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为了深入了解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类型、发生地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我们希望能够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教育缺失、社会环境恶劣、学校教育不到位等。在家庭教育方面,不少未成年人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家庭成员缺乏沟通和互动,导致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诱发犯罪行为。同时,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例如贫困地区和犯罪率较高的社区往往容易出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此外,学校教育的缺失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学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其中,盗窃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行为,许多未成年人因为贪图一时的物质享受而进行盗窃。此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犯罪也逐渐增多,一些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地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城市周边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社会治安较差的地方。这些地区的经济压力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得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犯罪的诱惑和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也给犯罪者自身带来了不可磨灭的污点,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和未来。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来解决。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爱,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社会应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对策等方面的数据,我们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出贡献。
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年龄较小、犯罪动机复杂、犯罪手段隐蔽等。相比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年龄更小,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责任心。此外,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也较为复杂,既有经济利益的驱使,也有逃避现实的心理需求。在犯罪手段方面,未成年人更倾向于使用隐蔽性较强的手段,例如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家庭因素、社会环境和个人心理等。在家庭因素方面,父母的教育方式和家庭关系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重要影响。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教育,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社会环境方面,一些贫困地区和犯罪率较高的社区往往容易滋生未成年人犯罪。此外,个人心理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例如自卑感、攀比心理等都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对策。首先,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爱,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其次,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社会也应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走正道。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力,我们有信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例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他们常年闲散在社会上,参加了被告人张俭峰(34岁、公司法定代表)为首的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15名人员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内共10名是闲散未成年人。
2.犯罪组织形式呈团伙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该部分人群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完全,意志不坚定,实施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身薄体弱,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倾向于三五成群结成团伙犯罪,以虚张声势,互相壮胆。例如:闫某晚上在某迪吧跳舞,见到宋某与女友跳舞又唱又跳,看不顺眼,便纠集刘某等5人,手持棒球棍、钢管等作案工具,对宋某头部猛打,致使其头部5处创伤,创口最长一处达7.5厘米。其中闫某等5人是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成长于我国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方面受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良好社会环境的影响,能够在“中国梦”的指引下全面发展,成为栋梁之才;另一方面又受到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影响,有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原因。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2、 学校原因。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而目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现象较为普遍。最近几年虽然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口号,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二是部分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三是法制教育不健全。很少有学校制定专门计划来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学生,加剧校园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发生。
3、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孕育着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是未成年人初及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父母通过教养子女来塑造其行为规范,引导其融入社会。而随着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的变化,家庭不再是所有未成年人的避风港,父母也不再是孩子们眼里崇拜的英雄,一些家庭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父母作为负担未成年人初次社会化的作用不断被削弱。其次家庭稳定性的弱化。各种离异家庭等“问题家庭”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而且造成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产生恐惧、焦虑和缺乏归属感,给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4、道德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未成年人正处在心理和生理发育期,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注一掷、偏激浮躁、报复仇视等心理,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未成
年人的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往往以哥们义气代替朋友健康的友谊,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不知不觉就造成了违法犯罪。二是易冲动。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感情用事,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