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11-03-02 01:35: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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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引言

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本报告将重点调研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 调研结果

2.1 安全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

目前,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教育内容分散、碎片化,缺乏整体性的规划和指导。部分学校只注重教授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而忽视了实际应用和案例分析,无法真正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

2.2 教育方式单一

目前,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主要以课堂教育为主,缺乏多样化的教育方式。这种单一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和抵触情绪,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2.3 学校和家庭缺乏合作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但目前学校和家庭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学校只注重在校内进行教育,忽视了家庭的作用和影响。家庭则缺乏对安全法制教育的重视和了解,无法提供有效的辅助教育。

3. 对策建议

3.1 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制教育体系

应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形成系统性的教育模式。

3.2 多样化教育方式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应采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如组织实地参观、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举办安全法制知识竞赛等。通过多样化的教育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效果。

3.3 加强学校和家庭的合作

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学校应积极与家长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让家庭成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家庭应重视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

4. 结论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存在着诸多问题,但通过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多样化的教育方式以及学校和家庭的合作,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只有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才能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实施路径

1. 引言

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对于保护学生的安全至关重要。本报告将提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实施路径,以期为相关教育机构提供参考和借鉴。

2. 实施路径

2.1 制定教育目标和指标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应明确教育目标和指标,明确学生应具备的安全法制知识和能力。教育目标和指标应具体、可操作,以便教育机构能够进行有效的教学计划和评估。

2.2 设计教育课程和教材

根据教育目标和指标,教育机构应设计符合学生需求的教育课程和教材。教育课程应包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实践等多个环节,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实际能力。

2.3 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

教育机构应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设施、教学设备、教学材料等。比如,可以建立安全法制教育实验室,提供实践教学环境;可以开发互动教学软件,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源。

2.4 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评估应以学生的安全法制知识和能力为核心,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如考试、实践操作、案例分析等。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教师,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5 加强校本教研

教育机构应加强校本教研,建立教学研究小组,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校本教研,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结论

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实施路径包括制定教育目标和指标、设计教育课程和教材、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以及加强校本教研。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中小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能力将得到有效的提高,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障。同时,教育机构应与家庭和社会各界积极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局面。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 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总目标,助推县委、政府圆满完成我县作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县的工作任务,增强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县政协社会法制对口协商小组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实验中学、恒达中学和实验小学三所学校,对我县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校方负责人、学校教师、家长代表以及部分学生进行了座谈,委员们就此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74所(寄宿制学校22所),其中高中3所,单办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小学5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40203人,寄宿学生16172人,占在校生的40.2%。

  按照《晋中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我县中小学安全法制课,间周一节,为全年20节,均能开足开齐。我县共有品德法制课专兼职教师200余名,其中兼职教师100余人,法制课全部为兼职教师。

  在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中小学德育、政治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要力量;另外,从2008年开始各校还向有关单位选派、聘请了法制副校长,20xx年9月,新聘法制副校长43名,主要来自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让法制教育课程走进中小学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措施。虽然我县中小学校都能按照教学大纲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但从目前来看,应试教育仍然是适应当前高考制度的主要方式,这种情况客观上制约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智育轻视德育,重视考试科目忽视非考试科目的现象,如我县中小学开设的品德课程,九年义务教育一共为840节,仅占总课时的8.9%,而安全法制课,九年180节,又仅占总课时的1.9%。课时少,而各学校在举办各类活动时,又缺乏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利用课堂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根本原因还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普遍不够重视。

  (二)外聘法制副校长授课流于形式。

  1、法制副校长在应聘单位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往往是应学校要求因事而教,缺乏必要的考核评价机制,工作质量高低、效果好坏无关其痛痒,积极性调动不足。

  2、由于法制副校长是外聘人员,授课时局限于自己熟悉的业务或者专长,加之受工作调动影响,缺乏授课的系统性;日常工作中,法制副校长很少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进行专业的教育教学探讨和教学培训,制定不出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的教学计划,教学效果不好,教学针对性不强。

  (三)法制教育方式有待改进。

  我县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大多采用集中授课的教育方式,除上好法制课、政治课以外,每学期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也采取了一些例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等形式的活动,但这些措施仅仅局限在校园之中和课堂之上,时间有限,受教范围也很有限。

  (四)家庭环境的负面因素对学生的成长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目前,独生子女群体正是求学的时期,可塑性强,正确引导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而有些父母教育孩子不够理智,过分的溺爱、迁就,助长了孩子的自私、任性、霸道、缺乏自制力等的行为;单亲家庭环境中的孩子或留守儿童大都缺少父母的关爱,情感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了人格扭曲的隐患。另外,我县寄宿学生较多,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他们从小就离开父母,远离了对父母的依恋,心理难免会产生失落感,埋下自卑的种子。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步入社会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县检察部门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xx年为6件8人,20xx年为9件14人,20xx年为3件11人,20xx年1至10月已达11件23人,总体呈上升趋势,而且校园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强中小学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应纳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县委、政府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要通过提高我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促进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提升,自觉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推动我县依法治县、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建议县委、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法制领导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授课实效性。

  1、要适时召开由县委政法委、县教科局及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法制副校长进行教学研讨和教学培训,使其基本掌握授课技巧,了解青少年学生成长的规律,逐步提高授课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明确法制副校长在学校的工作职责,把法制副校长在校的工作情况列入所在单位年度综治考评审核内容。

  2、要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中小学生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普法教育。教育部门应会同政法部门,围绕国家教学大纲要求,按不同年龄段编写适应我县县情的法制教育教材,并作为品德教育课予以安排,要适当加大法制教育的课时,使法制思维从小抓起落到实处;法制副校长要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教材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授课,从而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三)创新法制教育方式,使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

  1、为了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和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推动,也为全县青少年工作职能的相关部门搭建一个资源整合的平台,应由县关工委、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教科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联合组成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通过宣讲团这一载体,使社会、学校、家庭达成对未成年人共同关心、爱护、教育、帮助的统一共识。

  2、要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普及家教知识、交流家教经验、传授家教方法的多种途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针对学生的家长碰到的共性问题,请家教专家、心理学专家为家长讲课,尤其是要重视对家庭不完整和留守孩子的家庭,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走出教育误区,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

  3、应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广泛采取一些更能从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能触动孩子心灵、入脑入心的措施,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

  (1)建议恢复参观少教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xx年,我县各中小学校取消了参观少教所等法制教育基地必要的外出活动,主要是考虑经费的不足和交通安全等多种因素,因此,我们建议政府成立风险保障基金,每年设立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学校安全法制方面的民事赔偿,结合校方责任险,减轻学校、家庭的经济责任,当年未赔付资金滚动到下一年,专款专用;与此同时,县政府应组织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决定了政府应当承担起主要的责任,由政府负责统筹、扶持、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增加经费。各级财政应当把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

  (2)目前,我们对青少年采取的法制教育方式较为僵化,学生不容易接受,达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而恒达中学采取的办法值得借鉴:他们充分利用学生在这一时期荣誉感强的性格特点,发放“单项习惯之星卡”,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积累至一定数量后,更换为“班级最美行为少年卡”,在本学期内,“班级最美行为少年卡”积累至一定数量后,可认定为“校级行为最美少年”,进而有资格获选“三好学生”,效果很好。这种方式,使学生能够时刻亲身实践自己怎样做才是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良好的行为习惯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令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从而

在根本上加强了学生文明守纪行为的塑造,对促进学生法制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 篇四

  进行创新思维,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不同阶段开展具有特色的连续性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使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出现了崭新的面貌。下面是这次调研的一些相关信息。

  一、调研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就要深入的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并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对这一群体的法制宣传工作又显得愈发的重要。

  第一,这是由青少年这一社会群体在国家发展法制社会长远目标中的战略地位决定的。从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完善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第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趋势时代的要求。但是由于自身物质条件以及应试教育的影响使中小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存在着缺陷。

  因此,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在青少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

  二、本次调研的方法

  1、理论探索与实证调研同步

  青少年是特殊的群体,也是个复杂的群体,在整个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对包括在校学生,闲散在家的适龄群体进行了调研。同时还对这一群体相关的家长,老师等进行了适当的调研。在从事“实地调研”这一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还适时地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适当的“理论探索”:一是在总结现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这一教育的内在规律性及其有效方法论。二是从自身评价,他人评价,社会规范评价等诸多方面对当地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尽可能真实的界定和评价总结。此次调研以这两项探索性的理论建设为线,使得全面系统地而又实际的把握当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状况,提升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理性认识水平,进行最终的总结分析。

  2、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

  依据本次调研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对收集的材料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三、当地中小学生的法律能力现状

  1、传统势力的思想对学生的法制思想形成阻碍极大。很多学生面对社会常见的纠纷的解决上受传统势力影响很大所以他们的解纷方式与整个社会显得极为协调,很少涉及法律途径的运用。这一方面虽然可以起到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某些传统和习惯的延续和继承,但是在现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这一点值得每个的人关心和注意,因为如果这一代学生缺乏现代法制意识,那么整个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也会放慢整整一代。

  2、价值取向的局限降低了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同度。学生把升学当作第一要务无可厚非,但是升学率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所以不可能太高,这就决定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自己都必须把“成人”教育放在首位,因为升学率低就会有很多学生会直接进入社会,所以合格公民的树造才是教育的首要任务。

  四、改善当地法制教育现状和提升当地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建议

  首先,丰富学校法制教育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的作用。

  1、寓法于教。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充分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德育因素,寓法制教育于课堂之中。这种课堂既包括平常的德育和智育课又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班团活动。长此以往,对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2、打造具有丰富法制内涵的校园文化。在校园文化中进行法制教育,将学校法制教育与上级有关组织的“法律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欣赏法制图片;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法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以学生分组为单位分别到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等单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帮助学生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体会到法与自己的关系,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增加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增加实地教学的效果。

  其次,发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社会有关教育资源的辅助作用。

  第一、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局面。这种纲领性文件最起码应该包括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与意义;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和方法;中小学生法律素质提高所需的社会氛围与学校法治文化环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政府和社会支持和政策保障;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师资培训教材配备。

  第二、有关司法机关应该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加大承担针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从长远来看,只有搞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才会缓和。司法机关不仅应该做好国家有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又该从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出发创新教育宣传的方式,坚持“送法进校”等传统。

  第三、发挥家庭教育的启蒙作用。家庭是社会整体的最小组成单位,学生的许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具体的知识都最早来自于家庭,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这方面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考虑当地家庭中的家长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教育过程中力不从心。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针对公民的法制教育不仅仅关系着一代人的法律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还影响着下一代。这就为我们的全民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站在对民族和国家负责的高度,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角度出发,加大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从而从侧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 篇五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15日,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县人大副主任赵岩带领下,对我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县实验小学、铁佛镇中心学校、濉溪中学等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了一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中小学262所,其中小学206所,在校学生73827人;初、高中56所,在校学生65170人。近年来,在县委、政府和综治部门的重视下,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从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的增强,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20xx年县教育局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分别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专职法制副校长。各学校普遍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了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在对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法律与你息息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许多学校以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长廊、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五爱”教育、国情教育、法制和法律教育,注意把法制教育贯穿中小学生教育中,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开展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针对住宿生多、留守儿童多等特点,组织学生观看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光盘、参观《珍惜生命、杜绝毒品》以及防邪教图片展览。邀请法院、司法局等部门专家,给学生作报告。同时,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帮助学生认清美好与丑陋、正文与邪恶,增强抵御能力,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大多数学校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教育部门与妇联制定了《家长学校考核管理制度》,全县成立家长学校52所,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系统地提高家长的法制素质。另外还经常开展“给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街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大力开展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协调安排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委等相关单位,加强了对校园周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集中专项清理工作,为营造和谐宁静、健康有序的校园氛围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主要问题

  全县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学校对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工作上流于形式、留有死角。社会上及家长对学校评价是看升学率,对老师的评价是看分数,客观上导致了在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同程序地存在着重教育轻德育、重学分轻素质、重教学轻法制的现象。

  (二)法制教育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大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因受课程安排和受聘人员时间等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三)学校周边环境不容乐观。学校周边的一些个体工商户把学生当成摇钱树,向学生开放网吧、不良影视作品、出售宣传暴力、色情的书报杂志、不卫生食品,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构成威胁。学校周边居民将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学生或办“学生之家”,将学生游离于家长、学校管理之外等。在整治上没有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管理上缺位、不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师的作用。三要拓宽法制教育的渠道,寓教于活动中,以便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其次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县政府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市容、文化委等部门,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三)增加投入,加强阵地建设,提高中小学现有法制教师队伍的素质。一是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为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二是要开展对教师有关法制知识的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人才。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调研报告(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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