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最新4篇】

时间:2012-08-05 02:28: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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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教育收费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学校积极开展了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以确保教育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以下是我校在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报告:

一、问题发现:

1. 学费收取不透明:在部分班级中,学费的具体用途未经充分告知,学生和家长对学费的使用情况缺乏了解。

2. 非必要收费项目较多:在一些班级中,存在一些非必要的收费项目,如额外的辅导班费用、杂费等,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

3. 收费标准不一致:不同班级之间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学生和家长感到不公平。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将制定明确的学费使用规定,并将其公示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确保学生和家长对学费的使用情况有所了解。

2. 精简收费项目:学校将从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出发,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和筛选,取消不必要的收费项目,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3. 统一收费标准:学校将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确保不同班级之间的收费一致,消除不公平现象。

三、后续工作:

1. 监督检查: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宣传教育:学校将通过宣传校园内外的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情况,增强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面对面沟通:学校将组织学生家长会等活动,邀请学生和家长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

通过此次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学校发现了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学校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努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加透明和合理的教育收费服务。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教育收费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为了确保教育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我校积极开展了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以下是我校在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报告:

一、问题发现:

1. 收费项目不明确:学校在收费项目的公示上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导致学生和家长对收费项目的理解和认可程度不高。

2. 收费标准不合理:学校在制定收费标准时,未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导致收费标准过高或过低,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或者影响教育质量。

3. 收费流程不规范:在部分班级中,收费流程不规范,学生和家长难以获取收费相关的准确信息,增加了他们的不信任感。

二、改进措施:

1. 优化收费公示:学校将制定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和家长对收费项目的了解和认可。

2. 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和调研,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3. 规范收费流程:学校将制定明确的收费流程,并通过培训和宣传等方式,确保收费流程的规范和透明。

三、后续工作:

1. 建立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教育收费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将通过校园内外的宣传活动,加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提高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持续改进:学校将定期进行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加透明和合理的教育收费服务。

通过此次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学校发现了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学校将持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6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

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6.10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四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荆价发[2009]2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学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项目: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无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

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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