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时间:2017-08-04 01:23: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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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近年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本文将从缴存情况、贷款发放、资金运营以及政策调整等方面,对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

一、缴存情况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参保职工总数已达到50万人,其中包括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缴存总额达到1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5%。这一数据表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及率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

二、贷款发放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去年共发放贷款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0%。其中,用于购房的贷款占比最大,达到80%。这说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贷款利率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使得广大职工能够享受到低利率贷款的优惠政策。

三、资金运营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营情况也值得关注。去年,固原市住房公积金运营收入达到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这主要得益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合理配置和运作,使得公积金的流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投资收益也有所提高,为资金的增值提供了保障。

四、政策调整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年度报告中,也对政策调整进行了总结。去年,固原市根据住房市场的需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利率,并提高了贷款额度。这一系列政策的调整,使得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更好地适应了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益。

综上所述,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显示了其在缴存情况、贷款发放、资金运营以及政策调整等方面的积极成果。然而,也应该看到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等。因此,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积金制度的监管和管理,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还可增加职工个人的利息收益。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7名委员。2017年,召开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听取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审议批准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下设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四个管理部。其中,从业人员35人,在编24人,非在编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124家,新开户单位52家,净增单位41家;实缴职工5.14万人,新开户职工0.28万人,净增职工0.06万人;当年缴存额8.91亿元,同比增长9.64%。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51.08亿元,缴存余额2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13%、6.0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 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7.48亿元,同比增长38.28%;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3.91%,比上年同期增加17.3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5.93亿元,同比增长40.54%。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5.75亿元,同比增长25.25%、41.80%。其中,市直单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2.41亿元,原州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38亿元,西吉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0.94亿元,隆德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40亿元,泾源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36亿元,彭阳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26亿元。

  2016年,回收

个人住房贷款2.64亿元,其中,市直单位0.89亿元,原州区0.57亿元,西吉县0.52亿元,隆德县0.22亿元,泾源县0.18亿元,彭阳县0.2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1万笔32亿元,贷款余额16.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4%、21.89%、23.79%。个贷率为64.27%,同比增长9.21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9.23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8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存款8.14亿元,1年以上定期存款0.20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4.27%,同比增长9.2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7683.79万元,同比降低4.66%。其中,市直单位2806.47万元,原州区1454.81万元,西吉县1495.35万元,隆德县714.43万元,泾源县436.09万元,彭阳县776.6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89.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692.35万元,其他收入1.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472.77万元,同比增长96.26%。其中,市直单位1618.63万元,原州区670.23万元,西吉县850.35万元,隆德县504.74万元,泾源县299.37万元,彭阳县529.4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180.3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32.00万元,其他支出60.4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211.02万元,同比减少44.45%。其中,市直单位1187.83万元,原州区784.58万元,西吉县645.00万元,隆德县209.70万元,泾源县136.72万元,彭阳县247.19万元。

  增值收益率为1.32%,同比减少1.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1.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00.00万元。2016年上缴2015年度增值收益566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660万元,补充城市廉租房建设资金5000.00万元,其中,市直单位1613.00万元,原州区961.00万元,西吉县719.00万元,隆德县700.00万元,泾源县371.00万元,彭阳县636.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45.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2253.90万元。其中,市直单位提取4518.99万元,原州区提取1959.05万元,西吉县提取2099.89万元,隆德县提取1332.31万元,泾源县提取817.39万元,彭阳县提取1526.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69.6万元,同比增长105.52 %。其中:人员经费332.62万元,公用经费91.56万元,专项经费45.4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9.1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6‰。其中,市直单位、原州区均为0.02‰,西吉县0.20‰,泾源县0.08‰,隆德县、彭阳县保持零逾期。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余额为1645.3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0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79%、1.11%和9.6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38%,国有企业占8.01%,城镇集体企业占0.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77%,国有企业占12.05%,城镇集体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87.62%,中等收入群体占12.06%,高收入群体占0.3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6万笔7.4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01%,租赁住房占3.75%、其他占1.1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提取占1.1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0%,其他占1.0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4.13%,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209.1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5.49%,90-144(含)㎡占89.38%,144㎡以上占5.13%;新房占93.09%,二手房6.9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64.2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31.63%,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4.1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6.7%,中等收入群体占 29.85%,高收入群体占3.4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04笔5549.6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870.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293.98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4.47%,比上年同期增加30.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固原市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确定,最高15247元,最低3049.2元。缴存比例为5-12%。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及执行情况:从 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出台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法;继续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取消了商业银行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取消贷款额度受缴存余额的限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延长到30年;将装修提取年限由10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调整为5年内;将购房提取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扩大还贷提取范围;放宽租房提取范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取消和精简部分证明材料;开通了12329手机短信服务平台,12329服务热线满意率不断提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限,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更加优质、高效、快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专项调研工作,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采购工作,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短信、微信、微博,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网站服务渠道;开通了效能监控平台,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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