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篇一
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随着温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本次预算工作报告中,我们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温州市的财政收入达到了XX亿元,超过了预算目标。这主要得益于温州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和财税政策的积极调整。同时,我们也要承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预算项目的执行效果不佳、预算监管不够严格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让我们来看一下未来一年的预算工作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将聚焦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首先,我们将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最后,我们将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例如,我们将加强预算与绩效管理的结合,通过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同时,我们还将推进数字化财政建设,提高财政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财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我要感谢全体财政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正是你们的努力和智慧,才使得温州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相信我们将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为温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篇二
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中,温州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财税政策,稳定财政收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本次预算工作报告中,我们将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首先,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温州市的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根据统计数据,去年温州市的财政收入达到了XX亿元,同比增长XX%。这主要得益于温州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税政策的积极调整。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支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的执行效果不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温州市财政部门将聚焦以下几个重点工作。首先,我们将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我们将继续完善财税政策,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最后,我们将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行。其次,我们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工作,强化风险防控,提高财政工作的风险防范能力。
最后,我要向全体财政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正是你们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才使得温州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相信我们将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为温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篇三
温州市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经济适用、符合国家及院有关财务制度原则,对单位内部(研究室、职能处室)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形成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温州市财政部门预算的工作报告,内容如下:
2017年4月17日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温州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财税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紧扣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增长7.0%的计划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因“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到位,根据中央“营改增”收入划分方式调整有关规定,调整上年同期基数,同口径增长7.7%(按上年收入口径调整2016年执行数,则完成预算的101.9%,同口径增长9.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7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比上年自然增长16.9%,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12.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8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53.92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32.67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204.2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4.5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8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93.01亿元),收入合计993.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7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27.04亿元(包括上解省支出108.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5.89亿元、设立稳定调节基金75.59亿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57.10亿元),支出合计993.79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和营业税178.59亿元,增长5.7%,其中营业税及营改增增值税87.43亿元,增长13.6%;收入增长,主要是营改增前清票清税带来较多增收。企业所得税46.34亿元,下降0.7%。个人所得税19.37亿元,增长18.3%。非税收入68.50亿元,增长22.4%。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68.12亿元,完成预算的95.7%,下降2.3%;支出下降,主要是省补“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由于省级补助标准未出台,部分县市尚未完成预算支出,如剔除该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5.0%。教育支出162.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增长9.8%(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14.0%)。科学技术支出13.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1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增长2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21.1%,增长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8.6%。
2、市级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8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根据中央“营改增”收入划分方式调整有关规定,调整上年同期基数,同口径增长7.8%(按上年收入口径调整2016年执行数,则完成预算的103.3%,同口径增长10.4%)。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7.0%。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年初支出预算,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本级支出。
市级总体收支(平衡)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48.19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18.83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43.64亿元、区上解省收入28.03亿元、区县上解市收入6.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27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8.70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5.50亿元),收入合计248.2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61.56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26.83亿元、区上解省支出28.0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4.87亿元、设立稳定调节基金16.75亿元、中央税返还区支出7.21亿元、补助县市区和结转下年项目支出65.47亿元),支出合计为248.27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和营业税32.88亿元,增长7.3%,其中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23.00亿元,增长16.6%;收入增长,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与营改增前清票清税原因。企业所得税9.79亿元,下降8.8%。个人所得税5.65亿元,增长16.5%。非税收入15.84亿元,增长29.4%。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4.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7.1%。教育支出22.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11.9%。科学技术支出3.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13.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增长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4.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7.8%,同口径增长22.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4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1.90亿元,调入资金8.22亿元,收入合计716.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4.81亿元,完成预算的124.6%,同口径增长32.3%;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34.2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还本支出197.90亿元,支出合计716.9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主要是去年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和县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增加较多因素。
2、市级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0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5%,同口径增长21.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5.55亿元,调入资金1.41亿元,收入合计347.4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8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同口径增长27.0%;加上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46.93亿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8.0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4.3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18亿元,支出合计347.40亿元。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执行数为444.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26.5%(剔除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因素,同口径下降0.8%)。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期执行数为392.69亿元,完成预算的99.0%,比上年增长49.3%(剔除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因素,同口径增长13.6%)。收支相抵,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52.26亿元。
2、市级
2016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执行数为165.09亿元,完成预算105.1%,比上年增长23.0%(剔除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因素,同口径下降3.4%)。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期执行数为155.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45.2%(支出增加较快,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2014年-2016年三个年度支出在2016年发生,剔除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因素,同口径增长12.1%)。收支相抵,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9.5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9亿元,完成预算的72.3%(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县市部分国有资产产权处置一次性收入实施进度慢于预期),比上年增长3.3倍;加上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566万元,收入合计7.1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亿元,完成预算的41.8%(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比上年增长94.1%;加上按照中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出资金4.9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1亿元,支出合计7.1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31万元,完成预算的64.6%,比上年下降43.8%;加上动用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204万元,收入合计3535万元。收入下降,主要是上年高基数影响及部分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利润和收益下降原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91万元,完成预算的77.6%,比上年下降3.2%;加上按照中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出资金444万元,支出合计3535万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9.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0.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8.5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2016年末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13亿元、专项债务349.57亿元。
3、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82.8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27亿元、专项债券165.54亿元。
二、2016年财税主要工作成效
(一)认真研究落实上一届人大会议有关决议
一是稳增长,促转型。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推动政策加力增效,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市区置换债券总额达182.81亿元,通过市区存量债务置换节约财务费用约7.3亿元。安排政府投资预算58.4亿元,重点保障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及“五水共治”、“交通治堵”、“市政管养提升”、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建设。全力打造“浙南美丽水乡”,全年市本级共筹集安排水乡建设资金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47.56亿元,全市共完成总投资129.5亿元,我市水利建设投入已连续六年居全省前列。支持搭建“跨境电商”、“一达通”、保税物流中心等一批推动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政府平台,开启温州“互联网+外贸”新时代。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制定《支持我市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机器换人”、“腾笼换鸟”等工程,统筹省、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25亿元,支持提升装备制造业。设立10亿元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率全省地市之先出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办法,打通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通道,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抓重点,增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报告及市委市政府历次会议精神,落实重点工作,增创发展优势。精编细编“四大预算”,将五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落实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和市区财政体制,完善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生态园、浙南科技城和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财政体制,瓯海区街财政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制订市政基础设施、排水设施管养经费保障方案,理顺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2016年全市三农总投入269.58亿元,同比增长20.4%。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全面推进3个特色园项目建设,支持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推动全市24个PPP项目完成采购签约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全市共16个项目被列入全省第三批PPP推荐项目,数量、金额均居全省第一,1个项目列入财政部示范。政府产业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市基金规模达到64亿元(市本级达20亿元),市级成功设立6支子基金,规模35.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27亿元。省市合作设立温州基础设施财政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积极助推“大拆大整”,出资设立温州中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市区2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向国开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成功获批98亿元,已发放贷款资金13亿元。
三是强改革,优管理。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调整完善公务交通、公务出行2项公务交通保障经费定额和临时人员经费预算定额。以市政协及瓯海区为试点,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财政预算透明度不断提升,市级财政透明度在清华大学发布的排名榜上位列全国第十、全省第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市级预算单位分类管理,实现远程审核支付财政资金。积极盘活沉淀资金,加强结转资金清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购买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市本级全年安排约4700万元用于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开展省级购买试点改革,涉及全市45个公共服务项目资金2.4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实施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和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等创新购买方式,全力推进政府采购“直通车”改革,审批、审核事项精减率达91%。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率全省之先开发应用《数字财政服务平台》,全市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77万笔,共计8978万元。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全年约80亿元财政资金完成竞争性存放,实现招标资金量与招标次数双增长。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连续三年获得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完善农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考核体系,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创新开展精准扶贫试点。
四是减负担,惠民生。制订财税《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6年全市财政地税部门共减免各项税费约5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政府信保基金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全年信保基金共承保2644户,金额26.3亿元。结合“放管服”改革,规范收费目录清单,落实取消免征和降低标准涉及13个部门的25项收费,全市合计减收4058万元。助力全市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登记,新办个体工商户不再颁发税务登记证。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国税部门推出17项扶持措施,对4268户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实施清单式服务。加强失业保险费率管理,实施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至1%,减征企业失业保险费5863万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年市级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7.1%。健全社保、卫生、生态、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保障机制,安排“十大民生实事工程”资金7.2亿元。支持推进国家级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办医改革,完善市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被列为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安排2016年公交亏损补贴2亿元。加强地方储备粮食经费管理,统筹安排市级储备粮油经费7200多万元,确保“米袋子”安全。完善基础教育一般性项目经费按照生均拨款机制和高校综合定额拨款机制,做好肯恩大学、安防学院经费保障。支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完善“1+X”政策体系,下达年度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经费1.3亿元,落实教育经费可携带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拨付各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1.6亿元,保障对象已达6.3万户。大力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助推生态市建设;全市积极争取到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和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6亿元。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过去一年,市财政地税部门承办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4件,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98件,共计202件,承办件数量居全市前列。其中主办件20件,会办件182件,内容主要涉及公共财政、政府投资、经济建设、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税收政策优惠等多个方面。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做到了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同时,按要求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一年来主办的20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为“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少数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不到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加强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7年财税经济形势分析
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看,一方面是房地产业回暖,另一方面主要是诸多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如“营改增”全面实施前清票清税带来较多增收,非税收入集中入库推动地方收入增收等,从而去年总体收入形势好于预期。展望2017年,机遇与挑战并存、荣耀与艰辛同在。有利因素在于:我市已基本修复金融生态,进入全面开展“三大转型”、加快建设“三个城市”的转型发展快车道;供给侧改革下,产业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将有助于体制机制改革的红利进一步释放。不利因素在于:由于当前实体经济运行还比较困难,外贸出口低位运行,“营改增”等减税政策效果逐渐显现,一次性增收因素难以维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预计2017年收入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同时对收入测算也增加了预判的难度。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更是实现浙江新方位下温州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全力推进“大拆大整”“大建大美”、打开城市转型和经济转型的广阔空间、呈现出温州发展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下,我们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以及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基本同步的要求,以及全省今年收入安排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初步安排建议为增长7.0%。
(二)2017年政府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系列财税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眼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深化财税体制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为巩固提升我市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三)2017年财政收支重点
1、落实减税降费,依法组织收入
贯彻中央有关减税清费政策,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落实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后续工作,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使企业轻装上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大清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收费清单制度。
2、推进支农扶贫,建设生态文明
推进农业产业升级,支持“一区一镇”创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农村宜居环境、实施乡村民宿发展规划,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升农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畜产品两追行动,创建标示标牌示范县。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继续实施“五水共治”,重点保障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蓝色海湾治理,促进农业可再生资源恢复。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完善扶贫考核激励机制,开展精准扶贫试点,探索财政资金折股量化低收入农户,实施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另一方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生态保护成效和资金分配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贯彻水源保护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原则。支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的投入。理顺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配合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补贴机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加大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3、落实科教兴国,强化文体建设
教育方面,着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一般性项目经费按照生均拨款、特殊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的机制;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激励模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各高校中长期预算编制,完善高校综合定额拨款机制,逐步建立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训成本和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长效投入机制。科技方面,全面提升温州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完善科投基金使用模式,建立完善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全面贯彻实施科技“新十条”政策,支撑鼓励在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职创业创新。文体方面,进一步规范文化礼堂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深化提升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全面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历史名城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园区及重点文化企业。继续加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多渠道拓展体育健身场地,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会主体的体育发展格局。
4、健全社会保障,完善医保制度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达到135元,其中温州市区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170元。健全就业保障制度,继续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推进医疗救助,巩固脱贫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470元;其中温州市区标准为850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5元,达到50元;健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全面推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5、创新扶持方式,推进转型升级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为主线,坚持抓大扶小、破立并举、保稳促调,全力优存量、促增量、调结构、强创新、优服务、稳增长,实施新兴产业聚焦培育行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9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紧盯领军和高成长企业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长效服务机制,细化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夯实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促进精准用好市级专项资金,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实质性运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功能,加快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进度,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有关财政资金逐步由“补建设”转向“补运营”。
(四)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458.67亿元,因“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和全省从2016年11月起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因素,相应调整上年收入基数,同口径增长7.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拟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97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5.0%。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总体收支(平衡)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58.6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91.31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36.06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204.2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4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65.53亿元),收入合计849.9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648.9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01.01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108.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5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0亿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40.10亿元),支出合计849.98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收支预算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01.04亿元,因“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和全省从2016年11月起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因素,相应调整上年收入执行数,同口径增长7.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拟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08亿元,剔除新增省级提前下达车辆购置税安排的一次性支出3亿元,为91.08亿元,同口径增长5.0%。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总体收支(平衡)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01.0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39.80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2.51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43.64亿元、区上解省收入28.03亿元、区县上解市收入6.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94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6.26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结转11.20亿元等),收入合计240.8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94.08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46.76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26.83亿元、区上解省支出28.0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08亿元、设立稳定调节基金8.50亿元、中央税返还区支出5.90亿元、补助县市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65.56亿元),支出合计240.84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54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0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15亿元,收入合计635.01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16.56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比上年增长12.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46.3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还本支出72.15亿元,支出合计635.01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收支预算增长较快,主要是各县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增长较多。
(2)市级收支预算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68.73亿元,比上年下降4.7%;加上上级补助2.0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7.36亿元,收入合计238.09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6.80亿元,与上年持平;加上对区县转移支付28.55亿,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15.3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6.6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74亿元,支出合计238.0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408.05亿元,同口径下降8.3%。拟安排全市社保基金支出396.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收支相抵,预计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收支结余11.56亿元。
全市收入下降,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16年清算收入含三个年度收入,导致基数较高;2017年是按当年收入测算。
(2)市级收支预算
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50.30亿元,同口径下降9.0%;加上动用上年结余7.64亿元,收入合计157.94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保基金支出157.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收支相抵,预计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74亿元,比上年下降75.1%(上年国有股权转让一次性收入高基数原因);加上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151万元,收入合计1.95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75万元,比上年下降57.2%;加上调出资金1.0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万元,支出合计1.9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收支预算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3659万元,比上年增长57.0%。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4万元,比上年下降5.1%;加上调出资金6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万元,支出合计3659万。收支相抵,预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年初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2016年温州市区政府债务限额509.14亿元控制。积极争取市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79.30亿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规定,其中一般债券11.94亿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67.36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6、2017年市级功能区预算收支情况
市级功能区(含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生态园区)预算收支情况见相关附件材料。
四、认真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收入基础。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为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和民生福祉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坚持预案管理和预测分析并举,发挥财税部门在收入分析工作方面的牵头作用。创新征管模式,通过“信息管税”和向“社会共治”借力,推进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促进税务部门涉税信息数据增值,不断夯实征管基础。进一步推进财政与国地税部门间的深度合作,建立通畅的部门间税收统计数据共享和联合分析机制,深化“联合办税”,努力提高税务部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在完善地方税征管和所得税管理的同时,加强非税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增强“税费并举、税费并重”观念,健全规费征缴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职权法定”观念,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增强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预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维护财经纪律。
(三)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根据上级部署,推进落实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支出政策,压减和取消不合理支出或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目标,深入开展财政地税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按照“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两个一般不”的要求,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产业类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产业基金的定位;优化支持方式和分配因素,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以及土地、人才、环境、信息等资源要素提供;严格控制引导类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分类管理,推进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四)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利用好“营改增”及收入分成比例调整的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传统产业改造,培育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壮大地方可用财力。加快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调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结构,优化财政支出方式,支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建设。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广应用“创新券”,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落实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负担逾5亿元。按照省厅部署,大力推广应用“政采云”系统,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
(五)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做好十大民生工程和各项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新增财力用于民生。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管理,探索产教融合的财政支持新模式。深化社保五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制度衔接。采取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开展“大拆大整”攻坚战,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等相关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我市五年化债计划,重点关注市属国资公司、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可能产生的隐性负债,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各位代表:温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着再现温州新辉煌的历史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为我市加快“三大转型”、迈向“三大城市”、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作出更大贡献!最后,也恳请各位代表理解“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并对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税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