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优秀3篇】

时间:2017-01-08 01:46:49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暑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

题目:农村教育现状及挑战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地区的教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农村教育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包括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为了改善农村教育的现状,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1. 引言

农村教育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多个农村地区的教育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分析了农村教育所面临的挑战。

2. 教育资源不足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首先,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教室、实验室等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环境。其次,农村地区的教材和教学资源也相对匮乏,教师和学生缺乏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材料。

3. 师资力量不足

农村地区的师资力量也是一个问题。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地区的教师普遍存在教育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教育质量,也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困难。

4. 教育质量不高

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普遍不高。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足等原因所致。农村学生的教育机会相对较少,缺乏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支持。

5. 改善农村教育的建议

为了改善农村教育的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教育投入。政府应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

(2)提升师资力量。政府可以通过培训计划和奖励措施吸引更多有素质的教师来到农村地区,提升农村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经验。

(3)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质量。

(4)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农村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应重视孩子的教育,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支持。

6. 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认识到农村教育面临的挑战,包括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为了改善农村教育的现状,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暑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二

题目: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及需求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农村老年人普遍面临着经济困难、医疗保障不足、社交活动缺乏等问题。为了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1. 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生活状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多个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生活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分析了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2. 经济困难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普遍面临着经济困难。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村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农村养老保险金较低,生活费用较高,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他们的经济困难导致了他们在医疗、居住和生活品质等方面的困扰。

3. 医疗保障不足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医疗保障方面面临着许多问题。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无法享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他们往往需要面临长时间的等待、高昂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资源匮乏等问题。

4. 社交活动缺乏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社交活动方面也存在问题。由于交通不便、社交资源有限等原因,农村老年人往往缺乏社交活动的机会,导致他们的社交圈子较小、社会参与度较低。

5. 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建议

为了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投入,提高退休金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3)建设社区活动中心。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合作建设社区活动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社交活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交流的机会。

(4)加强社会关爱。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的关爱,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6. 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认识到农村老年人面临着经济困难、医疗保障不足、社交活动缺乏等问题。为了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和努力,才能为农村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暑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三

,文章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

  暑假期间我对村民自治问题展开社会调查,我对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议、民主监督四方面情况的调查总结如下: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整体推进。

  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

  (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

  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的.三种投票形式,流动票箱投票仅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村没条件进行大会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场、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卖票”现象。因而,村级民主选举的规定与选民本身的需求明显地相背离,选举中投票率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选民民主意识的强弱。

  (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

  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

  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

  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时候,就当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言,具有规范某个法律行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备其相应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在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运行中,如何求得成本与效益的相对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

  (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3、整体推进——民主选举中的对策措施:

  (1)在引导与磨合中,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软环境。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理念与思想,再好的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也会走样变形。不断丰富的村级民主选举实践,是营造民主法治环境的大课堂。对于广大村民来说,只有他们认识到自己由权力的对象不同村里不同的条件所决定。

  对于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采用村民会议,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其次,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规定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实行民主管理,还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

  二、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实行民主决策,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委决策上的本质体现;加强民主决策,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个重大课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xx大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我国有八亿农民,实现村民自治是农民当家作主的一种体现,而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决策关系重大,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最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决策的因素更为复杂,民主决策可以将决策失误的风险降到最低点。民主决策对农业更具特殊意义,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往往是一着不慎,几年难翻。

  其二,决策是群众关注的热点。

  需要民主决策的事,一般是比较重大的问题,不可能把一些琐事拿来“民主”一番。既然是比较重大的问题,没有群众民主参与,村民自治就失去重心。

  其三,民主决策影响其它三个民主

。决策是否民主,是对民主选举质量高低的检验,所选的村委会成员素质高,决策一般会民主,反之,民主决策就会走形;民主决策是民主管理的先决条件,民主决策才能使决策科学,而科学的决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决策是民主监督的重点,如前所述,民主决策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当然就是民主监督的重点了。

  党的xx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要领导人民,当好家、作好主,必须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民主监督,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

暑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优秀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