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沈阳建筑大学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我们对该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首先,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不到位。我们发现,学生对于学校的资助政策了解不够充分,很多学生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如何申请资助。因此,我们提出了加强宣传工作的建议。建议学校在开学之初,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及时申请资助。同时,建议学校设立资助咨询窗口,为学生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其次,资助审批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在我们的调查中,学生普遍反映资助审批流程复杂,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并且审批时间较长。这导致一些有急需的学生无法及时获得资助。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简化资助申请流程,减少冗余的材料要求,同时加强资助部门的人力资源,提高审批效率。此外,建议学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资助发放速度。
第三,学校资助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我们发现,一些学生对于资助政策的执行结果存有疑虑,认为资助发放存在不公平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建立健全资助申请和发放的监督机制,确保资助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学校成立资助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意见。
最后,学校应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我们发现,学校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还不够大,一些贫困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资助支持。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校设立专项资助基金,吸引社会捐赠,增加对贫困学生的资助金额,同时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和关爱。
总之,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自查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希望学校能够重视并采纳我们的建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进入大学深造。然而,由于经济原因,一些学生面临着资金困难,无法顺利完成学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沈阳建筑大学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首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不够到位。我们发现,学生对于学校的资助政策了解不够充分,很多学生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如何申请资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度。建议学校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如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向学生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及时申请资助。同时,建议学校设立资助咨询窗口,为学生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其次,学校资助审批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在我们的调查中,学生普遍反映资助审批流程复杂,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并且审批时间较长。这导致一些有急需的学生无法及时获得资助。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简化资助申请流程,减少冗余的材料要求。同时,建议学校加强资助部门的人力资源,提高审批效率。此外,建议学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资助发放速度。
第三,学校资助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我们发现,一些学生对于资助政策的执行结果存有疑虑,认为资助发放存在不公平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建立健全资助申请和发放的监督机制,确保资助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学校成立资助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意见。
最后,学校应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我们发现,学校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还不够大,一些贫困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资助支持。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学校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校设立专项资助基金,吸引社会捐赠,增加对贫困学生的资助金额,同时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和关爱。
综上所述,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资金困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我们的自查和改进措施的实施,相信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希望学校能够重视并采纳我们的建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学校2009-20xx学年中,在我校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深化了励志教育,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概述,对于自查报告中的不当或遗漏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学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概况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20xx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xx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41个本科专业,是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招生范围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0%。
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06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06]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07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
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 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07]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09-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
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
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 培训活动。“扬帆计划” 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
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