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投资建设审计报告【经典3篇】

时间:2011-04-09 02:25:1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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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资建设审计报告 篇一

近日,最新的投资建设审计报告发布,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该报告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揭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首先,报告指出了一些项目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项目的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导致了资金的浪费和挥霍。另外,一些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腐败和不透明的现象,使得部分资金流失和被侵占。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利益,也影响了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报告还指出了一些项目在规划和设计方面的问题。有些项目在规划过程中存在着片面性和盲目性,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导致了项目的效益不佳和资源的浪费。另外,一些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和不科学的现象,使得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展和建设效果。

最后,报告还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报告建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在规划和设计方面,报告建议加强对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审查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不合理和不科学的情况。

总之,最新的投资建设审计报告揭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这对于进一步推动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提高项目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认真对待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最新投资建设审计报告 篇二

最新的投资建设审计报告近日发布,对一些重要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揭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这份报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让人们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效益产生了更多的思考。

报告指出了一些项目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项目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浪费和挥霍的现象,没有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导致了资金的流失和浪费。另外,一些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腐败和不透明的现象,使得部分资金被侵占和流失。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利益,也影响了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质量。

报告还指出了一些项目在规划和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项目在规划过程中存在着片面性和盲目性,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导致了项目效益的不佳和资源的浪费。另外,一些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和不科学的现象,使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展和建设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报告建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在规划和设计方面,报告建议加强对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审查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不合理和不科学的情况。

这份最新的投资建设审计报告对于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认真对待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公众也应该关注和参与到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中,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提高效益。

最新投资建设审计报告 篇三

最新投资建设审计报告范文

  导语:投资建设审计报告主要从审计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问题处理;整改措施进行讲述。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投资建设审计报告,欢迎阅读。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08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03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08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06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07年及2008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

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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