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精选3篇】

时间:2014-03-07 09:27: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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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篇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相较于有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雇主和雇员的需求。然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双方应当自愿签订合同,不得强迫或欺骗对方签订。劳动者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雇主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其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满足公平原则。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议,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合同。雇主不得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强制劳动者签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总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自愿原则、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只有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雇主和劳动者的共赢。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篇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的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使雇主能够更灵活地安排劳动力,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也能够给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就业机会。然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雇主和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雇主不得以强制手段或欺骗手段强迫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其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满足公平原则。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议,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合同。雇主不得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强制劳动者签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总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自愿原则、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只有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雇主和劳动者的共赢。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篇三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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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范文:

  编号: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 :____

  经营地址 :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 性别 :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____元或按 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

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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