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的报道 篇一
近日,一项新的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即将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社会保障。
根据新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员工是否需要缴纳公积金,并将其写入合同中。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过去,许多用人单位并未按时或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给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有的员工甚至在离职时发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并没有存入任何资金。这种情况在一些小微企业中尤为突出。而新政策的出台,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政策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所有劳动者都必须缴纳公积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法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缴纳公积金。这一点在新政策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缴纳公积金,并明确约定缴纳的比例和金额。这样一来,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又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劳动者来说,公积金的缴纳意味着他们的社会保障将更加完善。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不仅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障,还可以用于购房、教育等方面。而将公积金的缴纳写入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的不规范操作。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对这一政策的实施表示担忧。他们认为,将公积金的缴纳写入劳动合同,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负担较重的小微企业来说,这种负担将更加明显。他们担心这一政策的实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总体来看,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的政策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负担。只有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的报道 篇三
关于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的报道
工会要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并写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广州市总工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当职工与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争议时,工会要调查分析情况,支持和指导职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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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解决好外来工住房公积金问题
据介绍,自广州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大部分单位和职工已按规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目前,广州市仍有一部分单位以各种借口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少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了缴存账户的职工已经有接近300万人。他表示,当前没有参与缴存的单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整个单位的职工都没有参与缴存,二是单位仅仅为部分职工开设了缴存账户。
对此,《通知》提出,将着重解决好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和正常缴存问题;解决好外来工、劳务派遣工、事业单位合同工和其他形式用工没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解决好因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引起的争议问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广州将重点做好住房公积金催缴、督缴工作,“未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比例将会逐步减少”。
公积金执行情况定期接受职工监督
今后,企业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就像是给职工缴纳社
保一样,被纳入正式劳动合同文本《通知》要求,单位在制定、修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工会要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并写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中心还在与劳动部门协调,下一步将争取把公积金缴纳写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
单位帮职工缴交多少公积金,还要“晒”出来接受监督《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把公积金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使职工及时了解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当职工与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发生争议时,工会要调查分析情况,支持和指导职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