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品现状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业领域也迎来了许多新的变革。农机产品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对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农机产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调研了农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调研结果显示,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要求的提高,农机产品的市场需求量逐年增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机产品的需求更为迫切。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产品价格过高、维修服务不到位等,制约了农机产品的市场扩展。
其次,我们调研了农机产品的技术状况。调研发现,目前农机产品的技术水平较为落后,存在着低效率、高能耗、操作复杂等问题。尽管近年来有一些新技术的推出,如智能化、自动化等,但普及率较低,仍然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提升农机产品的技术水平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第三,我们调研了农机产品的品牌竞争情况。调研结果显示,农机产品市场存在着激烈的品牌竞争。一些国内外知名品牌占据着市场的主导地位,而一些小型农机企业则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品牌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较高质量和较低价格的产品往往更受消费者的青睐。
最后,我们调研了农机产品的发展趋势。调研结果显示,未来农机产品的发展趋势将主要集中在智能化、自动化、节能环保等方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农机产品将实现更高效、更智能的生产方式。此外,农机产品还将向多功能、模块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以满足不同农业生产的需求。
综上所述,农机产品在市场需求、技术状况、品牌竞争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机产品的发展,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机产品的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加强农机产品的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鼓励企业创新,推动农机产品向智能化、自动化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农机产品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机产品现状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机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了了解农机产品的现状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农机产品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调研结果显示,农机产品的使用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特别是在大型农田和农产品加工环节,农机产品的使用更加广泛,对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次,农机产品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调研发现,农村地区农机产品的普及率较低,农民对农机产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有限,对农机产品的需求并不强烈。同时,农机产品的维修服务不到位,给农民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此外,农机产品的价格较高,一些中小农户难以承担,限制了农机产品的普及。
第三,农机产品的未来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调研结果显示,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产品将逐渐向智能化、自动化、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农机产品将采用先进的传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机器视觉技术,提高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此外,农机产品还将注重节能环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农机产品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机产品的发展,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机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机产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加强农机产品的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推动农机产品的价格下降,使其更加普及。只有这样,农机产品才能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机产品现状调研报告 篇三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提出六点建议。
一、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基地(市场)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难度大
种植业方面:我市农产品生产过于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无法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养殖业方面:我市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养殖户购买劣质苗种、饲料,养殖物有病乱用药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中心在行政管理上没有理顺关系,既有县直管,也有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等形式。少数乡镇虽然建立了检测室,但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检测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多数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测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测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市级检测中心在编人员只有4人,六县在编的检测执法人员不到100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四城区目前尚未设立渔政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缺乏必要的设备。市级检测中心只能做定性分析,无法开展定量分析。如瘦肉精检测只能进行初步筛选工作,要送到自治区才能确认检测结果;水产品检测则均需送自治区进行检测。
缺乏经费保障。目前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业务经费为每年一申请一审批,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经费来源
缺乏保障。各县区都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水产品既无标识,经营者又未建立台账,对于问题水产品,其溯源调查的难度很大。同时,由于人力不足,部分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导致一些不免疫、不佩戴耳标的畜牧产品流向市场,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快推进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市农业局和县、乡镇农业执法机构分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监管站,在乡镇设立渔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明确各自监管职责,落实办公场所、编制人员和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渔业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养殖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议把监管工作经费、检测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产品检测经费和技能培训经费等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并保证这些经费每年不低于5%的增长比例,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并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证后监管,加大证后抽检力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五)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六)加大培训力度
深入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基层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农机产品现状调研报告 篇四
为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我县农机补贴产品实际市场销售价格,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公平性,保护广大购机者的利益,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补贴农机产品市场价格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派人员,深入农村走访农户98户,电话调查237户,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问题
此次共调查了29个厂家农机产品、10经销商和335户农民。从调查情况来看,享受补贴的`农机产品的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均未超过厂家销售指导价格,实际补贴率约在11.69%—83.2%之间,大部分补贴农机产品的实际补贴率在30%左右。全喂入自走履带式的联合收割机实际补贴率均在22%以下,有的实际补贴率才达11.69%,比如久保田688;大部分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手扶插秧机的实际补贴率超过了30%,有的达到40%、50%,比如中机南方半喂入收割机达到58.82%,部分轮式拖拉机超过35%。
二、调研原因分析
对于部分实际补贴率达30-50%左右的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超过国家规定的补贴率30%的原因是:(1)生产厂家做活动,主要是提高市占有率对补贴以外的农机具采取降价促销。
(2)由于补贴机具产品价格虚高,厂家有很大的价格调整空间。
(3)经销商为完成厂家销售任务,放弃经营利润,进行降价促销。
根据目前补贴农机具的价格现现状,归根结底厂家的销售指导价是虚高的,但是这些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基本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上述个别实际补贴率超50%的农机产品,初步调查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顺应当前政府大力推广插秧机械而大幅让利给购机农户所致,并非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同时经调查购机户,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发现大的质量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抽查,若存在故意虚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或者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导致补贴农机产品价格混乱等问题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建议
1、省局督促生产企业如实申报并承诺产品市场价格。关键确保生产企业要诚信申报,如故意虚报,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与申报承诺的价格波动过大(如幅度超过20%),则严肃查处,取消补贴资格。
2、企业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农机产品要明码标价,同时价格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建议上级农机部门对其申报的价格以及确定的产品补贴额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农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