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 篇一
装饰施工合同是指业主与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了双方在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份合同是保障双方利益,确保装饰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装饰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范围和工期:合同应明确约定装饰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装修的区域和具体的项目,如墙面涂料、地板铺设、门窗安装等。同时,还需要约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工程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装饰工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同时,还需要约定支付方式和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3. 材料和设备:合同应明确约定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以确保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
4. 工程质量和保修期:合同应明确约定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和保修期限,以及双方在质量问题和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5. 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合同应明确约定装饰工程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噪音、施工污染的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补偿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途径,如仲裁或诉讼。
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之前,业主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业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改和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性。
装饰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和风险,保障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因此,在选择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之前,业主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要求,选择信誉良好的装饰公司,并与其签订合同,以确保装修工程的成功完成。
装饰施工合同 篇二
装饰施工合同是指业主与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了双方在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份合同不仅是装修工程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装饰施工合同的签订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合理:合同应该公平合理,双方权益得到保护。不应将不合理的责任和义务全部转嫁给业主,也不应将不合理的要求全部强加给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
2. 明确详细:合同应该明确详细,具体约定装饰工程的范围、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避免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给后续工程进度和质量带来不确定性。
3. 合法合规: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4. 保密性:合同应具有保密性,避免将合同内容泄露给其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密义务。
5. 诚实守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相关信息,如工程实际情况、费用等。
装饰施工合同的签订不仅需要业主和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双方的信任和理解。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规范施工过程,确保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业主在选择装饰工程公司或承包商时,应选择信誉良好、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公司,并与其签订合同,以确保装修工程的成功完成。同时,业主也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装饰施工合同 篇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装饰施工合同 篇四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装饰施工合同 篇五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XX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1.5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1.6工程质量:
1.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依据《XX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工期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
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4.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4)《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
费用由乙方承担。
4.4.5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4.6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4.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5.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7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5。8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
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⑴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金额(万元)
备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索赔程序
⑴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当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0.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0.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
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可通过进行调解;
12.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XX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附件
⑴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数
量
单价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
装饰施工合同 篇六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2)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整。(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备注: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三年,水电工程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