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近年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作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首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到了500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了10%。这主要得益于合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政府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的稳步增长为合肥市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城市住房建设和改善。
其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居民购房需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截至目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了1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这一举措有效地缓解了居民购房压力,提高了购房的可负担性,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第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引导居民合理使用公积金,加强了对贷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加强风险防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得到了有效提升。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率仅为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一成绩得益于政府的严格管理和居民的理性使用,有效地保护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城市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未来,合肥市将继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推动城市经济的稳定发展。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在合肥市区购房热、楼市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额虽创新高,但以贷款发放额来看同比增幅比2015年有较大回落。去年合肥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万笔128.52亿元,同比降2.98%、同比增长10.41%。下面我们来看详细内容。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全体委员审核通过
,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6年召开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和2016年增值收益计划分配方案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合肥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个处室,4个管理部,3个分中心。其中,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为独立法人,隶属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政府接待办)。 从业人员194人,其中,在编92人,非在编10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0916家,新开户单位1599家,净增单位974家;实缴职工103.50万人,新开户职工17.10万人,净增职工8.77万人;当年缴存额147.26亿元,同比增长2.77%。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969.23亿元,缴存余额333.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92%、6.2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27.75亿元,同比增长22.62%;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6.75%,比上年同期增加14.04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635.25亿元,同比增长25.17%。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万笔128.52亿元,同比降低2.98%、同比增长10.4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2万笔97.41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4万笔31.11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6.82亿元。其中,市中心34.09亿元,省直分中心12.7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9万笔626.37亿元,贷款余额41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0%、25.82%、24.7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23.47%,比上年同期增加18.3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比上年增加2家。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1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93.60亿元,其中,市中心80亿元,省直分中心13.60亿元。当年归还43.08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29.60亿元,融资余额81.52亿元。其中,市中心融资总额116亿元,融资余额67.92亿元;省直分中心融资总额13.60亿元,融资余额13.6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71亿元,其中,市中心4.47亿元,省直分中心3.24亿元。存款按期限分类:活期1.7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67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存款)3.29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23.77%,比上年同期增加18.3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28066.72万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市中心96381.51万元,省直分中心31685.21万元。存款利息收入5864.2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1437.6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18.00万元,其他收入346.8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83656.93万元,同比增长72.32%。其中,市中心64853.02万元,省直分中心18803.91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9016.2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884.7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529.59万元,其他支出23226.35万元(包括融资借款利息支出21400.83万元,其中市中心17958万元,省直分中心3442.8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44409.79万元,同比降低43%。其中,市中心31528.49万元,省直分中心12881.30万元。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6.4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635.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87.34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54.95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703.6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49626.83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19076.7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9641.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461.4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29797.79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47663.6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489.76万元,同比降低9.92%。其中,人员经费2011.08万元,公用经费1281.54万元,专项经费1197.1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63.3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601.62万元、1185.06万元、876.65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26.4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09.46万元、96.48万元、320.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0.0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其中,市中心0.01‰,省直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计提,2016年肥西管理部计提达到1%。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9641.0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1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3%。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9.80%、9.26%和2.7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80%,国有企业占38.61%,城镇集体企业占1.10%,外商投资企业占3.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6%,其他占2.5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08%,国有企业占36.02%,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5.9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1%,其他占1.9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0.96%,中等收入群体占36.54%,高收入群体占2.50%。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0.93万笔127.75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6.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82%,租赁住房占1.2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3.8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2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4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4.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5.2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47%,比上年同期减少3.8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0395.29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54%,90-144(含)平方米占54.19%,144平方米以上占6.27%;新房占72.35%,二手房占27.6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0.06%,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9.94%,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4.40%,中等收入群体占44.58%,高收入群体占1.0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218笔78913.1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25421.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9248.6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2.05%,比上年同期增加19.1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合肥中心增加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贷款承办的银行。安徽省直分中心增加了邮储银行合肥分行为贷款承办的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6年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工作, 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月执行。缴存单位在7、8两个月调整缴存基数。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自2016年2月21日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年利率仍然执行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期以上3.25%。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6年7月起,在合肥市区范围内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10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三)当年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
市中心新建机房已于10月1日搬入启用。新机房建成了高标准数据中心,建立了稳定可靠的数据中心运行环境,并配套相应的数据库备份设施,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和数据恢复能力,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更大的信息系统支撑平台。我市住房公积金新的'信息系统是完全按照建设部要求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设计的,符合贯标要求。2016年底已经做好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接入的准备工作。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6年以“优化服务”为宗旨,促进服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1、改善服务环境,完成服务网点布局。新购政务区营业网点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对外服务,服务网点在全市范围内已达10处,标志着中心网点格局初步形成。
2、科技引领,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2016年以信息化引领管理服务的创新,初步建立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网点、网上、银行、手机和12329 “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跨越式发展。一是推进G系统不断完善。二是实现部分提取业务网上办理。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公积金单位版系统申报相关电子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及销户提取。三是开通了手机APP应用服务和公众号。省直分中心建设无线WIFI大厅,实现营业大厅无线网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发挥12329服务平台优势。12329服务热线知晓度大幅提升,2016年接听市民来电总量63.13万人次,同比增长19%。12329短信平台向职工发送电子对账单、政策宣传、贷款逾期提醒、满意度调查等服务短信158.4万条,同比增长19.7%。五是2016年11月1日起试行办理个人业务预约登记制度。六是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中心OA系统于10月底正式上线。七是实现档案“超市化”管理。2016年完成档案软硬件建设,建设虚拟库房(实体档案)管理子系统。引入条码技术,实现档案条目化检索。
3、持续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根据年初制定“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媒体、进展会、进广场)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形式、多种宣传载体,组织专人到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等为企业单位开展专题讲座,营造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报纸、电视、电台发表宣传稿件,向市网站推送信息120条。向分管市领导报送《合肥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报告》4期,编印《合肥住房公积金信息》12期。制作法制宣传橱窗制作10块展板。
4、扎实开展“五心”服务活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突出问题。从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思想要“诚心”、工作要“尽心”、态度要“耐心”、服务要“细心”、方法要“贴心”入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窗口服务人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服务好缴存职工。
5、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引导广大党员树立“四个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2016年管理中心获得合肥市政务公开优秀单位,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安徽省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第十次获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机关党委获得市级“优秀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