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统计数据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民政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备受关注。为了确保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真实可信,本次自查旨在检查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和报告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对数据采集过程进行了审查。通过对各级民政部门的调研和访谈,我们了解到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统计数据采集和录入的专业知识,导致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某些部门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况,以迎合上级部门的要求或者获取政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统计数据处理能力,并加强对数据造假的监督和惩罚机制。
其次,我们对数据统计和汇总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各级民政部门的数据报告和统计工作进行抽样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数据统计和汇总的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人为失误、系统故障或者信息传递不畅所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统计和汇总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加强数据的审核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最后,我们对数据报告过程进行了评估。通过对民政部门的报告文档和数据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我们发现一些报告存在不完整、不准确或者不及时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对报告要求的不清楚所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报告撰写的培训,明确报告的要求和标准,建立报告审核和审查机制,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了民政统计数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相信,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查和改进,才能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民政统计数据自查报告 篇二
民政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提高数据质量,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基层民政部门存在统计数据采集和录入不规范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导致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统计数据处理能力,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我们发现一些数据统计和汇总的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人为失误、系统故障或者信息传递不畅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统计和汇总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加强数据的审核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另外,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数据报告的问题。一些报告存在不完整、不准确或者不及时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对报告要求的不清楚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报告撰写的培训,明确报告的要求和标准,建立报告审核和审查机制,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相信,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查和改进,才能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统计数据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民政统计数据自查报告 篇三
2017年,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始终强化机关消防安全管理,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17年度消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直以来,局党组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成员,充实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根据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年初认真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演练方案,并经党组会审定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积极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二、拓展路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局党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对机关干部职工及办公辖区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人人重视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工作氛围。一是以开展“六五”普法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并结合“119”消防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动员公众凝聚消防共识,使之深入人心;二是在局机关大院设置标语4幅,办专栏6期,悬挂温馨提示8幅,张贴消防应急安全撤离路线图,使干部职工受到潜移默化教育,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三是通过专题会议或周五例行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日常注意事项、生活小知识、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帮助其树立遵纪守法、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四是会同县发改局聘请县消防中队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现场示范消防突发事件的处置、消防器材的使用、受伤人员的急救等,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消防应急能力;五是开展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在机关大门口设置宣传台,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六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消防安全专题片,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三、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开展整治
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未雨绸缪思想,坚持消防事故防范于未然,始终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落实,使“清剿火患”战役不留死角和盲区。一是开展常态巡查,排好人员轮次,每周二、四全面排查机关大院、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记录,建好台账;二是开展集中排查,在春节、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前,局主要领带领干部职工,分区域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检查。机关大院重点检查车辆停放是否有序,消防通道是否24小时畅通;办公场所重点检查过道是否有障碍物,消防器材是否安全完好、摆放到位,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办公设备插座是否安全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现场办公立即解决,一般隐患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从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和全力支持。本年度,局机关共投入经费1万余元,更换了老化电线,购置灭火器4个,办公专用插座、保险开关若干,整治安全隐患11起。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坚持把干部职工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留有安全隐患造成消防事故的,或在上级检查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在节假日、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讯工具全时开通,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抽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推进情况上报、紧急处突、事故善后、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工作中,及时梳理总结适合机关实际的好经验、好办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期有效管用的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一年来,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成效良好,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地确保了机关工作生活环境平安、稳定、和谐。来年,我们将继续把消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各项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使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民政统计数据自查报告 篇四
2017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统计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总结与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量身定做”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工作。2017年1月1日,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三经普”方案及进度要求,全面完成了普查单位的现场登记、数据采集、质量评估及资料汇总等各项工作,共登记个体经营户29045户、单位3720家,其中“四上单位”126家。两次代表市接受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其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2名同志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最美普查员”、“全省最美普查员”,获得省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县统计局)、先进个人2名,获得市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9名。
二是认真搞好统计服务。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全力跟踪服务,强化预测、预警、研判、统计分析等,每月按时报送快报及分析,每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发布年度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公报》、《统计月报》、《调研与分析》等,撰写月度、季度统计调研分析38篇,统计信息95篇(条),发布《统计月报》12期;围绕建筑房产市场、投资统计、农村耕地撂荒、规上服务企业、园区工业、经济普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13篇专业分析与专题调研分析成果,得到县领导肯定与省、市统计局转发。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和人口处、社科处、核算处、综合处、投资处的领导莅临调研工作;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调研,赢得了他们对发展的认同与关注支持。11月中旬,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围绕统计工作及经济知识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强化联网直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四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要求,强化培训指导,联网直报企业的直报率、CA认证率、注册率均达到100%。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平台审核验收工作。
四是强化统计入库工作。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入库管理的服务指导、对策建议及沟通衔接工作。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1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限上商贸企业17户、资质以上建筑房产开发企业6户、规上服务企业12户等入库工作。
五是强化名录库管理。强化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与使用,在镇、街道办事处永福社区、政法社区等开展名录库管理延伸试点工作。
六是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要求,今年组织专班分别于7月份、12月份两次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其成效得到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是强化统计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是“三经普”及适应国家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教学工作,全县77名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100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76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职称资格考试,局机关24人次参加今年省、市统计培训教育。
八是完成城镇化率统计。通过与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县统计局对我县今年城镇化率指标统计数据相关支撑要素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评估,初步测算我县2017年城镇化率达32.75%,同比增长3.7个百分点。目前已上报市局审定。
九是积极开展统计专项调查。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全面完成了乡村、同州办事处新平街社区两个被国家抽中村(居)的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完成了文化产业、妇儿“两纲”、限下工业和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能源、旅游、社会科技、劳动工资、民营经济、产业园区、节能减排、乡镇信息等二十多套专业的统计工作。
十是成功创建县级统计机构示范县。按照全省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四有”目标落实,统计“五化”、“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在巩固达标成果基础上,成功创建被省统计局命名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县”。
十一是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挂联帮扶重点企业的精神,挂联县级领导孙良旭高度重视,县统计局精心组织,落实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对双足鞋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助该企业于今年5月份成功申报为规上工业企业,目前常年从业人员100多人,年加工能力达140多万双,截至11月底实现产值1.8亿元,上缴税收880余万元。
二、其他单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局党组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逗硬实名通报批评,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初见成效。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治统的要求和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全面开展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利用“12.4宪法日”及“12.8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依法治统,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了党员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抓好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强化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县的重要决策部署。健全机关学习宣传制度,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五是加强人大、政协和统战工作。积极贯彻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统战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找结合点、落脚点,以此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政协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在满意度民主测评中获高得票率。
六是做好综治、维稳、防邪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和值班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要时间段坚持维稳“零报告”制度。
七是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机关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八是完成“五创”联动及质量兴县等统计指标分析提供。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恩格尔系数”、“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等相关指标检测预警,将涉及统计调查的具体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专业。包括“五创联动”、质量兴县、扶贫解困等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九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深入到精准扶贫村(澌岸乡先锋村)、定点帮扶村(澌岸乡梭滩村)、后进党支部帮扶村(土垭乡时轮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村(粉壁乡大坪村)等开展实地调研,
制定帮扶计划,开展结对帮扶。围绕农民增收,深入全县住户调查点开展业务指导。
十是搞好“三大底线”及其他目标任务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治理“三大底线”工作,全年无一例信访涉稳事件;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被负面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落实专人进行档案收集,并做好党史、统计志编制工作,强化党政网、统计专网、政务外网及互联网的管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电子政务网建设按要求完成,全年无一例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牵头做好全县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2017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所承担的全县统计目标绩效牵头考核工作,通过部门、乡镇(管委会)自查、县组织抽查、公示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统计目标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