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优质6篇)

时间:2014-03-09 01:49: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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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每年的3月15日,旨在提高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并加强相关工作的推进。为了庆祝这一特殊的日子,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以宣传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我们在社区举办了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我们设置了宣传摊位,向居民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的途径。我们还提供了咨询服务,解答居民的疑问和困惑。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希望提高居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我们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我们邀请了社区内的居民参加,通过问答的形式考察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了解程度。竞赛设置了多个环节,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消费者权益案例分析等。通过这次竞赛,我们不仅增加了居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也提高了他们的参与度和兴趣。

另外,我们还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帖子。我们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还分享了一些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小贴士,帮助居民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我们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最后,我们还邀请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举办了一场讲座。专家们分享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向居民介绍了一些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技巧。这次讲座不仅提供了专业知识,也是居民与专家互动交流的机会。居民们通过与专家的互动,进一步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学到了一些有用的技巧和方法。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我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居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了解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也更加主动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当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维权。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果,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每年的3月15日,是为了宣传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设立的重要日子。今年,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旨在提高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并加强相关工作的推进。

首先,我们在商场举办了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我们设置了宣传展台,向顾客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的途径。我们还提供了咨询服务,解答顾客的疑问和困惑。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希望提高顾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我们还在电视台播放了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片。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和案例,向观众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还邀请了一些知名人士和明星,担任宣传片的主角,引起了观众的关注和共鸣。通过电视宣传的方式,我们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另外,我们还发布了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文章。我们通过文字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案例。我们还提供了一些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小贴士,帮助读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文章的发布,我们希望能够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掌握一些实用的方法和技巧。

最后,我们还邀请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进行了一场座谈会。专家们分享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向与会者介绍了一些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技巧。与会者们通过与专家的互动交流,进一步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学到了一些有用的方法和策略。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我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了解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也更加主动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当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维权。我们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倡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取得更大的进展,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全和放心的消费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三

  3月15日上午东阿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由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疾控中心等十余家单位参加。县政府副县长陈荣梅等县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四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

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维权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五

  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同县司法局等10多家单位在县城绥山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各单位展出了图片展板,并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还摆放了药品、食品(保健品)、家电等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8件。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六

  3月15日,沿河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在县城邮政局路段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普及假币、假药、假烟、假酒、假食品、假“三农”产品等生活常见常用物品的识别方法,引导大家合理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新消费法》、《新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投诉11起,充分展示了沿河县各级各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金融犯罪的积极性,为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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