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精选6篇】

时间:2015-06-05 05:25:4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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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一

标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和谐消费环境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广告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还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维权。

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我们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电商平台建设

我们积极推动电商平台的建设,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我们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商品信息披露,明确商品的真实情况,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购物的知情权。我们还督促电商平台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维权渠道畅通。

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

我们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作出贡献。我们还与法律界、学术界开展合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研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总结一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二

标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

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还与媒体合作,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维权。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我们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电商平台建设

我们积极推动电商平台的建设,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我们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商品信息披露,明确商品的真实情况,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购物的知情权。我们还督促电商平台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维权渠道畅通。

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我们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作出贡献。我们还与法律界、学术界开展合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研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总结一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三

  3月15日,结合“新消费 我做主”活动主题,武山县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由县工商局牵头,消协理事单位县质监、食药监、卫生、广播、农业、烟草、移动公司、电信等部门联合在宁远广场举办。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和咨询台等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各消协理事单位在现场以投诉受理、消费咨询服务、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法律知识宣传、识假辩假知识讲解等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章;工商、质监及食药监部门指导群众如何识别各种假货、假药;烟草部门指导群众辩别香烟等;移动、电信公司传授网上缴费、预防诈骗等知识。

  通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切实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对食品安全的鉴别能力。县内部分诚信企业设立了名优产品展示台,展示宣传了绿色环保和新能源产品,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认识了解新能源新产品的有效平台。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了解法律法规、领取宣传资料、咨询遇到的消费问题。

  活动当日,各消协理事单位共派出工作人员150多人(次),设置法律法规咨询台、受理投诉台、举报案件台和假冒商品展示台18处,悬挂横幅15条,发放各类宣传单20000多张,接待咨询群众500多人(次),现场展出假冒伪劣烟酒、饮料、农机配件、电线、开关、插座、电压力锅、洗衣粉、洗衣液、香皂、化妆品等六大类20多种商品,总标值达10万多元。当场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举报2件。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四

  3月15日我县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在海州国际广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县工商局,县司法局,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近20个部门单位参与了现场宣传活动。县工商局副局长许晓峰等领导关于‘’3.15‘’做讲话。

  在宣讲活动现场,各个部门除了发放宣传手册,还专门设立商品展示台和咨询台,给市民了解产品真伪提供了更便捷的知识渠道。

  此外,活动现场还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及有奖竞答活动,以此增强消费者的参与度。

  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商品鉴别能力,确保了良好的商品市场秩序。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五

  3月15日上午10点,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暨"我消费、我做主"主题活动在新星商厦广场举行。淄川区副区长王鉴,区工商局局长董洪彬等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新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魏心东,总经理叶艳丽陪同相关活动。

  区工商局、质监局、新星集团等部门、企业设立现场咨询和投诉展区,派出人员设点为群众解决问题。领导们在新星集团名酒、家电展区、汽车展区前,详细了解了名酒鉴别知识、家电新品活动、比亚迪新型混合动力车型等相关事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篇六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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