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精简5篇】

时间:2017-01-01 04:38: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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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梯设备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是确保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履行等方面来探讨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合同主体:买卖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 合同标的:即电梯设备的买卖交易。

3. 合同价格:买卖双方约定的购买价格,包括设备本身的价格、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

4. 合同约定条款: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技术参数、交货时间、验收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5. 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二、合同的内容

1. 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购买的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设备的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以确保设备按时交付并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4. 设备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支付方式,包括首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5. 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和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合同的履行

1. 交付和验收: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设备,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验收。

2. 支付款项: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受支付。

3. 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总之,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在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电梯设备的需求也日益增多。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确保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履行等方面来探讨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合同主体: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 合同标的:即电梯设备的买卖交易。

3. 合同价格:买卖双方约定的购买价格,包括设备本身的价格、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

4. 合同约定条款: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技术参数、交货时间、验收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5. 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二、合同的内容

1. 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购买的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设备的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以确保设备按时交付并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4. 设备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的支付方式,包括首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5. 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和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合同的履行

1. 交付和验收: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设备,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验收。

2. 支付款项: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受支付。

3. 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在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篇三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旨在明确买方与卖方之间关于电梯设备的买卖事宜的权利义务。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下面是一些关键条款和注意事项:

1. 商品描述: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所购买的电梯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买方应仔细核对商品描述,确保与需求一致。

2. 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应明确规定电梯设备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交货时间的要求,卖方应尽力满足。

3.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电梯设备的总价和支付方式。买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和尾款,卖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按时交付商品。

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合同中应规定卖方对所售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卖方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6. 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仲裁机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7. 合同解除:合同应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在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一方严重违约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被解除。

以上是一些电梯设备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关键条款和事项。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公正、合法和明确。合同的签订将为双方的交易提供法律保障,促进买卖双方的合作和发展。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篇四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篇五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电梯是一种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垂直升降机,装有箱状吊舱,用于多层建筑乘人或载运货物。

  电梯买卖合同范文一

  买方(甲方)

  单位名称: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

  XXX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XX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 XX号 电 话: XXX 传 真: (0535)691XXX 邮 编: 264001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银行帐号: XXXXXXXX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

  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

  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

  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 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 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

  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 日历天。

  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 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

  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 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 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 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

  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

  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 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 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

  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

  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帐号:37001667460050148236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 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

  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电梯买卖合同范文二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

  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

  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12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12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

  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

  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

  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

  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精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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