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开题报告 篇一
尊敬的导师:
您好!我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XXX,现就我的开题方向向您汇报,请您指导。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法学领域的研究也变得更加重要和复杂。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国际商法的意义愈发凸显。国际商法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商事活动中的国际交往和纠纷解决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国际商法的深入研究,探讨其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并为我国国际商事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二、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以国际商法为核心,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对以下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 国际商事合同的形成和效力问题: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在商事合同签订和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探讨合同的形成要素和效力认定标准,分析国际商事合同的特点和难点。
2.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多样性和选择,比较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重点关注仲裁和诉讼两种主要方式的发展趋势和应用情况。
3.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比较国际上先进的仲裁制度,提出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方案,以提高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法等方法,以梳理和分析已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案例为基础,通过对比研究和归纳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四、预期成果
本研究预计能够对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和分析,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本研究还可为我国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保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以上即为我的开题报告,请您审阅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 篇二
尊敬的导师:
您好!我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XXX,现就我的开题方向向您汇报,请您指导。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环境的普及,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研究网络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本研究旨在通过对网络犯罪的深入研究,探索网络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策略。
二、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以网络犯罪为核心,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对以下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 网络犯罪的定义与分类:研究网络犯罪的概念和分类方法,分析各类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危害程度,为后续的预防和打击工作提供基础。
2. 网络犯罪的预防与打击:研究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策略,包括技术手段的应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国际合作的加强等方面,提出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措施。
3. 网络犯罪的法律责任与司法保障:研究网络犯罪的法律责任界定和司法保障措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司法实践的完善等方面,提出完善网络犯罪司法保障体系的建议。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等方法,以梳理和分析已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案例为基础,通过对比研究和归纳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四、预期成果
本研究预计能够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和分析,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本研究还可为网络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以上即为我的开题报告,请您审阅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 篇三
国外研究进展
关于品牌
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分析品牌的发展,在19世纪的早起美国,产生了品牌的萌芽。一些药品生产商从那时就开始对于自己的产品命名,并且以此作为产品的标识来提高声誉。而在欧洲,也产生了有如 西门子 等一些经久不衰的国际大品牌。20世纪是品牌的大发展时期,然而人们对于品牌的关注也并不是始终如一。在20世纪初期,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一方面,消费者青睐那些代表着高质量、优良服务的品牌;另一方面,商家对于品牌越来越重视,品牌的推广手段越来越广,越来越专业化。广告的一度繁荣很好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品牌的认识。然而,两次世界大战是的品牌理论的陷入了一个停滞不前的状态,高效率,低成本的产品当时商业的主流倾向。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渐恢复和继续发展,物质产品的日渐丰富,人们对于消费产品的要求不再简单的局限于价格和质量,对于精神层次的要求也逐渐的体现出来。美国人大卫-奥格威首次提出了高于传统品牌的概念,他认为品牌是一个综合的概
念,是一个复杂的表达着企业内涵的象征。从此人们对于品牌的概念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世界各国的学者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到品牌的研究领域中。并且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品牌的定义
著名学者麦克唐纳对于品牌的定义是: 一个成功的品牌能帮助顾客识别产品、服务、人员或地方。把品牌加载产品、服务、人员或地方身上,能使购买者或使用者最好地满足他们需要的相关的独特的增加价值,而且,品牌的成功源于其在竞争环境下,能持续地保持这些增加的价值。大卫-奥格威对于品牌的界定打破这种传统认识,这也可称为现代品牌理念的启蒙思想。现代相关理论学者逐步形成了对于品牌内涵的基本共识: 品牌是质量的表达,并且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概念,现代品牌理论中主要包含了六个内涵,主要是指特征、利益、文化、个性、价值以及消费者选择。
理论发展
学术界对于品牌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涉及到各个领域。营销学、市场学、心理学以及价值工程学的发展也给品牌理论的成长注入了活力。品牌价值的确定、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等等都是研究的热点。本文主要关注研究企业品牌建设策略。
布朗在1995年提出: 在信息社会里,由于信息的传递途径和成本非常低,所以在品牌的建设和传递过程中,起到核心作用的是信息的质量而不是以往所强调的数量问题。 鲁宾斯基对于企业品牌的核心价值的传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强调了, 企业内部对于品牌价值的理解,着重于从员工入手,遵循着人本位的核心思想进行企业的品牌建设和价值传递过程。 美国学者切纳特十分关注新技术革命对于企业品牌理念和建设的影响,强调了, 品牌对于新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在品牌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快速反应能力。 麦克唐纳对于不同行业的品牌进行了对比性研究,区分了产品制造业和服务行业中品牌建立、传递和管理的不同途径和主要问题。美国学者大卫-爱格曾一度是这一领域的领头人,在他的著作中,对于品牌的内涵、建设和传递过程都做了系统的阐述。其中关于品牌维度构成的透彻分析对于企业的品牌建设有重要的理论支持作用。
品牌理论的发展一直没有停下脚步,品牌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品牌理论的进步不仅仅来源于学术界的系统研究,也来自于企业的自身经验的总结和知识的创新。几乎绝大部分国际大企业都十分注重品牌的建设和管理,其中 可口可乐 公司对于品牌的认识和成功经验值得所有企业借鉴。 可口可乐 雄踞福布斯世界品牌价值榜三甲之列,并连续多年获得品牌价值估算桂冠。其公司的成功经验也在实践中检验了相关理论并极大的推动了品牌建设和管理理论的发展。
国内研究进展
核心理论
品牌理论的发展也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的关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市场对于品牌的需求凸现出来。消费者选择品牌,企业需要品牌,日益激烈的国内甚至国际化竞争需要品牌。学者黄富昌认为: 品牌是一个系统,包括了产品和服务功能要素,是企业,产品和消费者三者的结合。 艾丰则明确指出了品牌所应该具有的五个特征, 其中包括无形与有形的统一;简单与复杂的统一;结实和脆弱的统一;以及实体与精神的统一。是一个综合的概念。郑昭认为品牌可以被分层次来认识,分为标识层、信息层、概念层和文化层。
近些年,我的品牌快速发展,但是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张学引认为, 我国目前的品牌还普遍存在竞争力较弱的问题,缺乏规模,缺乏国际影响力。 康晓光认为, 由于我国 代工 , 贴牌 产业的普遍存在,导致产业弱化,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缺乏核心知识产权,也就使得品牌的作用被大大弱化了。 而且在实践过程中,我国的品牌建设,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品牌建设还存在着许多误区。李正良认为, 我国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轻视自身能力、品牌理念谬误、偏重产品生产以及夸大品牌作用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品牌的推广和发展。
中小型企业我国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品牌对于提高我国的中小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何忠保强调了, 企业需要建立正确的品牌观念,走出去,引进来,吸收先进经验,才能保障品牌建设的顺利实施。 徐丽瑛认为, 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是品牌建设的第一要务。企业需要围绕自己的核心生产环节,有所创新,才能真正建立起企业所需求的品牌效应。 丁家永则从品牌建设与心理学相结合,着重强调了对于消费者个性化的足够关怀和满足。天双全、陈永丽则从实践的角度阐述了, 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兼具的系统化工程,需要有长远的规划并且要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品牌建设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给众多西部地区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千载难寻的好机会。而品牌就像是横在他们面前的一座大山。规模小、家族化经营、资本流通速度慢以及管理经验和手段严重滞后都极大的影响了企业品牌建设以及长远发展。许多学者也在致力于研究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广大西部中小企业提供智力支持。谢付亮提出的品牌策划的五大关键点, 品牌就是一种投资;品牌建设的环节必须是可控的;做品牌不意味着大投资; 事、市、势 结合;策划人本身的素质。 这就为企业品牌建设拓宽了思路。为实践环节打好了预防针。
课题背景
品牌战略对于企业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尤其是面对着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国内市场的竞争甚至国际市场的竞争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把握机会,在商战中屹立不倒,品牌的对于企业的意义尤为重要。相对而言,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得西部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越来越多的融资机会并不能完全开发西部企业的能力。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尤其是在企业发展的初期,企业就更需要有长远的品牌战略,日积月累才能最终成就一个真正的品牌。XXXX公司正式在这种环境下日益成长一个西部民营企业。其主要产品是XX。公司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为先进的制造技术,并且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西部地区的同类企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然而,日益加剧的竞争,包括资金雄厚的国有大型企业,甚至一些小规模的国际企业都加入了市场竞争环境来。传统的依靠低成本和便捷的售后服务的竞争优势,在人力成本的增加和竞争对手规模化经营的策略下荡然无存。企业在深入分析了当前所处的形式后,不断的进行改革,企业对于品牌建设的意识越来越浓。只有一个深入人心的品牌才能使企业摆脱困境。
XX公司的具体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当地多家企业,包括部分 国改民 的大型企业都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企业的品牌化之路?是这些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
课题意义
在具体分析了XXXX公司所处的案例环境之后,本文旨在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并在此建议的基础上希望能够总结出模式化的初步策略,如此一来:
a. 能够使XXXX公司的状况有所改善,为得企业将来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甚至是注入强大的前进动力。
b. 能够与周边企业进行对比,在可行性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模式化成果,为其他企业提供咨询帮助。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c. 从实践中检验品牌理论的效果。通过对于企业的改造和所取得成果进行比较,总结失败环节的经验教训,对于理论实践化具有现实的指导的作用。
d. 在实践过程中更为真切的了解到此类西部企业的现状和其行业所处的环境,发现一些非理论化的成果。找出具体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为理论模板。对于相关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e. 对于整个地区的企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对整个地区的经济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f. 培养了自身实践调查、分析、计划和沟通的`能力,对以后的社会生活起到积极的作用。丰富了自身的人生经历。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 篇四
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世纪 8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 风,李 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1. 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2. 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3. 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 行政不作为 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 合法权益 的解释 ,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外研究动态
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 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世纪 6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 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 教育优先区 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15 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 教育券 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 自由择校 和 教育券 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 教育券 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