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紧急的资金需求,而此时机动车典当合同就成为了一种解决办法。机动车典当合同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机动车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取一定金额的借款。本篇将详细探讨机动车典当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机动车典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其次是机动车的详细信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然后是借款金额和利率的约定,借款人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能够获得多少金额以及需要支付的利息。最后是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规定,借款人需要明确自己需要在何时归还借款以及如何进行还款。此外,合同中还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在签署机动车典当合同之前,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借款人应当对典当行进行一定的调查和了解,确保其合法经营。其次,借款人需要对自己的机动车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抵押金额。此外,借款人还需要了解借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还款。最后,借款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特别是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机动车典当合同的签署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一种风险和机遇并存的选择。一方面,典当车辆可能会对借款人造成经济上的压力,尤其是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如期归还借款的情况下。另一方面,典当车辆也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解决资金需求。因此,在签署机动车典当合同之前,借款人需要充分权衡利弊,确保自己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总之,机动车典当合同是一种解决紧急资金需求的选择,但是借款人需要在签署合同时谨慎对待。借款人应当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对典当行进行调查和了解。同时,借款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保能够按时还款。只有在充分掌握信息和权衡利弊之后,借款人才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机动车典当合同。
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二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典当合同作为一种解决紧急资金需求的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使用。机动车典当合同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机动车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取一定金额的借款。本篇将探讨机动车典当合同的特点和优缺点,并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机动车典当合同的特点是灵活快捷。相比传统的贷款方式,典当车辆可以更快速地解决紧急资金需求,因为典当车辆不需要像申请贷款那样繁琐的手续和审核过程。此外,机动车典当合同的金额通常较大,可以满足一些较为紧急的资金需求。
然而,机动车典当合同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风险。首先,借款人需要将自己的机动车抵押给典当行,这意味着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无法使用自己的车辆。此外,借款人需要按时归还借款,否则典当行有权处置抵押车辆。另外,典当车辆的利率通常相对较高,借款人需要承担较高的利息成本。
对于借款人来说,签署机动车典当合同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借款人需要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确保能够按时归还借款。其次,借款人需要了解典当行的信誉和经营情况,选择一个可靠的典当行。此外,借款人还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如利率和还款方式。
对于典当行来说,签署机动车典当合同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典当行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一定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其次,典当行需要对典当车辆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抵押金额。此外,典当行还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特殊情况的方式。
总之,机动车典当合同作为一种解决紧急资金需求的工具,具有灵活快捷的特点。然而,借款人在签署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典当行也需要对借款人和典当车辆进行评估和审核。只有在双方充分了解和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之后,机动车典当合同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三
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四
典 当 行:
当 户: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合同编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JF-2009-005
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五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
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
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
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
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
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典当合同 篇六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
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
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
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
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
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
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