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
事故概述:
在xx年xx月xx日,位于xx市的xx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建筑事故。事故导致多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不幸遇难。经过调查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事故原因:
经过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操作错误。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工人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并且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这导致一名工人从高处坠落,造成严重伤害。另外,现场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工地负责人未对工人的操作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事故影响:
该建筑事故不仅造成了工人的伤亡,还给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事故发生后,施工工地被迫停工,导致项目进度延误,给业主造成了重大损失。此外,该事故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施工单位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对策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向相关责任人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工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2.加强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安全措施: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
4.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检查制度,确保现场操作符合安全要求。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推动施工安全工作。
结论:
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不负责任的表现。只有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建筑事故调查报告 篇二
事故概述:
在xx年xx月xx日,位于xx市的xx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建筑事故。事故导致多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不幸遇难。经过调查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事故原因:
通过调查和现场勘查,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施工材料质量不过关,施工工艺不规范,导致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最终引发了事故。
事故影响:
该建筑事故不仅给施工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还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该建筑工地进行了封控,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事故也引起了公众对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注,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了不良影响。
对策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向相关责任人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设计审核:建筑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杜绝不合理的结构设计。
2.严格选材标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择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过关,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3.规范施工工艺: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章施工和不规范操作。
4.加强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
5.加强法律意识: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论:
建筑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只有加强设计审核、严格选材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才能提高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确保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
建筑事故调查报告 篇三
近日,政府批复了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凡等28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xx年9月13日13时10分许,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以下简称“东湖景园”)C区7-1号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东湖景园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村,分为A、B、C三个区,xx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C区地块(60亩)为东湖村集体土地,至事故发生时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湖北省重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xx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4日,政府成立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省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住建厅和省质监局等单位人员参加,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7名专家参与现场勘察取证、技术分析等工作,并委托xx理工大学和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事故施工升降机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的螺母脱落,无法受力。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超过备案额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公斤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33楼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事故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并连同67-70节标准节坠落地面。
经调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有多家单位负有责任。
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湖景园C区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混乱,将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承接工程;使用非公司人员吴秋炎的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时将吴秋炎作为东湖景园项目经理,但未安排吴秋炎实际参与项目投标和施工管理活动;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未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未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东湖景园施工和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东湖景园C区施工项目部,系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党委书记xx以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组织成立。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均非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现场负责人易少锋及大部分安全员不具备岗位执业资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在东湖景园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和《开工通知书》的情况下,违规进场施工,且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混乱,并存在非法转包;未依照《xx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施工升降机加节进行申报和验收,并擅自使用;联系购买并使用伪造的施工升降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对施工人员私自操作施工升降机的行为,制止管控不力;未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东湖景园施工和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xx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东湖景园C区C7-1楼施工升降机的设备产权及安装、维护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起重机械安装、维护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施工升降机加节和附着安装不规范,安装、维护记录不全不实;安排不具备岗位执业资格的员工杜三武负责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未依照《xx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施工升降机加节进行验收和使用管理;未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生产检查和维护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xx万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湖村委会委托的东湖景园建设管理单位,不具备工程建设管理资质,在东湖景园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履行相关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违规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开工。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和放、验红线,擅自要求施工方以前期勘测的三个测量控制点作为依据,进行放线施工;在《建筑规划方案》之外违规多建一栋两单元住宅用房;在施工过程中违规组织虚假招投标活动。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与项目管理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xx万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湖景园项目管理部只注重工程进度,忽视安全管理,未依照《xx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加节验收和使用管理;未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项目施工和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xx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湖景园C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与分公司、监理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对分公司管理、指导不到位,未督促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东湖景园《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不到位;xx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非公司人员曾雯的资格证书,在投标时将曾雯作为东湖景园项目总监,但未安排曾雯实际参与项目投标和监理活动。东湖景园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总监代表)丁炎明和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岗位执业资格;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在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取得《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违规进场监理;未依照《xx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加节验收和使用管理,自己也未参加验收;未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项目施工和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村委会作为东湖景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选择无资质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到位;未认真贯彻落实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文件精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虽然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但组织领导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对xx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领导、指导和监督不力。该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指定洪山区建筑管理站为东湖景园建设安全监管单位,后续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东湖景园违法施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xx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作为全市建设安全监管主管机构,对洪山区建筑管理站业务指导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制止东湖景园违法施工行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xx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及下属和平分站作为东湖景园建设安全监管单位,在该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制止违法施工,对参建各方安全监管不到位。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工作贯彻执行不力,未能及时有效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致使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排查整改,造成严重后果。
xx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全市违法建设行为监督执法部门,在接到东湖景园违法施工举报后,没有严格执法;该局查违处处长林良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了解后,于xx年11月25日主持召开市查违办月度绩效考核例会,将非市重点工程的东湖景园当作市重点工程,同意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查违办提供的《会议纪要》对该项目作出“暂缓拆除,并督促其补办、完善相关手续”的意见,之后没有进一步检查督办是否停工补办相关手续,使得该项目得以继续违法施工,造成严重后果。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管执法局作为该风景区违法建设行为监督执法部门,在接到东湖景园违法施工举报后,虽然对该项目下达了《违法通知书》、《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但没有严格执行,在按照该风景区管委会有关领导“争取变通解决办法”的要求,争取到xx市城市管理局对该项目同意“暂缓拆除”后,没有督促有关单位停工补办相关手续,使得该项目得以继续违
法施工,造成严重后果。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城乡工作办事处作为该风景区管委会派出的,负责东湖村在内有关区域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正确领导东湖景园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造成严重后果。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作为xx市政府派出的,负责该区域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领导东湖景园参建各方和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政府同意:给予28名责任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责成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及主要负责人、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主要负责人、xx市城市管理局及主要负责人向xx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城乡工作办事处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依规对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xx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资质从严作出处理;责成省安监局依法依规对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xx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xx万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xx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村委会给予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责成xx市政府对违规多建的一栋东湖景园住宅楼予以没收。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建筑业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