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近年来,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市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和对市民的影响。
根据报告数据显示,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在过去一年中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全市共有缴存人员达到100万人。这一数字的增长证明了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及和受益面的扩大。同时,缴存基数也在稳步上升,平均每位缴存人员的月缴存额增长了10%。这意味着市民的收入水平在提高,对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也在增加。
报告还显示,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超过10亿元。这些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了购房、建房和修缮等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民们可以更加方便地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与此同时,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力度。通过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另外,该市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监管,确保了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贷款人的权益。这种严格的管理措施为住房公积金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了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运行和发展趋势。报告中的数据证明了住房公积金在提高市民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报告还呼吁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以便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共同推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保障机制,在铜仁市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市住房公积金的发展状况和对市民的影响。
根据报告数据显示,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全市共有缴存人员达到100万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0%。这一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受益人群的增加和缴存金额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增加意味着市民的收入水平在提高,住房保障需求也在增加。
报告还显示,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超过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5%。这些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了购房、建房和修缮等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民们可以更加方便地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与此同时,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力度。通过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另外,该市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监管,确保了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贷款人的权益。这种严格的管理措施为住房公积金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了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运行和发展趋势。报告中的数据证明了住房公积金在提高市民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报告还呼吁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以便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共同推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商业性贷款利率低一个百分点,因此在组合贷款中,要合理地设定较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较短的商业性贷款年限。如此,在同样的还款压力(即还款额相等的前提)下,就能以多偿还利率较高的商业性贷款而减少利息费用的支出。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9名委员,2016年,因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委员人事变动,没有组织召开管委会。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度铜仁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额及比例,分别以书面征求意见函形式向各位委员征求了意见,经公积金中心汇总,报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同意后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仁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个科室,11个管理部,没有分中心。从业人员107 人,其中,在编77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2844家,新开户单位70家,净增单位 70家;实缴职工143920人,新开户职工9061人,净增职工 8711人;当年缴存额21.78亿元,同比增长44.72%。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 86.75亿元,缴存余额 59.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52 %、28.0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比没有增减。
(二)提取:2016年,提取8.73亿元,同比增长36.13%;占当年缴存额比率的40.13 %,比上年同期减少2.53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累计提取总额 27.57亿元,同比增长46.42%。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我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受单、双职工家庭影响,最高额度均为3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593万笔14.49亿元,同比增长4.47%、7.2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15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7万笔75.93亿元,贷款余额5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24%、20%。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3.16%,比上年同期减少5.9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比没有增减。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4.64亿元。其中,活期3.75亿元,协定存款0.89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3.16 %,比上年同期减少5.9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6591.08万元,同比增长降低0.03 %。存款利息收入114.9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6474.34万元,其他收入1.7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7930.16万元,同比增长0.17 %。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019.67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823.71万元,其他支出86.7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8660.92万元,同比降低0.16%。增值收益率1.46 %,比上年同期减少0.78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33.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25.8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301.39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05.3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202.62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5513.5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9734.1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
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233.03 万元,同比降低25.71%。其中,人员经费 896.53万元,公用经费 333.43万元,专项经费 3.07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45.8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没有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513.53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52%、6.43%和44.7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7.20%,国有企业占8.5%,城镇集体企业占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国有企业占17%,城镇集体企业占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低收入群体占4.23%,中等收入群体占78.12%,高收入群体占17.65%。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44万笔8.74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5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2.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32%,租赁住房占8.30%,其他占1.5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4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1.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9.30%,其他占6.2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0.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0.33%,比上年同期增加6.7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17.6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56%,90-144(含)平方米占83.29%,144平方米以上占5.15%;新房占92.664%,二手房占7.336%。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1.59%,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8.41%。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13%,中等收入群体占92.04%,高收入群体占5.83%。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0笔1635.9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4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35.6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63 笔8324.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4.72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65.17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61笔9658.7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65.23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7.35%,比上年同期减少14.41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情况。2016年缴存基数为单位和职工本人均按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核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最高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铜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低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铜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职工和单位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4140元,职工和单位月最低缴存基数为3780元。职工和单位月最高缴存额各为1697元,最低缴存额各为189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15年8月26日调息标准,年利率,5年期以下(含)为2.75%,5年以上为3.25%,均按国家基准利率执行到位。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为解决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积极协调合作银行推出公积金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63 笔8324.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4.72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65.17万元。在克服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为本市户籍在行政区域外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