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业问题一直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当前市就业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并撰写了一份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业岗位与人才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而劳动力市场上大量的低技能劳动力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其次,就业结构不合理,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而传统行业的就业机会则相对较多,这导致了就业机会的分布不均衡。此外,部分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如违法用工、欠薪等,给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要加强对低技能劳动力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能力,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其次,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要加强对传统行业的改造和升级,提高其竞争力和创造力。最后,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用工规范,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总结一下,市就业情况总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和低技能劳动力的培养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以促进市就业情况的进一步改善。
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业问题一直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当前市就业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并撰写了一份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市就业形势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业岗位的数量相对较多,但质量不高。大部分就业岗位都是低技能、低收入的劳动力工作,缺乏发展空间和提升机会。其次,就业机会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导致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此外,就业机会与人才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部分高技能人才就业困难,而部分企业却难以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要加强对低技能劳动力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就业质量的提升。其次,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就业创业支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同时,也要加强对城市就业的管理和规划,促进就业机会的分散化。最后,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其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总结一下,市就业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和低技能劳动力的培养力度,加强农村地区的就业创业支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支持,以促进市就业情况的进一步改善。
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关于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了解我市就业问题,促进就业工作,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并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王世英副主席带领下,于3月中旬深入米脂、横山、府谷等县,采取实地走访查看企业、职业学校、培训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和听取汇报、座谈等方法,就我市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就业基本情况
(一)人力资源状况
截止2015年底,我市总人口为353.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1.6万人,占17.4%;农村人口291.8万人,占82.6%。
按照我国法定劳动力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的规定,全市劳动适龄人口为218万人,占总人口的61.7%。其中城镇37.3万人,占17.1%;农村180.7万人,占82.9%。
劳动适龄人口中,在校学生31.3万人,丧失劳动能力的11.2万人,实际劳动力为175.5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29.2万人,占16.6%;农村劳动力146.3万人,占83.4%。
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为:初中以下141.3万人,占80.5%,高中及中专24.9万人,占14.2%,大专以上9.3万人,占5.3%。
劳动力技能水平为:初级以下技能(含初级职称)10.9万人,占6.2%;中等技能(含中级职称)4.7万人,占2.7%;高等技能(含高级职称)1.2万人,占0.7%;没有技能等级的158.7万人,占90.4%。
(二)劳动力就业状况
至2015年底,城乡劳动力就业总数为166.4万人,未就业人员为9.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为91.3万人,占54.9%;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为23.9万人,占14.4%;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为51.2万人,占30.7%。从近几年三个产业从业人员数量总体情况来看,第一产业呈略微下降之势,第二次产业呈略微上升之势,第三产业基本持平。
第二、三产业从业的人员在几个重点行业的分布是:采矿业4.9万人,制造业5.3万人,电力、燃气业0.9万人,建筑业12.7万人,交通运输业5.3万人,批发零售业13.8万人,金融业0.4万人,七个行业合计43.3万人,占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7.6%。
在国家单位就业的有20.2万人,其中,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5.2万人,占25.7%;教育单位4.7万人,占23.3%;其他国有单位就业10.3万人,占51%。
(三)就业工作情况
我市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事、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持续保持着较为平稳的态势,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就业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15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大做强劳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和《XX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9个政策性文件,对政府促进就业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各级政府把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了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出矛盾,初步形成了我市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
2、就业总量整体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市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拓展三产服务业、能源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从2015年的1.7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 2.2万个,累计增加就业岗位15万多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和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3%以内,全市的就业局势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态势。
3、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各级政府坚持把扩大劳务输出作为推动统筹城乡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劳务输出人数由2015年的28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56.3万人,劳务收入由2015年的10.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7.6亿元。为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多措并举实施就业援助。近年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党政领导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等措施,全市在治安、环卫、社区老年服务等方面开发公益
性岗位3100多个,对4100多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实施了就业援助。5、就业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就业服务工作,2015年以来,累计开展免费职业指导 6.9万人,有2.65万人通过专场招聘活动实现了就业,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6、就业技能培训初见成效。目前,全市有14所职教中心,在校学生2.3万人;中等专业学校10所,在校学生1.2万人;民办培训机构30所,每年培训学员近万人。2015年以来,累计考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13.4万份。同时,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形势需要积极开展了创业培训活动,2015年以来累计培训35期,1200余人实现成功创业,带动4800多人实现就业。
二、“十一五”期间劳动力供给和就业岗位态势
(一)劳动力供给情况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进入劳动适龄人口41.6万人,适龄人口中继续上学的大约31.4万人,不再上学需就业的10.2万人,高中毕业不再升学和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其中大学毕业生回榆林求职的按50%计算)20.4万人,“十一五”期间企业新增劳动力供给总量约为4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8万人。退出劳动年龄的19万人,年均3.8万人,年净增劳动力4.2万人。
(二)就业岗位增加情况
1、根据市、县(区)两级“十一五”规划,全市“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0户,据测算,平均每户企业可新增就业岗位140个,共可新增就业岗位2.52万个。
2、“十一五”期间新增规模以下工业企业460户,据测算,平均每户企业可新增就业岗位30个,共可新增就业岗位1.38万个。
3、“十一五”期间净增其它各类企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社区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500户,平均每户企业可新增就业岗位5个,共可新增就业岗位1.75万个。
4、“十一五”期间净增个体工商1.8万户,平均每户可新增就业岗位1.8个,共可新增就业岗位3.2万个。
5、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十一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预计投入2313亿元,据测算,可为灵活就业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
6、党政事业单位补充退休减员可新增岗位3万个。
以上六项共计新增就业岗位18.85万个,年均3.77万个。
(三)综合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增劳动力供给总量为40万人,新增劳动就业岗位18.85万个,年均3.77万个,年劳动就业岗位供需缺口为0.43万个。加上外省市每年来榆务工人员约2.8万人,预计每年劳动就业岗位缺口为3.23万人。
三、就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是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也会大幅增加,就业形势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是由于南北经济发展差距大、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以及择业观念陈旧等诸多主客观因素,就业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劳动力的供给来看,一是我市劳动适龄人口目前正处于高速增长期,每年新增劳动力约3万人;二是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有约15万富余劳动力因种种原因没有实现转移就业;三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有4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就业;四是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的人数每年以5000人左右逐年增加,累计有近3万名未实现稳定就业;五是外省市来榆务工人员每年约2.8万人,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劳动力的需求增长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就业弹性降低,就业岗位的增长速度逐步低于经济本身的增长速度。因此,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结构性、区域性矛盾日益突出。工业结构中,原有传统工业所占比例逐年下降,而新上的能源化工项目大多科技含量和机械化程度高,吸纳劳动力的空间小,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小。同时,在企业结构中,随着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和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绝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将会逐步退出市场。中小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普通劳动者选择就业的机会减少,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区域差异方面,由于我市南北经济发展不均衡,南北差距越拉越大,使区域性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北六县基本可以就地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7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实现就地转移。如XX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拥有员工1928人,其中85%都是本地人;矿区的井下作业和冶炼工厂、建筑工地以及宾馆、饭店等行业里的艰苦工种几乎全是外地人,本地人不愿干;外来务工人员达2万多人,涉及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而南六县就业岗位少,80%以上的劳动力需要通过异地转移就业。
(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突出。由于劳动力供给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力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形成了就业困难群体。这部分人员大多只能从事一般的劳动,与当前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相差甚远,离开政府的援助很难实现再就业。
(四)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矛盾突出。我市劳动力数量庞大但整体素质偏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相对滞后,培训机构不足、规模不大、层次较低,而非农产业就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体力型劳动者就业空间越来越小,致使一般劳动力数量严重过剩。劳动力素质和就业岗位需求之间的不相适应,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的问题并存,“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同在,既影响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又制约着劳动力的就业和就业稳定率的提高。
(五)就业服务滞后于就业多元化的要求。当前就业工作呈现用工单位多元化和就业渠道、就业方式多元化的特点。但我市时至今日还没有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市与省XX县区之间的信息至今没有实现联网,劳动力网上市场即无形市场尚未形成;人力资源市场也大都处于场地不足、设施不全、设备简陋的尴尬境地;基层工作所站普遍工作条件差、经费紧缺、手段落后,与当前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稳定。据调查测算,剩余劳动力输出人员中,稳定输出的仅占20%左右,80%以上的'人员大多数处于不稳定状态,从事简单的、季节性劳务。劳动力输出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缺乏长期性、持久性,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偏低,缺乏劳动技能,给城乡就业造成压力。
(七)择业观念陈旧严重阻碍就业。在未就业的人群中,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和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陈旧,把就业仅仅理解为只有在国家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才算就业,因此存在着就业靠政府,依恋 “铁饭碗”、重国有轻民营、不愿干个体的心理,认为“就业就是吃公饭”或者“吃公饭才算就业”,缺乏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有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基层去就业,怕吃苦丢面子,只想在城里谋份工作。去年我市在实施农村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时,原计划招聘512名,实际报名参加考试的只有167人,最终招聘的仅有73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市综合执法局计划招聘30名工作人员,结果报名参加考试的竟有1606人。巨大的反差不能不引人深思。
四、应对就业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我市的就业工作尽管存在许多困难,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中央、省上近年来对促进就业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另一方面市上提出加大我市能源化工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力度,并把“就业再就业工程”列入了“民生八大工程”之一,这必将带来新的更多的就业需求。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理解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认识就业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将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开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在促进就业、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方面的责任,完善配套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逐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二)大力倡导择业新观念。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陈旧择业观念给就业造成的思想羁绊,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不容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不正确择业观念尤为令人忧虑。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倡导适应时代变化与社会发展要求的择业新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理念,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视现实社会,适应市场需求,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科学就业理念和不怕吃苦、从基层干起、在实践中逐步锻炼成长的正确人生观。同时,要加快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尽量安置大学生就业;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促进毕业生跨地区就业;充分发挥人才网络建设优势,为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
(三)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快速发展是扩大就业的重要保证,要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大型企业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发展就业门槛低、就业容量大、服务范围广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劳动者的主渠道。我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也意味着服务业在提供岗位方面有着巨大的空间。一是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能源化工产品物流为主,其他(购物、餐饮等)为辅的现代物流服务业;大力发展以金融业、信息服务、边塞文化、旅游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将我市建设成为重要区域商贸服务中心、金融中心、文化旅游中心,辐射行业就业。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做好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老托幼等便民的社区服务,增加就业岗位。三是大力发展非全日制就业、非正规就业,拓宽就业途径。四是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提升就业空间。五是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要把吸纳本地人力资源作为入驻企业的一个硬性准入条件,强化各类入驻企业安置本地劳动力的社会责任意识。
(四)积极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因此,要把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和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尽快出台我市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在开发区开辟创办小企业园区,并组建专家自愿咨询服务指导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平台。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谋创办企业、人人投入经济建设、人人千方百计创造财富的社会氛围,以创业推动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不断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城乡就业的必然要求。当前,要在加快榆林职业学院建设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组建榆林技术学院集团的可行性,充分发挥各县区职业中学、就业训练中心以及乡镇培训机构的作用。职业教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专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一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职业学校要围绕市场需求尤其是榆林工业发展的需求这一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整合重复专业,改造传统专业,积极开发新专业,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求。二是以就业为导向。职业学校要不断调整服务方向,优化专业结构,增加社会急需的新专业,改造老专业,使新旧专业相辅相成、合理搭配,以提高就业率作为职业教育的第一要务。三是以能力为本位。职业学校要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将学生培养成适应就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最终都能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六)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我市劳动力的82%是农村劳动力,而解决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各级政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要实施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打造劳务品牌,全面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要鼓励偏远贫困山区农村的居民向城镇集中,鼓励学到一技之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带动当地城镇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途径。
(七)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实施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达到基本服务功能完善。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规范各类职业介绍中介行为,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八)继续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针对我市就业困难群众的实际,各级政府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管理原则,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税费减免、培训补贴、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手段,帮助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生实现就业。
(九)建立健全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和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乡(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一是设立市县两级就业服务局;二是加强市县两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服务项目从单纯的职业介绍扩大到职业指导、招聘录用、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劳务派遣、劳务培训等多方面;三是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建设。通过基层所(站)准确掌握全市城乡就业状况,成为政府最基层的服务就业的单位。
(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规范企业行为,认真实施工时、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标准。继续完善和落实对农民工的政策。国家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已制订的平等就业、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政策,要切实落到实处,还要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特别是解决好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等问题。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