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实用3篇)

时间:2012-09-08 09:38:1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近年来,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好的住房保障。根据最新发布的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我们可以看到该制度在2019年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安徽省的职工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支持。

首先,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断提高。根据报告显示,2019年安徽省职工的平均缴存基数较2018年增加了4.5%,这意味着职工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也反映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和职工福利的改善。较高的缴存基数将为职工提供更多的贷款额度和住房补贴,有助于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其次,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保持稳定。报告显示,2019年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前一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这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可负担的贷款条件。稳定的利率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的还款压力,提高他们的购房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此外,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提供了更多的贷款种类和额度选择。报告显示,2019年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贷款政策,包括租房贷款、二手房贷款等,满足了不同购房需求的职工的需求。此外,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缴存金额,还设立了不同的贷款额度,使得职工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方案。

最后,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报告显示,2019年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公积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同时,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各缴存单位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之,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在2019年取得了显著进展,为职工提供了更好的住房保障。在未来,我们希望该制度能够继续完善,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和支持。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随着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发布,我们可以看到该制度在2019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支持。然而,报告也揭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解决和改进。

首先,报告指出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还有待扩大。虽然职工的缴存基数有所提高,但仍有一部分职工未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小微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或者一些临时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没有获得公积金的参与资格。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这些企业和特殊群体的宣传和引导,鼓励他们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到相应的福利。

其次,报告提到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用效率还有待提高。尽管公积金的缴存总额有所增加,但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公积金的使用率相对较低。这可能是因为一些购房者不清楚公积金的使用规定,或者认为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选择其他融资方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公积金使用规定的宣传,提高购房者的知晓率,并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公积金的使用便利性。

最后,报告强调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虽然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效率不高、缴存单位的管理不规范等。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积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

总之,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在2019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体系的建设,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和服务。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有从业人员1212人,其中,在编765人,非在编447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6年,实缴单位53568家,新开户单位5156家,净增单位1395家;实缴职工382.24万人,新开户职工49.42万人,净增职工24.25万人;当年缴存额542.07亿元,同比增长4.26%。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3640.99亿元,缴存余额1408.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9%、7.73%。

  (二)提取

  2016年,当年提取额441.03亿元,同比增长19.4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1.36%,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232.31亿元,同比增长24.6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7万笔,438.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9%、16.24%。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3.4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22万笔,2198.45亿元,贷款余额1449.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6% 、24.89% 、23.37%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2.92%,比上年同期增加13.0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32亿元,当年应收贷款本金8.55亿元,实收贷款本金8.55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7.9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93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6年,当年兑付国债0.57亿元,国债余额1.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7亿元。

  (五)融资

  2016年,当年融资额172.29亿元,当年归还56.66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217.29亿元,融资余额154.63亿元。

  (六)资金存储

  截至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35.03亿元。其中,活期19.0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66.11亿元,1年以上定期23.31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6.52亿元。

  (七)其他

  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3.28%,比上年同期增加12.3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6年,业务收入510997.59万元,同比增长0.4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2582.7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28232.27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103.04万元,其他收入8079.5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6年,业务支出294685.09万元,同比增长60%。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24763.4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89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1228.78万元,其他支出41801.4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6年,增值收益216312.5万元,同比降低33.32%;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同期减少1.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671.9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211.6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5428.91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1576.1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9158.81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1491.7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655062.6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4123.57万元,同比增长0.29%。其中,人员经费12190.31万元,公用经费3526.87万元,专项经费8406.3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617.2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4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77919.74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30%,比上年同期减少0.78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比上年同期增加0.01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3571.98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4.6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67%、6.78%和4.2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32%,国有企业占19.46%,城镇集体企业占2.25%,外商投资企业占2.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1%,其他占8.48%。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28%,国有企业占31.58%,城镇集体企业占1.82%,外商投资企业占4.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其他占8.55%。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4.35%,中等收入群体占43.75%,高收入群体占1.90%。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86.26万笔,441.03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2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50%,租赁住房占0.76%,其他占1.4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7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4%,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63%,其他占2.4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76.0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86%,比上年同期减少5.2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45704.9

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21%,90-144 (含)平方米占70.34%,144平方米以上占5.45%;新房占79.05%,二手房占20.9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9.7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0.17%,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12%。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7.48%,中等收入群体占50.80%,高收入群体占1.7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2142笔,345042.9万元。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8215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8740.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笔,10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04万平方米。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743笔,156333.6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4222.56万元,其中当年贴息额1166.9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有4个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试点项目33个,贷款额度44.78亿元,建筑面积共697.26万平方米,可解决7276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6个、额度8.45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22个、额度30.83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5个、额度5.5亿元。 27个试点项目已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之和与当年缴存额比率为147.81%。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转发了国家四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部规范调整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执行的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结合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等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年度检查,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完善了制度建设,加强了内部管理,强化了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芜湖、淮南、滁州、六安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季度专项巡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决策信息。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积极推动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通过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网点布局,实行综合柜员制等,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和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获得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工作部署,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并通过验收。积极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了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联网,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17年4月28日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实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