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为了解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现状,本调研报告对某地区的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部分职工存在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调查显示,约有30%的职工表示自己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又以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职工比例更高。其次,一些职工在工作环境和待遇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调查显示,约有20%的职工表示自己的工作环境不良或者待遇不公平,其中包括工作时间过长、加班费未得到支付等问题。此外,部分职工还面临着合同不规范、保险待遇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加强职工工资监管,确保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用工行为。其次,加强对职工工作环境和待遇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外,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和保险待遇的监管,严禁不规范的合同行为,完善职工的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挑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障,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本调研报告旨在了解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调研结果显示,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根据调查数据,约有25%的职工表示自己的工资较低,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其次,一些职工在工作环境和待遇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调查显示,约有15%的职工认为自己的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此外,还有一部分职工表示自己的工作时间过长,无法保持良好的工作与生活平衡。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企业工资的监管力度,确保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加强对职工工作环境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和舒适。此外,应加强对职工工作时间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需要得到重视和改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障,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资待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今年以来,区总工会就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开展调研,现综合相关课题将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17大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工人阶级,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清理整治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肯定。全区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中普遍得到了实惠,全区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及工会在维权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着不切实际地定指标、限时间、抢速度的现象,改制方案不完善,措施不落实,遗留不少问题;搞“暗箱操作”和违法操作,不将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侵犯职工的民主权利;一些企业改制中裁员数量大,经济补偿金偏低;不少企业在改制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等没有清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没有接续,职工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或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在执行法定劳动标准方面也出现明显倒退;少数企业领导人通过低估资产等不正当手段,在改制中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和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是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一些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生活陷入困境。
三是分配秩序较乱、收入差距过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仍很严重,前清后欠现象依然存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且职工医疗、教育费用支出增长较快,低收入职工已成为城市贫困群体主体;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仅实行高额年薪,而且职务消费失控,经营者和劳动者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成为引起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城乡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单位职工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四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宽,部分职工缺乏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失业、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扩面仍比较困难;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难以参加医疗保险;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缺乏社会保障。患大病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有不少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区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是因病致贫。改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半费医疗保障待遇、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理顺劳动关系时借用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因社会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而上访的职工呈增多趋势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形势严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企业,安全隐患严重,伤亡事故多发:如今年3月份XX市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给职工生命、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得伤害。
六是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解决渠道不畅。相当多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一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强令职工加班加点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职工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七是工会组织被撤销和合并的现象较为普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落实。从组织状况上看,随着形势的发展,企业改制、改组、精简机构、减员增效,工会首当其冲成为精简对象,虽说有牌子、公章,但和其他部门合并,成了有名无实的工会。设立了工会主席,也是身兼数职,得不到企业应有的重视。有的单位工会工作只能是被动应付。从作用发挥上看,履行维权职责异常艰难。目前,部分企业不能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他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也是日益见少,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民主意识和利益需求。厂务公开可以搞,但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何时公开由经营者说了算,导致了企业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鸿沟加深,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落实。签订集体合同有的只是走形式,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却不能兑现,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致使职工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从工会经费看,部分企业无视法律规定,寻找各种理由不向上级工会交纳经费,使工会组织缺少经济来源,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企业提出的经费不拨付本级工会,而是企业行政挤占和挪用,导致了工会的“贫血”和“营养不良”,影响了工会自身的生存和作用的发挥;有的事业心较强的工会干部,想自主开展一些工作,不得不向老板打报告要“小钱”,反过来还要看人家脸色,索取人家的“恩赐”,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不发挥作用是失职,发挥作用又无能为力,内心承受双重压力,叫苦不迭。这种工会主席与企业经营者的身份地位不对等的现状,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只能处于被动维持状态。
当前,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维护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大气力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支持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
稳定中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维权工作的现状
(一)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
工会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近年来,我们围绕利益格局调整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实际,先后组织力量,采用进企入户、问卷座谈等方式,就《工会法》、《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职工素质状况、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职工生活状况、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了多次调查,较全面地摸清了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和部分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使我们进一步找准了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眼点。
(二)注重源头参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
维权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工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源头参与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从宏观上解决面上的突出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为此,我们积极参加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积极参与政府对职工群众上访事件的处置,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定,同时就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些工作的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中提请区委专门发文,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
在政府出台涉及职工利益的文件时,我们主动反映职工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文件体现了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理念,在实施中得到了落实。为了较好解决长期困扰工会工作和职工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改变工会无行政职能,维权苍白无力的状况,我们借力维权,注重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一是进行执法监督。针对《劳动法》、《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我们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两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出了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了 “两法”的贯彻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与有关职能部门构筑维权平台,齐心协力开展维权工作。去年,我们和安监局一起共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后,对一些查出事故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工会维权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克服了工会组织维权单打独斗苍白无力的窘境。
(三)注重制度建设,增强维权工作的规范性
根据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力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策,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注重加强维权制度建设,增强了维权工作的规范性。一是积极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努力协调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总体利益,我们以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为载体,狠抓维权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及企业规模小而出现的集体合同中断、合同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不高等问题,向企业下发了《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范本,规范了集体合同的内容格式;及时总结他们在签订程序上一级履约实施的作法和经验,利用会议、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其他企业进行实地咨询学习,带动了各个层面不同类型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全力维护职工民主权益,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我们坚持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做到了企业决策、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我们在全区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在几家企业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多方配合,使厂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注重多办实事,增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
近年来,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多,我们把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抓好维权机制建设的同时,我们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是多渠道加强职工培训,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充分利用工会自有阵地优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如:**年4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妇联举办首期下岗女工十字绣培训班,有40名下岗女工参加了培训;**年12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工商联举办了首期创业培训班,有2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每年春节期间我们都认真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温暖活动。去年春节前,通过对全区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我们对500户困难职工进行及时救助。三是大力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对当年应届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救助,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子圆了大学梦。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下情是维权的前提,搞好源头参与是维权工作的根本途径,加强机制建设是长效措施,办好实事能使维权工作直接见效。我们虽然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7月2日至xx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由市政协副主席邓刚任组长,对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县(特区、区)经信委(局)、人资社保局和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有关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状况、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及职能作用的发挥等情况汇报,实地调研了10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分别座谈,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发放问卷调查表共计76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企业发展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情况
(一)民营企业发展加速,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出台有关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涉及领域逐年增多,结构更加优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逐年提高。主要表现在:1、民营企业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单位数88689户(含个体工商户79609户),比2010年增长了3.47%,其中,民营企业数9080户,比2010年增长了70.xx%。民营经济工业项目投资成倍增长,20xx年实施民营经济工业项目43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数297个,投产项目数365个,完成固定投资267.3亿元。民间投资总额从2010年的73.72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331.4亿元,增长2.3倍。2、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338.93亿元,占全市GTP的45.89%,比2010年增长了36.68%;完成工业增加值202.55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34.18%。3、民营企业贡献明显增大。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上交税金69.46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4.43%,比2010年增长了31.28%。在民营企业从业的人员数达42万人。
(二)依法用工意识逐渐增强,职工权益保障有所改善。
一是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逐步增强,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渐增高。据调查,20xx年我市已登记民营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0%以上。在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66名职工中,已签订劳动合同的9家5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87.88%,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家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xx.xx%。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5人,占已签劳动合同职工数的22.73%;签订固定期限的51人,占77.27%。在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一年一签的23人,二年一签的22人,三年一签的6人。
二是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工资意识逐渐增强,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均能按时发放工资,除1家企业最低工资未能达到市级最低工资1030元的标准外,其余9家企业的最低工资均在1100元至2500元之间。
三是安全防护、健康检查等意识逐渐增强,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得到一定保障。在调研的10家企业中,从事建材、化工、煤炭、机械等生产的企业都能重视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安全事故防范。强化对新招进职工的岗前技术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加大对在岗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全体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并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按规定佩戴和防护。
四是社会保险缴纳逐步推进。人资社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各类民营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在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中,除3家企业未给职工购买保险外,其余7家均参加有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其中,5家购买了五险;1家购买了四险;1家购买了三险。
(三)企业工会组建逐步扩面,发挥维权作用逐渐增大。
1、组建工会组织,搭建维权平台。市县两级总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建民营企业工会1550个,涵盖民营企业法人2953个,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
2、健全劳动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民营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xx42份,涵盖非公企业2536个,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28%。二是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509份,涵盖民营企业2908个,民营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32%。三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89个,与司法、人事社保等部门联合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xx年为46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70余万元。四是建立市、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即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协商机制,每年就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多,职工权益保障能力弱。
我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企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二是民营企业多数管理水平较低,部分企业是粗放式、作坊式、家庭式生产和经营管理模式,在决策上随意性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实际的长远规划;三是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技投入少科,产、学、研合作程度低,产业升级进展缓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产业结构单一,布局分散,产业链短,有的产品生产“两头在外”,致使企业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不大;五是民营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原材料、煤、电、油、运等价格上涨、融资成本高、结构性通货膨胀、人力成本和物流成本大等因素推高了民营企业的成本;六是多数民营企业存在“用工荒”,实用型管理人才和技术型人才严重缺乏。一方面,企业招收的职工,多数是文化低、素质差、无技术,且工作随意性大,想干就干,想走就走,即使签订有劳动合同也对其无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因为用工制度不规范、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差、个人发展空间不大、工作环境不好、社会保险保障差等因素而留不住人;七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政策待遇标准上不尽一致,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困难较多。以上诸多因素导致民营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能力不足。
(二)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和职工维权意识不强。
1、企业维护职工权益意识不强,未能较好地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把职工合法权益当作负担。主要体现在:(1)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或效益差的民营企业,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的条款违背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2)超时用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以超市、商场、餐厅和娱乐场所等企业最为突出,职工工作时间长、加班工资被剥夺,休息休假权难保障;(3)职工劳动安全、身体健康得不到充分保障。一些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劳动环境条件恶劣,设施简陋,劳保用品发放不足,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不依法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4)社会保险覆盖面小。在已参保的民营企业中,给职工买全五险的只占少数,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相关法规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对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管督查不到位;(5)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在交通、建筑等工程施工领域中尤为突出。主要原因是部分民营企业参加工程招投标中标后,将工程层层转包,层层分利,导致建设资金不足而拖欠职工工资。
2、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无技术的农民工,尤其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知之甚少,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少数职工在自己合法权利遭到侵害后,不知道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权。
(三)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够,合法权益维护难以落实。
一是劳动保障执法力量不足。我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人员配置均未达到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配置1:8000的比例要求。
二是劳动保障机构不健全。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因编制等问题未能实现机构升格,已建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机构,也因人员、经费不足,装备缺乏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发挥调处职工与企业争议的作用。
三是维权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市县两级尚未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财政应急周转金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设试点中,除钟山区已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外,其他县(特区、区)因无资金至今尚未启动,市级的 “两网化”建设也才进入方案起草阶段。
(四) 民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维权作用发挥不够。
1、 民营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20xx年,在全市9080家民营企业中,仅2953家组建工会,只占民营企业的32.52%。工会组建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2、民营企业工会维权难。一是民营企业职工入会率不高,20xx年,我市民营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入会率仅为20.95%;二是民营企业建立的工会,大多只是为了应付组建任务,真正开展职工维权工作的较少;三是由于民营企业工会受制于企业,且企业工会主席全部属于兼职,工资和工作经费来源于企业,在维权活动中顾虑重重,难于发挥作用。
三、维护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是有效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认真落实政策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和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清理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性文件,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在建设用地、财政税收、融资支持、人才培训与引进等方面得到有效帮扶;三是制定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在信贷上加大支持、在担保上强化服务、在市场融资上全力推动、在人才培训和引进上提供平台、在诚信体系建设上加强监督引导、在服务企业发展上纳入行政部门考核。
2、 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科学做好园区规划,优化园区产业配置,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循环、配套和集约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为民营企业减少采购和物流成本。加强对民营企业收费监管,规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收费行为和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落实人才培养引进政策,解决企业人才缺乏问题。
一是要加大对六盘水市民营经济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知名度;二是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地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技能;三是要通过举办人才博览会、企业招聘会等形式为企业搭建引进人才平台;四是认真组织实施“9+3”教育计划,加快推进职教园和县级职业学校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教学基地共建,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携手解决民营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以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项目、研制新产品、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政治理论学习日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促进企业法人及其企业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用工,提高维护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职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职工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 强化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在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要给予有效保障,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劳动监察执法工作需求。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监管网络。变突击检查为日常巡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追踪检查责任制,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加快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对我市民营企业全覆盖动态监管,实现多级共同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
三是要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快速通道。探索建立以企业法人、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劳动监察等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快调快处的绿色通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办快结。
四是要建立完善相关维权机制。建立人资社保、安监、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职工维权投诉机制,明确维权内容、维权渠道、维权方式和维权投诉回复时限等;探索制定防止拖欠职工工资的制约机制,推行工资发放保证金制度,遏制拖欠工资行为。针对社会保险扩面难问题,建议:社保部门与安监、煤炭、工商、建设、地税、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
(四)加强企业工会履职培训,加大企业工会维权力度
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一是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切实做到企业工会主席由职代会推荐并选举产生,真正实现企业工会主席独立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组织工作能力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特别要强化对工会干部在职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待遇、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调处、以及矛盾纠纷处理方面的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确保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增强职工“企业发展我出力、人人都是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四是企业工会要加强与部门协调,会同安监、卫生、环保、人资社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予以制止,从根本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