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通用4篇)

时间:2011-03-03 03:23: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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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兴起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调研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根据统计数据,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覆盖面也逐渐扩大。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规模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从小规模的合作社发展为大型的农业企业,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转变。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还涉及到农业科技研发、农村旅游等领域。

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管理水平较低。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管理经验,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困难,导致效益不高。其次,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渠道有限。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较小,信用较低,很难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限制了其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发展壮大的能力。此外,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面临着市场竞争压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和管理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其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支持力度,为其融资提供更多的渠道和便利条件。最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才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与进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分析其带来的积极影响和面临的挑战,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

调研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组织农民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加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农业结构逐渐向着高效、优质、特色化的方向转变。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为农村就业提供了新的机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和实力不均衡。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较小,经营能力较弱,面临着生产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多数为农民自己担任,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导致管理能力不足。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面临着市场风险、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支持。通过开展培训班、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其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享资源和经验,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培训和支持、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加强合作与交流,才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近年来,巧家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扶持下,呈发展壮大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以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基本县情

  巧家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度52分至103度26分,北纬26度32分至27度25分。东北以牛栏江为界,与鲁甸县隔江相望;西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东、宁南、布拖、金阳四县毗邻;东南与会泽县、东川区接壤,从南到北长98公里,从东到西宽57公里,全县有总土地面积达324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达98.19%。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地处牛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相对高差3524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 特点,光、热、水资源丰富,县内主要产业是粮、烟、桑、冬早疏菜、畜牧业、矿业等。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58万(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4531元,人均有粮400公斤。20xx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1,539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214,98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仅371元。巧家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工业小县,农业山区县。由于自然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薄弱,支农及扶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历届县委、政府对支农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以推进“三农”为平台,以突出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xx8个(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入社成员达8666人,带动农户16316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48个,从事林业的6个,从事畜牧业的64个,从事农机服务的2个,从事植保服务的1个,从事其他的7个。在xx8个专业合作社中,证照登记(按农业部要求)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有30个,经营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有xx个,其中,实现社超(合作组织与超市)对接的1个,有自己注册商标的1个。按组建机构类型分:一是专业户带头领办型。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带头领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型。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协议,目前该类型的有1家,主要特点是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农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已有9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省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全县共争取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科技推广等)扶持资金415万元。到20xx年底已获得省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个,市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县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xx8个专业组织20xx年实现经营收入达2838万元,实现可分配收益963万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从而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速了农技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了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社掌握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享受新的发展成果。

  四是拓宽了销售渠道。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配,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五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发展规模有限,服务层次较低。由于全县地处山区,受交通、信息的限制,农民对专业合作社发展认识不足,一提入社,心有余悸,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没有信心。土地分散,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所有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联系均为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二)缺乏领头人才,成员投资困难。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真正能够在本地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生产的领头人很难找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从零开始,要依靠成员入股筹集发展资金,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很难筹集到起步资金,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举步维艰。

  (三)缺乏管理经验,运作不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规范化建设问题,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都是模仿外地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有些不切合本地实际,有些在管理上比较凌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监管体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切实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强引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验,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发展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使组织成员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注重相互衔接,搭建发展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既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零星生产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积极争取“红色股份”、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要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培训的机会,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等的培训,培养合作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8月11日—16日,市政协副主席田满华率部分市政协委员就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看现场、听介绍、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20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织达到402家,其中六枝特区xx6家、盘县1xx家、水城县72家、钟山区82家,从事种植业的246家、从事养殖业的xx7家、其他类型的29家,较2010年的293家增加109家,入社(会)人数1.76万人,带动农户3.5万户,注册资本金28585万元,较2010年10718.5万元,增长266.7%。

  当前,全市农业发展正处于 “围绕特色抓转型、围绕产业抓发展、围绕园区抓突破”,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小康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外联市场、信息、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内联农民、土地、劳动力和社区建设的作用,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抓手。市、县(特区、区)政府和农业部门一直把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和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市农委下发了“千村千社”实施方案,拟于2016年前完成一村一社、全市建设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六枝提出了“十百千”工程,拟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十个亿元产值龙头企业、一百个500万元产值的合作社、一千个100万产值的家庭农场。盘县提出了合作社与产业结合,依托龙头发展、依托基层党组织发展、围绕大户发展的思路。

  (二)多形式发展,大户带动型效果明显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基层组织+协会、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由企业转产和返乡能人为投资主体的大户带动型成为主流。这一形态的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总量上的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增强,给缺乏信息、技术、资金的广大农村带去了新的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同时,由于这些大户(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强,拥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建设起点和标准较高,能尽快带领合作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上规模、出品牌,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涌现出如六枝特区道地种植养殖合作社、龙滩村特色养殖合作社、盘县哒啦仙谷种植养殖合作社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生产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生产效益好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种养加结合,发展思路新突破

  种养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是充分利用废弃物、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途径。但随着化学农业、石油农业的发展,传统的有机循环农业形式受到了冲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初期,往往以单一的种植或养殖作为联结点,农村污染、环境保护、农业增效方面缺少了统筹发展的纽带。此次调研中看到,绝大部分合作社都采用了种养结合的生产模式。如原本以种植为主的坡上马铃薯协会开始发展林下养鸡、养猪、养牛等产业,并新组建了合作社。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在产业发展思路上有了新的突破,已从过去单一的种植、养殖、销售、技术服务等形式转变为种养结合、多业共举、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合作社合作的内容和领域已得到延伸。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我市生态保护、优质农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沼气工程设施、自动化清理粪便、有机肥使用等方面,开展集中养殖的合作社都进行了配套设计和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它具有联结市场、农民和政策扶持的特点,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发起人(大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内涵、本质及其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对加入组织的农民群众,仅仅向他们支付土地租金和作为务工人员对待;二是实际是企业行为,为了获得有关政策支持,挂名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流是大户(企业)带动型,在资金投入上,大户(企业)占有绝对优势,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地位有限,可参与分配的资源也很有限。企业(大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较松散,多为简单的买卖或租用关系,缺乏紧密的合作基础、缺乏共同发展的动力,尚未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这一现象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的本质和本义有一定的偏离,特别是政策支持缺乏管理,政策资金被大户(企业)的少数发起人作为增资股份后,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增加、发展的意识得不到增强、参与的程度得不到深化,必然有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成效。

  (二)总体水平不高,组织化程度低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起步慢、规模小、实力弱、重创建轻规范。有的合作社虽然召开了成员大会、选举了理事长、监事会,也制定了章程,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多流于形式。家长制、财务不透明、多年不分红等现象,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建设规模和带动能力。有的发起人,把争取到的项目投资和政策补助看成个人(或原始股东)的增资或固定资产,对以土地和劳动力作为股份进入合作社的普通农户,不通报资金来源、不公示收支情况、不解释年度经营收益,分红机制没有明确公信的方法,退出机制方面没有较好地体现利益分配。这样必将引来农户对合作社的发展缺乏信心和信任,成为阻碍发展的因素。有的农户,仅把合作社当作获取土地租金和打工的企业,在向合作社提供产品时有的参假使假,这必然影响合作社的品牌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也影响了发起人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或组成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只懂得种植或养殖某一方面的技能,在市场拓展方面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些情况反映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水平不高、带动力不强是一个普遍性问题。

  (三)管理体系待完善,资金扶持需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很多职能部门兼有支持和管理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多头管理,没有统筹管理部门的情况。在调研中了解到,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都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信息、技术和有关产地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在座谈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执行情况、财务报表和分配情况、资金扶持措施等方面没有听到相关部门的具体汇报,县级的综合汇报材料中也没有具体体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存在缺位的情况。同时,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技术人才。现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一是人员不足,特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二是在编不在岗、精力分散。这些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顺利发展,不能很好地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四)土地、融资问题多,影响规模扩大

  土地流转难、融资难成为反映较多的两个问题。对于土地流转,有的乡镇提出请求上级给予定价、出台流转政策,有的业主反映与农户在土地面积和租金上争议较大,大部分合作社反映在与金融机构的接洽中、拿不出可以抵押的资产。这些问题其实已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它将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和市场品牌的建设。

  三、建议

  (一)依法引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根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依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经济体。工作中,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点,一是让农民了解在合作经济组织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让发起人或理事成员认识到应承担的、带领所有成员致富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把群众会、村民集体决定、典型示范带动等工作做实,增强参与意识。理顺市、县、乡三级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完善扶持政策,在税收政策、财政以奖代补、融资平台、风险投资基金、保险等方面研究制定统一实施方案。拟定年度扶持专项,在项目申报、项目受益成员、项目监管程序等方面形成制度,正确处理好大户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升农户受益比例和权重。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管理体系不完善、资金扶持不足等问题

  (二)加强调研,解决土地流转和融资难问题

  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方向、合作社与农户的合作方式、以及融资等不是独立的问题,它们相互关联,需要系统、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才能制定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法。在项目支持时,应将项目资金作为社员的股金投入,就能提高农户参与发展、参与管理的意识和发挥平衡分配的作用,必然提高农户土地入股的意愿,可缓解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对合作社拟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养殖圈舍等设施,研究制定合理的农用地转工业用地指标和缴费标准,指导合作社完成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可缓解融资抵押难的问题。因此,一是要开展土地流转问题的专题调研,多听听农民的诉求,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出台有利于产业上规模、有利于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操作的技术性方案。二是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形成与评估、信用评级等工作的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抵押物缺乏,融资难的问题。

  (三)强化推动,用典型示范带动规范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形式上,大户带动型有其发展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中应进一步的加以分析总结,学习借鉴市内外的成功典型经验,扶持完善和发展一批好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适应新形势,以发展家庭农场作为突破口,把家庭农场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重点打造,形成“大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基地)+农民”的模式,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户的参与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把人才培训作为重要抓手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市场经济规模、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但作为一个民营集体的经济体,决定了其在占有人才资源方面的弱势。为了更好地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支撑力,建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出台《六盘水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六盘水市鼓励农业技术干部支持或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现有农业人才资源的利用率、创造能力。切实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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