)。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2.1 租赁期限为(起止日期),共计(月/年)。
2.2 租金为每(月/年)人民币(金额),乙方需在每个(月/年)的(日期)前支付租金给甲方。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保证金和押金
3.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保证金将用于保障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2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四、租赁物的维护和装修
4.1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4.2 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大规模装修,如需装修,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
5.2 如一方违约严重,致使对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
6.1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新的合同。
6.2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 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两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二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后使用,水电费押金一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在租用甲方铺面交清一切水电费后,甲方退回水电费押金。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或更换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注明,不得转让给有油烟餐饮经营商。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铺面。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每年租金到期时乙方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租金。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以固定不能移动的物品不得拆除,设施清洁、完好地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铺面,并保证铺面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铺面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铺面,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XXX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XXXXXXX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XXX 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叁 年,自20xx年 3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 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三年租金分别为:
第一年: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租金单价为:50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744__元(大写:柒佰肆拾肆元整);
第二年:20xx年7月至2015年6月租金单价为:60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892.8__元(大写:捌佰玖拾贰元捌角);
第三年: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租金单价为:70元/平米/月。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1041.6__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壹元陆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
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贰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_(¥2678.4_元)作为保证金。
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
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
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 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
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
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 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 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2) 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九条 消防预防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
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
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私人门面出租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白云区 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年月日至日止,月租金为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顾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前收回门面。
乙方转租给第三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
但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未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乙方按规定如数交纳租金,提前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如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转让,甲方将收回门面。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门面的装修,在租赁期和解除合同时,须保持原状,转租时不得损坏。
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在营业房内私自烧电炉引起的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电火灾造成房屋损失的一切费用。
5、房屋现状,甲方提供的房屋门窗墙面地板、卷闸门、水表、电表完好无损,水电接通,房屋的维修和保养乙方自行负责。
维修费用自理。
6、乙方租赁期间,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工商、税务、房屋出租税、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乙方自己承担,并按时交纳,甲方将不负责。
合同期满如不能继续租赁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的清单给甲方,乙方应即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拖延一天甲方将罚乙方每天壹佰元(¥:100元)人民币以上,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以上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补充。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注:水费卡、电费卡当面交清,电费全部清楚、水电全部清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