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 篇一
产品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用于约定买卖双方在产品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介绍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基本要素
产品买卖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 合同名称和双方信息:合同应明确标注为产品买卖合同,并在合同首部注明买卖双方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2. 产品信息:合同应详细描述被买卖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确保双方对产品的了解一致。
3.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品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货币种类、支付期限和方式等。
4. 交货方式和时间: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品的交货方式(如送货、自提等)和交货时间,以确保双方按时完成交付。
5. 运输和保险:如果产品需要运输,合同应明确约定运输方式、费用承担方和保险责任等事项。
6. 担保和售后服务:合同可约定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内容,以确保买方的权益。
7. 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二、合同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达,以避免产生争议。
2. 法律合规性: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合同法的规定。
3. 协商一致原则:合同的内容应经过买卖双方的协商一致,并应当有书面记录。
4. 签约代表的权限:签署合同的代表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授权和权限,以免发生无效合同的情况。
5. 合同的保密性:合同应保密,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以保护商业秘密和双方的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并在合同签署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产品买卖合同 篇二
产品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一种重要合同形式,本文将介绍产品买卖合同的起草要点和常见纠纷解决方式。
一、起草要点
1. 合同明确:合同应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关键信息,以避免后续争议。
2.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品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货币种类、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建议在合同中详细列出价格构成和支付时间节点,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3. 交货方式和时间: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品的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确保买卖双方按时履行义务。在约定交货时间时,应考虑到生产周期、运输时间和其他可能影响交货的因素。
4. 运输和保险:如果产品需要运输,合同应明确约定运输方式、费用承担方和保险责任等事项。特别是对于国际贸易,合同应明确约定国际贸易术语(如FOB、CIF等)和相关责任承担。
5.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合同可约定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内容,以确保买方的权益。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6. 解除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合同的解除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产生争议。
二、常见纠纷解决方式
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方式相对快速、便捷,能够保持双方的关系稳定。
2. 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具有强制力,可以有效解决双方的争议,但需要支付一定的仲裁费用。
3. 诉讼:作为最后的解决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法院进行诉讼。诉讼程序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最后,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同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产品买卖合同 篇三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称
交货
时间
品种规格
单位(kg)
数量
保护价(元/kg)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执行
外观质量: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三条菌种的提供方式为□买方提供:□卖方自备;买方提供菌种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对菌种验收的方式为菌种价格为
元/瓶,合计: 元;菌种价款结算方式为□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定金:买方□是/□否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抵作收购款/□返还买方)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产品买卖合同 篇四
买受人(甲方) :联系人:
出卖人(乙方): 联系人: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如下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单价,总计金额。
网络综合布线材料清单及报价:
序号名称规格程式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小计
18多4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中心管式62。5/125;9/125F—NET米
214多10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层绞式62。5/125;9/125F—NET米
36多轻铠室外光缆中心管式62。5/125F—NET米
合计(人民币大写) ¥:
金额性质:此价含增值税
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见第一笔款电汇单后在天内到货。
第一条综合布线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损耗(DB/KM)1310NM≤ 0。36 1550NM≤0。22 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 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两日内)产品质量保障20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检验数据报告,等。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左右金额:计 万元。
其余货款:)在货到后个月内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终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产品不能满足买受人预先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维修或换货,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买受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30%。
4、如买受方末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则按合同应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如出卖人末在合同期内按时交货,则也按合同应交付货物金额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 F—NET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按原厂产品保修条款进行质保。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自签字并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与原件同时有效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项:
买受人(甲方):(盖章) 出卖人(乙方):(盖章)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20xx年 9月 26日 日期:20xx年 9月26 日
产品买卖合同 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一、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供方按如下条款向需方销售如下产品:
二、交(提)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由于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费用需方自理。
三、计量检验标准:需方现场验货,供方计量装车。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当日需方向供方指定账户打款500万元,合同剩余货款于一周内付清。需方根据实际拉运数量结算,供货完毕后需方付清货款,货款两清。供方根据实际出库重量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按货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根据对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款两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买卖合同 篇六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管材和阀门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质保期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供方应即时维修,配合需方解决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六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