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优选3篇】

时间:2013-08-05 09:31: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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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篇一:农村妇女教育与就业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基于对农村妇女教育与就业状况的调研,分析了当前农村妇女的教育程度和就业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旨在推动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

一、引言

农村妇女是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的教育和就业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妇女权益的保障。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家庭观念和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的教育和就业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因此,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农村妇女的教育和就业状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农村妇女教育状况调研结果

1. 教育程度低: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妇女的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只完成初中以下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较低。

2. 学习机会有限:农村妇女由于家庭的经济和时间限制,学习机会相对有限,尤其是成年妇女更难接触到继续教育的机会。

3. 教育资源不足: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学校设施和教师配备不足,影响了农村妇女的受教育机会。

三、农村妇女就业状况调研结果

1. 就业机会有限:农村妇女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大部分从事农业劳动和家庭务农,缺乏多样化的就业选择。

2. 薪酬待遇低:农村妇女从事的劳动往往没有稳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收入水平较低。

3. 就业歧视存在: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妇女在就业过程中经常遭受性别歧视,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存在困难。

四、政策建议

1. 加强农村妇女的教育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设施和教师配备,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

2. 提供职业培训和创业支持:为农村妇女提供职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培养她们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提高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3. 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消除对农村妇女的性别歧视。

4.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对农村妇女的就业歧视。

五、结论

农村妇女的教育和就业状况直接关系到她们的权益保障和农村社会的发展。通过对农村妇女教育与就业状况的调研,我们发现农村妇女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就业机会有限,薪酬待遇低,就业歧视普遍存在。为了保障农村妇女的权益,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支持,提高农村妇女的就业技能和收入水平。此外,还应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劳动权益。只有这样,农村妇女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农村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篇二: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基于对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状况的调研,分析了当前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旨在推动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

一、引言

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直接关系到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然而,由于历史原因、经济条件和文化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因此,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农村妇女健康状况调研结果

1. 健康问题普遍存在: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多种健康问题,包括妇科疾病、贫血、慢性病等,影响了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2. 卫生意识薄弱: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教育,农村妇女的卫生意识相对薄弱,常常忽视自身健康问题的预防和治疗。

3. 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设施和医生数量不足,农村妇女往往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三、农村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调研结果

1. 服务覆盖不全: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覆盖面相对较低,很多偏远地区缺乏基本的卫生保健设施和服务。

2. 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卫生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亟需提高,医疗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不一致,导致农村妇女得不到满意的医疗服务。

3. 经济负担重:农村妇女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成为她们就医的一大负担。

四、政策建议

1. 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妇女卫生健康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引导她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 增加卫生保健资源投入:加大对农村卫生保健设施和医疗人员的投入,提高卫生保健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确保农村妇女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

3. 减轻经济负担:为农村妇女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药品费用减免政策,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确保她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卫生保健服务。

五、结论

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直接关系到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通过对农村妇女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的调研,我们发现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多种健康问题,卫生意识薄弱,医疗资源不足,卫生保健服务覆盖不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经济负担重。为了保障农村妇女的权益,政府应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增加卫生保健资源投入,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只有这样,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农村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篇三

有关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一、农村妇女发展状况

  黑沟乡现有4个行政村,农村妇女4431人,占农村总人口49%,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村妇女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经济参与平台不断拓宽,在生产发展中挑重担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原来农村传统的“男耕女织”被现在的“男工女耕”所替代。我乡农村妇女从事种植业213人,从事养殖业167人,从事加工业205人,从事服务业 307人。农村妇女在种植、养殖、加工等各个领域大显身手,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二)求知求新求发展,在生活宽裕中闪亮点

  通过学习和实践,部分农村妇女不断提高知识层次和技能,成为增收致富的先行群体,掌握实用技术的234人,获农民技术员职称的52人,全乡共有科技致富女能人467名,妇女示范基地11个。

  (三)生活方式日益改善,在乡风文明中占主导

  在基层妇联组织的引导下,广大农村妇女发挥自身性别优势,踊跃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投身文明村镇建设,成为农村精神文明传播的主力军。80%的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主导作用,重视提高婚姻家庭质量,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四)着力整治生活环境,在村容整洁中唱主角

  在美化、净化庭院的基础上,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不断优化家庭生活环境。各村妇女主动参与 “四清”(清草堆、土堆、粪堆、垃圾堆)和 “四学”(学政策、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活动,广大妇女积极改厕、改灶,推广“沼气池”,大力发展循环生态农业。

  (五)参政意识不断提升,在民主管理中作代言

  农村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村村妇女主任在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各方面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言人,在人大代表、村“两委”选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二、当前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妇女参政议政法律意识淡薄

  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主政治权利,但事实上,当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基础环境还较差,农村妇女本身也缺乏主动的参政意识,她们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参与率还很低,一些村委会、基层干部也往往忽视了妇女参与村行政事务管理的权利,致使农村妇女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政治权利。在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妇女比例极低;直接参政议政的农村妇女总体上仍存在着比例小、人数少、层次低、配角多的问题。目前我乡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仅有14%。

  (二)家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救助。在一些家庭,妇女通常被当作丈夫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打骂,这些妇女找到村里或者娘家解决,但村干部认为这是人家的“家务事”

或 “民事纠纷”,有的甚至干脆认为是情理之中的事,便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而推脱。娘家亲人碍于家丑不可外扬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传统观念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无形中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而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中,中、老年明显高于青年,贫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于温饱型家庭。二是农村妇女在丧偶和离婚后再婚难。由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丧偶和离婚农村妇女再婚会受到来自世俗和家庭等方面的诸多阻挠,就算勉强被同意改嫁也只能“净身出门”,不得享受自己的财产处置权和对亲生子女抚养权。三是农村夫妇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由于许多农村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自己的男人生活,这就使得农村妇女在家庭中根本没有什么地位可言,有的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也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类妇女多数年龄大,无经济独立,生活上依附丈夫,所以丈夫即使有了外遇,只要他还给家里钱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农村妇女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农村妇女就业的机会和待遇不平等。家政服务业是女性劳动力转移的集聚点,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低下。综合素质低制约了妇女在农村经济领域的发展。调查中显示我乡农村妇女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9.12%,小学文化程度占21.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22%,高中文化程度占15.11%,接受过中专教育的有4.22%,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 1.12%。

  (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遭限制

  由于受封建思想 “夫权”“父权”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婚前依附于自己的父母兄长,婚后从属于丈夫公婆,没有独立的经济处置权,其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土地承包权被架空。农村土地政策历来坚持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许多农村妇女在结婚或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虽然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但农村妇女一旦出嫁,其娘家承包的土地就会被收回,而她能否在婆家分得一份土地,则取决于婆家村里有无机动地或是否恰好遇到婆家村里调整土地。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村级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确保基层妇女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载体、有经费;保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培养一批女村支书、女村委会主任;推广“妇代会+协会”模式,开展“双培养、双带动”工作,把女能手培养成为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

  (二)全面拓展素质培训,提升新型女农民发展能力

  建议划拨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培训体系,依托扶贫项目带动,对文化程度较高、学习愿望较强的农村妇女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依托农业产业大户和基地,对文化层次偏低、离不开家庭的农村妇女开展培训;与大、中专学历教育、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对农村女能人、女经纪人、女农民技术员等进行科技含量高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新型女农民。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妇女发展

  提供农业生产综合信息,争取在良种、技术、资金、加工、储运、推销等方面形成系列化服务。完善小额信贷制度,设立农村妇女创业基金,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必要支持。建立农村托养机构,使农村妇女由家务劳动的主体真正转变为生产劳动的主体。

  (四)健全完善立法,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维权体系

  加强有关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作用。对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从性别视角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切实承担起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随时关注农村妇女维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提出对策,因势利导,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维权体系。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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