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市场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客运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加,客运市场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客运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相关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一、客运市场现状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客运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多元化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出行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除了传统的长途客运和城市公交,短途旅游客运、网约车等新业态也逐渐崭露头角。
2. 市场竞争激烈: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各类运输企业争夺市场份额。传统客运企业面临来自新兴企业的竞争,需要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3. 技术创新驱动:随着科技的进步,客运市场也在逐渐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发展。移动支付、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为客运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4. 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客运行业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尽管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二、客运市场发展趋势
根据调研结果和市场分析,预测未来客运市场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 智能化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能化将成为客运市场的发展方向。客运企业应加大对智能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2. 绿色出行: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将推动客运市场朝向绿色出行方向发展。新能源车辆的应用将逐渐普及,减少环境污染。
3. 跨界合作:客运企业将积极开展跨界合作,提供更加综合化的服务。例如与旅行社、酒店等企业合作,提供一站式的出行服务。
4. 客户体验的重视:客运企业将更加注重客户体验,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服务。例如通过移动支付、电子票务等手段,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
三、建议与对策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对客运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智能化发展。客运企业应积极引入和应用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2.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客运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系统。
3. 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增强市场竞争力。客运企业应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和市场推广,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4. 积极拓展跨界合作,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客运企业应与其他相关企业开展合作,提供一站式的出行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客运市场调研报告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客运市场调研报告 篇三
客运市场调研报告范文2700字
道路客运市场经过九十年代初的放开和九十年代末的调控,直到本世纪初道路客运实行资质管理以来,现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道路客运产业结构大调整、大发展、大创新的变革时期。在这个新的时期,道路客运市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如何制定新的产业政策加以引导、加以推进、加以规范,就当前我市客运市场出现的问题谈谈浅见。
一、道路客运市场近几年来发展的状况
(一)运力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由于近几年来加大了运力投入力度和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使得乡村形成的运力增长迅猛势头得到进一步扩大。
(二)公路客运线路辐射范围继续扩展。我市公路客运线路近年来增长较快,省际班线现已开通广东、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安徵、山东、河北、北京、天津、上海,市际客运线路已开通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镇江、扬州、徐州、连云港、宿迁、泰州、盐城,县际乡镇班线开通了吴城、宋集、老张集、五里、渔沟、古寨等乡镇。
(三)客运车辆更新步伐较快。由于近几年对道路客运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企业为了达到相应规模:一是采取了兼并重组的措施,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新车系数。二是形成了高、中、普多层次运力结构。
(四)运输经营组织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随着形式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的相继出台,中、短途客运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已渐成雏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力与运量失衡的矛盾仍然突出。通过近两个月对几条客运线路的出站客流抽样调查以及每日的客运班线实载率统计,营运客运车辆实载率偏低,部分班线(承包班车)的经济效益较差。
(二)客运线路布局不合理。重复线路加剧了运力与运量的矛盾。出于利益驱动,相同班线,重复里程过长线路之间,相互恶性竞争的现象比较严重。相互刹价,争抢客源,恶性竞争,矛盾较为突出。
(三)车辆产权不清晰,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大多数企业采取全额融资的方式由经营业主出资购车,或采取“单车租赁经营”的方式,实行全额风险抵押的单车承包经营。这种经营方式实质上是经营权的变相转让或转卖,为彻底文秘杂烩网实行公司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不相符,从而产生很多弊端:一是企业不经过市场调查盲目申请开行班线;二是造成“炒买(卖)”线路牌现象;三是企业与车主之间由于产权不清晰,而造成纠纷不断。
(四)站点不适应车辆发展需要,站运双方矛盾日益凸显。车站在班次安排上又不尽合理,矛盾时有发生。按照“车进站,人归点”的管理原则,客运班线的车辆必须签订进站协议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站方拥有着一定程度的垄断经营和强制经营的权力。而对车主而言,其“受制性”极大,导致其私自在外发班,私改发班时间。
(五)在乡村公路建设与管理还处于建设与探索中,公路建设只建不管,也不配套,只修路,而安全设施,管养机制等问题并未落实。只修不养的现象较为突出,安全实施、设备滞后未及时的落实。
(六)非法营运的车辆大量存在对道路客运市场的冲击和影响十分突出。
三、形成目前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历史原因和法制原因。在过去公路通行能力差,运输效率很低,只能靠增加运力供给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历史背景下,在90年代后期,交通部门根据国家改革开放的总方针,率先将公路客运市场向社会开放。提出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有江大家行船,有路大家行车”的政策导向,推动了公路客运的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地缓解了“乘车难”的问题。但在发展过程中过多注重了运力的发展,忽略了市场结构需求和服务质量的改善。近十年来,随着公路通行条件的巨大变化和运输工具的不断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加上汽车租赁公司、私家车和“黑车”客运的冲击,使客运市场各种矛盾加剧,特别是运力与运量的矛盾尤为突出。公路客运市场管理法规建设滞后和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导致约束道路客运市场和行政行为不能到位的重要因素。
(二)规划和管理原因。首先是行业发展没有规划。客运目前仍是计划性和政府干预性较强的行业。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线路布局、运力调控等没有远景规划和近期计划。运输管理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明显滞后于市场变化,我们在工作上缺乏超前研究,指导上缺乏前瞻性。以致底子不清、信息不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工作被动局面,在行政审批班线时没有适时广泛的组织更多的人才、物力进行调研。
四、几点对策和思考
(一)解决好客运线路布局和运力调控问题。首先要打破客运线路经营的“终身制”,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已达到车辆报废年限后根据市场的供需状况确定是否更新运力。对已开行的线路在车辆到期后,要分别采取“调、并、压、停”的方法重新调整和审批。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把关严、审批准。要建立健全客运线路统计、整理制度。对客运线路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要控制线路之间重复里程的长度或比例。合理确定省际、县际班线起讫点之间重复里程的控制数。最后是在加强运力调控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春节和节假日客流高峰而产生运力紧张的问题,建议准备重要运输机动运力,以备及时之需。
(二)实行公司化经营,解决好挂靠经营的问题。挂靠经营的问题,涉及面太广,尤其涉及到稳定问题,不能操之过急,分步实施,逐步纠正思路,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彻底解决,并实行公司化经营。首先逐步解决车辆产权清晰的问题,不能急于要求企业实行“公车公营”。其次要为解决挂靠经营,创造好的经营环境,对现有客运班线分步进行线路改造。目前已经尝试进行了几条线路的改造,总体效果是利大于弊,但未取得最佳效果,经验仍不成熟。现在仍然可在矛盾较多或原有车辆到期的线路上进行试点,待经验成熟后,再全面推广。
(三)解决好车头向下,发展农村客运的问题。首先是要制定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将农村客运的发展纳于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乡镇客运市场现状,虽然没有形成成熟的农村客运市场,但是开行的班线已覆盖或途径行政村的线路较多,具备了一定的'网络结构,目前正在规划未来5年农村客运发展方向,根据实际实行大的片区联营模式。制定规划必须注意避免与已开行线路之间的矛盾。其次是要努力做到农村客运公交化。站点设施要简易、方便、实用。起讫点始发站可设置公交式的停车、候车棚或小规模的简易站尝站房,沿途各行政村可设立候车点或招呼站,切忌“一阵风”式地建设不切实际的乡镇等级汽车站常根据农村客运的客流特点,制定首未班及趟次间隔时间,同时开通周
未车,赶集车、学生车。要切实降低经营成本,购置适应农村道路状况、越野性能好的经济适用性客运车辆,积极争取其它扶植政策,调整和制定适合农村客运的低票价政策,让农民兄弟乘上“经济车”。(四)解决好站运双方矛盾和市场秩序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手段,加强对站运双方的监管,协调好站运双方的矛盾。一是在车站内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车站在站内可以考虑分车辆档次,分企业品牌设立售票窗口服务,方便广大市民选择乘坐车型及车次,以增强市场活力,有序竞争,优胜劣汰;二是引导和督促站运双方改变过去由车站定班定点的做法,建立车站民主管理的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站运双方组成的自律组织,由站运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好班次时间,并监督执行;三是督促车站尽快增加服务项目,努力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五)要不断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现场执法力度,重点取缔非法设立的停靠站点,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严厉查处坑、宰、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非法营运”人人唾弃的社会共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达到从事违法经营的人员主动放弃违法经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