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烟花爆竹在我国的使用量逐年增加。然而,与此同时,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由于人们放烟花爆竹的热情高涨,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政府加强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政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在春节前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和正确使用方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让人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的危险性,知道如何正确避免事故的发生。此外,政府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班,吸引了大量市民参与,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
其次,政府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通过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监管,政府确保了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安全。在春节期间,政府加大了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同时,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使用场所的管理,设立了专门的安全检查站,对使用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再次,政府加强了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了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共同参与到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宣传活动、奖励措施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文明放烟花爆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政府还与社会组织和企业共同研究和推广新型烟花爆竹,提高其安全性和环保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通过政府的努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过去几年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已经大幅降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我们任重而道远。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和加强合作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的安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篇三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宁政办发[20xx]183号《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顺利完成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纪增龙为组长,副区长郭明雁、公安分局局长张勇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有限开禁工作。随即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了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监管,依法打击私售、私存、私运烟花爆竹工作提出要求。为全面落实区政府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安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和《20xx年XX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召开市场执法、市场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整个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组建了联合执法队,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对区域内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取缔。
二、认真组织,科学布点,把好市场准入关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年烟花爆竹的临时许可证由各区安监局负责发放。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工作,我局认真研究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结合区情,制定了我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意见。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主渠道依然是商场、超市、卖场和法人单位。在许可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坚持原则。耐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政策解释,使因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理解并放弃许可申请。对烟花爆竹许可申请单位一视同仁,按照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会同市安监部门和安全专家逐一审查,今年共有9家单位顺利通过审查。并对拟定许可的9家经营单位40名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统一持证上岗,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临时许可各项工作。
1月25日,在烟花爆竹正式销售前,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管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往年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应急处理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析,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会后,整理发放了“烟花爆竹存放及销售注意防范事项”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还召开了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安保工作会议,专题布暑了有限开禁期间的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热情服务,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结合我区商业街区人员密集,非法销售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告居民一封信》、《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需知》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教育,要求居民不买非定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职能部门利用节前开展安全检查的时机,到街道、社区、单位,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还在重点部位张贴禁放标志,悬挂禁放横幅,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禁放区域的防火安全,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在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做好销售安全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安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安监、公安、城管、工商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私储、私运、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x月xx日,联合执法第一天,我局召开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全体执法人员会议,明确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强调烟花爆竹收缴纪律,特别对执法中各单位配合做出要求。联合执法期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车辆30台次,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237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71处,下达行政执法文书71份,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282人次,警告96人。各街道、社区也加大对辖区内私储、私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全力做好本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三牌楼大街、银城街农贸市场、凤凰东街、铁路北街等非法销售的“重灾区”今年非法销售的小商小贩明显减少,从而保障了销售主渠道畅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9家临时许可经营单位销售总额为230余万元,占全市六城区销售额之首。
五、认真抓好有限开禁期间社会保障工作
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还牵头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社会保障工作,下发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保障工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街道认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安监局牵头制定区级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由分管区长挂帅的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障组、治安维护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组,全方位多手段地保障全区人员民过上一个平安年。
六、存在不足
1、由于烟花爆竹临时许可安全条件的提高,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单位在逐年减少,给居民购买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带来不便。
2、宣传氛围不够浓,特别是覆盖面大的媒体宣传不够。今年虽有市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但宣传的比较晚。不少市民对烟花爆竹作为专营产品的有关政策不是很了解,少数市民贪图便宜助长了非法商贩的违法行为,对政府取缔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行为有抵触情绪,增加了执法难度。
3、从总体上看全区联合执法今年的效果好于往年,收缴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也是六城区最多,非法销售的行为在全区大部分地区得到了的控制,但在少数街区无证经营的情况还是存在,特别是漓江路口、镇江路农贸市场等处违法销售情况还比较严重。少数街道的巡查、取缔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