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篇一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和经营的行为。土地流转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营模式,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选择了某县农村作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该地区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流转在该县农村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土地流转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流转市场的准确判断。同时,农户对流转土地的质量和产出未来预期不明确,缺乏相应的风险评估能力。这导致土地流转的交易不够高效和公平。
其次,土地流转的规模较小,流转时间较短,流转主体单一,缺乏多元化经营。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只愿意流转少量土地,并且流转时间较短,很少有农户愿意长期流转土地。此外,大多数流转主体仍然是农户,缺乏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经营主体的参与。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加强土地流转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提高农户对流转市场的了解程度,引导农户进行准确的决策。其次,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平台,提供信息对接、风险评估等服务,促进土地流转的高效和公平。最后,鼓励农户和企事业单位以合作社、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多元化经营。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在某县农村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加强信息发布、建立流转市场和鼓励多元化经营,可以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篇二
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土地流转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在调研中,我们选择了某市农村作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的方式,对该地区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流转在该市农村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调研显示,大部分土地流转的面积较小,很少有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项目。这与农户对土地流转的风险认知和经验不足有关。另外,土地流转的主体仍然以农户为主,缺乏专业经营主体的参与。
其次,土地流转的合同和权益保障存在一定问题。调研发现,一些土地流转的合同缺乏明确的约定和保障机制,容易导致流转纠纷和权益损失。此外,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不够清晰,缺乏相应的保障和补偿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加强土地流转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风险意识。其次,建立土地流转的信息公示和备案制度,确保流转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此外,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土地流转的评估、咨询和纠纷解决等服务,加强流转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在某市农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和引入第三方机构,可以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
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篇三
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20xx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总体部署,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采取公司租赁、合作社承包、农户自发流转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引导,示范带动,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县领导指示,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
、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二、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共有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0.2万人,耕地面积46.7万亩。人均0.9亩。目前全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57747亩,土地流转率达12%。其中,转包27141亩,占47%;出租19634亩,占34%;转让3465亩,占6%;互换2310亩,占4%;入股xx55亩,占2%;其它流转形式4042
亩,占7%。流转入企业面积15974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44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38195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129亩;500亩以上的地块 24宗合计29271亩。20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500亩以上的地块 19宗合计19190亩。
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81%,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19%。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车村、田湖等二三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像黄庄、九店及大坪等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乡镇。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土地的情况外,出现了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县外企业来我县承租土地的现象;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的土地面积19423亩,占流转面积的34%。五是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县及16个乡镇均成
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
三、土地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建立服务网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全县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构建完整的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各乡镇依托现有的农业服务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具体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优惠政策。为推进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根据(洛发【20xx】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嵩县20xx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县里列出专项资金,重点对集中流转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补贴100元。对及时成 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顺利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乡镇,年底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多种形式,加快流转速度。在流转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负责从群众手中统一租来土地,然后通过拍卖的方式,承包给有实力的企业经营;有的是采取农民自发流转、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将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是规范程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农户和业主签订流转合同,监督土地流转的履行,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县成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乡村难以调解的土地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xx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呈现“政府引导、集中连片、程序规范”等特点。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连片500亩以上的19190亩。主要地块有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 与车村镇天桥沟村、下庙村、铜河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324亩,用于种植玫瑰、薰衣草;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车村镇车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800亩,用于发展牡丹、花卉苗木等产业;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与车村镇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1040亩,用于发展牡丹产业;嵩县金农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与车村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650亩,用于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嵩县源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与车村等村签订流转面积736亩,用于发展原生柴胡等中药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