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实用3篇)

时间:2011-09-07 07:12:1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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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 篇一

近年来,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性运行。

一、政策体系的完善

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包括提高缴存比例、扩大贷款额度、优化贷款利率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我省还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监管力度的加强

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我省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确保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合理使用。同时,我省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

三、服务水平的提高

为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我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发放工作,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发放效率。同时,我省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 篇二

近年来,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我省拟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一、深化制度改革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缴存比例的适度提高,扩大贷款额度和优化贷款利率等。同时,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

二、提高服务水平

我省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发放工作,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发放效率。另外,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三、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防止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我省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管理中心的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

总之,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显示,我省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管力度,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 篇三

2016年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6年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报告,内容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个独立设置的省直中心。有从业人员908人,其中在编651人,非在编257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5280家,新开户单位 3735 家, 净增单位2025家;实缴职工216.56万人,新开户职工25.56万人,净增职工6.48万人;当年缴存额273.29亿元,同比增长25.94%。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379.16亿元,缴存余额724.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1%、19.63%。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为154.40亿元,同比增长3.7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6.50%,比上年同期减少11.9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654.64亿元,同比增长30.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7万笔,同比降低1.38%;发放金额216.17亿元,同比增长6.19%。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2.2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89万笔1034.47 亿元,贷款余额724.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0%、26.42%、24.7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0.03%,比上年同期增加4.13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当年应收贷款本金5.53亿元,实收贷款本金5.6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93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当年(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31.21亿元,当年归还7.16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35.21亿元,融资余额28.04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存款额40.50亿元。其中,活期11.0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68亿元,1年以上定期2.5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1.02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0.57%,比上年同期增加3.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219278.95万元,同比降低2.7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418.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8481.26万元,其他收入1379.1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22939.92万元,同比增长45.1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99773.37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522.5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077.94万元,其他支出8566.1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96339.03万元,同比降低31.59%;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同期减少0.9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384.7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404.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570.63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179.55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554.63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4973.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8101.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6933.72万元,同比降低1.49%。其中,人员经费7042.08万元,公用经费2236.89万元,专项经费7654.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506.5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346‰。

  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83403.68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15%,比上年同期减少0.05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01%,比上年同期增加2.02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

  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570.08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09%、3.04%和25.9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93%,国有企业占12.39%,城镇集体企业占2.42%,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4%,其他占5.5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98%,国有企业占27.08%,城镇集体企业占1.75%,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3%,其他占5.57%。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1.15%,中等收入群体占55.79%,高收入群体占3.07%。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55.58万笔154.40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3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72%,租赁住房占4.76%,其他占9.3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8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33%,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64%,其他占1.8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93.0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02%,比上年同期增加0.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9022.04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92%,90-144(含)平方米占77.30%,144平方米以上占6.78%;新房占93.29%,二手房占6.7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44.40%,双职工申请贷款占54.7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84%。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7.26%,中等收入群体占66.03%,高收入群体占6.7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366笔37846.9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1408.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527.9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523笔144510.2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48.6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461.92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221笔321151.9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7743.9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省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建筑面积共107.12万平方米,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6个、额度4.1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个、额度10.22亿元。7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8.64%。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和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会议。通报2015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督查情况,总结2015年工作和对2016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增量、存量贴息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推介。

  2、为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出台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实施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6〕2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明确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资格和程序等。

  3、积极探索为进城落户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贵州省进城落户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并与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建立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公积金制度。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按照《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督查工作暂行办法》(黔建房资监通〔2014〕146号)要求,对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铜仁市等地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重点对第一轮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与执行、财务管理、账户设立、风险防控等进行督查。

  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6〕105号)要求,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省遵义市和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督察专家组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进行了三次巡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遵义市、黔东南州等地依托信息化建设和受委托银行增加服务网点,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贵阳市积极拓宽服务渠道,除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所规定的八大服务渠道外,新增了微信城市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支付宝城市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和贵州通APP等查询渠道;贵阳市建立服务评价制度,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等地开通了服务调查通道,及时掌握缴存职工的诉求、反馈和期望;各地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四进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并配合省台办开展“走访台企,助推发展”活动。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银行结算系统的要求,督促各地中心加强和改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等地已完成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银行结算系统工作,其中遵义市已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验收。

  2、指导各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为基础,建立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拓展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服务热线、短信等服务渠道。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等地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3、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银行结算系统验收工作进行现场观摩和答疑。

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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