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合同【经典6篇】

时间:2019-06-06 04:33: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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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合同 篇一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国际贸易已成为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货物进口合同在跨国贸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重点探讨货物进口合同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货物进口合同是指进口方与出口方之间就进口货物的交易条件、规格、价格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合法协议。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需就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详细商议,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中还应包含有关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货物进口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货物的描述和规格,包括货物的品名、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等。这些信息对于确保货物的质量和真实性至关重要。其次是价格和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货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因价格争议导致的纠纷。此外,合同还应包括货物的交付方式和时间,并规定交付地点、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最后,合同还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进口方来说,应按时支付货款,并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的进口手续。对于出口方来说,应按时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双方需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货物进口合同中,双方还应注意一些重要事项。首先是合同的合法性,双方应确保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是风险分担,双方应明确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此外,合同中的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货物进口合同在跨国贸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密切沟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以提升货物进口合同的效力和可靠性。

货物进口合同 篇二

随着全球贸易的快速发展,货物进口合同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起着促进跨国贸易的作用。本文将重点探讨货物进口合同的重要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提升合同的效力。

货物进口合同是进口方与出口方之间就进口货物的交易条件、规格、价格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合法协议。货物进口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在货物进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需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是合同的履行时间和方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办法。其次是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双方应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另外,双方还应注意合同中关于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的约定,以确保支付的准时和安全。最后,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也是需要双方关注的重点。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和违约后的补救措施,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为提升货物进口合同的效力,双方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是明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的具体性和明确性,避免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其次是加强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合同的监督和检验来提升合同的效力。对进口方来说,可以引入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口方来说,可以通过合同监督机构对货物的交付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综上所述,货物进口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密切沟通,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方式,同时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争议解决方式,以提升货物进口合同的效力和可靠性。

货物进口合同 篇三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4、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5、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6、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进口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双方就进口货物的运输预约保险议定下列各条件以资共同遵守:

  (1)保险范围

  甲方从国外进口的全部货物,不论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买方办理保险的,都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内的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在发生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运费可用实际运费,亦可由双方协定一个平均运费率计算)。

  (3)保险险别和费率

  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货物种类、运输方式、保险险别、保险费率。

  (4)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按照所属乙方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战争条款”“航空运输综合险条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5)投保手续

  甲方一经掌握货物发运情况,即应向乙方寄送起运通知书,办理投保。通知书一式五份,由保险公司签认后,退回一份。如果不办理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不予理赔。

  (6)保险费

  乙方按甲方寄送的起运通知书照前列相应的费率逐笔计收保费,甲方应及时付费。

  (7)索赔手续和期限

  本合同所保货物发生保险范围以内的损失时,乙方应按制定的“关于海运进口保险货物残损检验和赔款给付办法”迅速处理。甲方应尽力采取防止货物扩大受损的措施,对已遭受损失的货物必须积极抢救,尽量减少货物的损失。向乙方办理索赔的有效期限,以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之日起满一年终止。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乙方提出延长索赔期。

  (8)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货物进口合同 篇五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单号码:________ 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________ 名称:________ 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 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货物进口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国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_________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本附件为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位│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物进口合同【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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