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篇一
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越来越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保险领域的问题,如保费过高、理赔难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保险分担机制建设的调研。
首先,我们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在健康险、车险等领域,保费收入大幅增长。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人们普遍反映保费过高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保费过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的费用过高,包括广告宣传费用、销售费用等;二是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不足,导致赔付额度过高。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降低赔付额度,从而降低保费水平。
其次,我们对保险理赔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保险理赔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理赔流程繁琐,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给投保人带来了不便。其次,理赔周期较长,往往需要数周甚至数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最后,一些保险公司存在着理赔拖延、拒赔等不当行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建立起保险分担机制,将理赔的责任由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同承担。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理赔效率,同时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
最后,我们对保险分担机制建设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保险分担机制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首先,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庞大,有足够的潜力来支撑保险分担机制的建设。其次,保险分担机制能够有效解决保费过高、理赔难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保险分担机制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综上所述,保险分担机制的建设对于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加大力度推进保险分担机制的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篇三
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保险机制是整个经济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运行中,必然受到整个经济机制的制约和其他经济机制。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历时三年,XX区通过引入市场化手段,完成了从单一“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到“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的升级提档工作,实现了辖区内所有人员、所有农房及相关林木、部分道路因自然灾害受损均可理赔,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完善的自然灾害保险分担机制。因之夷陵位于库区、坝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历史上就属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区域,对后三峡时期宜昌乃至三峡库区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具有典型代表意义,故XX市、XX区民政局于今年3至5月,组织专班对“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分担机制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区域背景及调研情况
(一)区域背景
XX区位于长江西陵峡畔,地处长江中上游的分界处,地形处于鄂XX区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夷陵扼渝鄂咽喉,上控巴夔,下引荆襄,“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为“三峡门户”。辖区面积3424平方公里,总人口52.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34万人,辖12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190个村(居)委会。区内有葛洲坝、三峡大坝两大水利工程,是典型的库区、坝首城市,沿江地带滑坡地质灾害频繁,历史上就是我国山体滑坡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从地质环境看,XX区大部分区域都属于三峡库区东西横贯两大自然地理单元之一的川鄂褶皱山地,主要为碳酸盐岩组成的侵蚀高山峡谷区,其气象环境又恰好处于三峡库区万县—云阳、秭归—宜昌两个暴雨中心地带之一。环境静态因子(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性组合)和灾害触发因子(降雨、地震、人工开挖)叠加,相互作用导致区域内洪涝、滑坡、泥石流、低温、冰雪、干旱等多种灾害频发、叠加
,给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XX区的自然环境和灾害特点,在三峡库区和清江库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其率先进行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建设是宜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为其他县市区提供了借鉴、参考的素材和案例。基于此故,我们对以“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为代表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思考和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二)“幸福夷陵民生平安”保险分担机制情况
从2013年开始,XX区通过试点探索、统筹推进、完善提高、规范标准四个阶段,历时三年,逐步完成了从单一“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到“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提档升级,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相对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分担机制。
试点起步:结合已开展的“两属两户”政策性农房保险和泥石流灾害保险工作的有关现况,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对区域灾害风险特点和历史承保理赔数据进行深入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整合资源、扩面增责、创新机制”的灾害保险机制构建思路,提出了“整合原有的政策性农房保险、泥石流灾害保险,实行农村住房、家庭财产、人身伤害等涉灾保险全保障全覆盖”的有关建议意见,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经区政府研究,2013年6月6日,区政府办下发了《XX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在方案整体框架下,受区政府委托,区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夷陵支公司签订了《XX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协议》,由区政府出资176万元为全区13.7万户农户、39.16万农村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
统筹推进:2014年XX区决定进一步推进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并扩面提标,实现城乡统筹。区财政出资近192万元,为全区13万多农户住房财产和55万多夷陵居民(含暂住人口)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在2013年基础上,将城镇人口和暂住人口纳入了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延伸到见义勇为,增加了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额度较2013年有所提高,实现了城乡统筹。
完善提高:2015年,针对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难度大、政府救助标准偏低等实际,同时考虑到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善后救助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在XX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基础上,再次提标扩责,新增社会治安保险责任,创新整合为“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并纳入了2015年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5月19日,区政府办下发了《XX区“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实施方案》。5月25日,受区政府委托,区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夷陵支公司签订了《XX区“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协议》,由区政府出资397.5万元为全区13.7万户农户和55万城乡居民购买的`民生平安保险正式启动。自此,我区引入市场化手段建立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完成了从单机版(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山区泥石流保险)--综合版(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完整版(幸福夷陵民生平安保险)的圆满升级提档,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规范标准:2015年区政府出台的《XX区“幸福夷陵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中对灾害保险理赔的标准、程序及方法进行了更一步细化,具体做到了“四明确”:
一是明确了承保范围对象。财产部分:凡位于XX区辖区内、其房屋户主户口为XX区农业户口的农村住房均属保险对像(以户为单位);符合第1条条件的农村住房的室内财产及房主所属的果木及茶树、成材树木也属于保险标的(以户为单位);宜兴线晓峰张家口至雾渡河清江坪段10公里的道路及七里峡大桥也属于本方案中泥石流保险标的。人员部分:XX区户籍人员和暂住人口均属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以个人为单位);凡在XX区内拥有农村住房的、并且其户口为XX区籍农业户口的人员(以户为单位,户口薄列明的年龄在已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有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的。
二是明确了投保理赔标准。我们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保险理赔额度和投保金实行分类定标。保险额度为,因自然灾害农村居民住房倒塌赔偿20000元/户、住房受损最高赔偿5000元/户、家庭财产受损赔偿2000元/户;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赔偿50000元/人、因灾致残人员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表》赔付,最高50000元/人;保险区域内道路桥梁受损的最高赔偿1000万元。投保标准为,农村住房保险费(含室内财产及其它所属财产、道路、大桥等)按25元/户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为1元/人,保费由区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