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经典4篇】

时间:2013-07-03 09:41: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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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在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一项行业性专业性工作,人民调解旨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轻司法压力,提高社会效率。本文将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首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纠纷和矛盾日益增多。如果所有纠纷都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将给司法机关带来巨大压力,也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一部分纠纷,减轻司法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其次,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巧,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模式。例如,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注重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注重培训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调解职责。

再次,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需重视。首先,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一些复杂纠纷时可能会遇到困难。一些矛盾和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专业知识,需要调解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和专业背景。其次,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当事人可能对人民调解的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这就需要更好地加强对调解结果的执行力度。

最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对策也值得思考。首先,应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效果。其次,可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后,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通过建立在线调解平台,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综上所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总结和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可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其效率和效果。只有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二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和专业背景,以便更好地履行调解职责。本文将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思考。

首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司法压力。与诉讼程序相比,人民调解具有速度快、费用低、保护隐私等优势。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主动参与解决问题,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人民调解能够减轻工作负担,使其能够更好地处理繁重的案件。

其次,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作为纠纷调解的主要执行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处理纠纷时给予当事人正确的法律指导。因此,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提高专业素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调解职责。

再次,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一些复杂的纠纷和矛盾可能需要更为专业的人才来处理。例如,一些涉及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纠纷,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调解员来进行调解。其次,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当事人可能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这就需要更好地加强对调解结果的执行力度。

最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首先,应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力度,提高其调解能力和水平。其次,可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后,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通过建立在线调解平台,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综上所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总结和思考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可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其效率和效果。只有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 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和面广量大的特点,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大量上升,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要求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人民调解的特点和基木属性;必须坚持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必须体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特点,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必须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社会团体或者共他组织设立,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履行统计、培训等指导职贵。

  三、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 团体和组织联系和沟通,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共同指导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结合相关行业和专业特点,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以方便调解为目的设立办公地点 ,名称由“所在市、县或者乡镇 、街道行政区划名称”、“行业 、专业纠纷类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特定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特定民间纠纷的,名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派驻单位名称”和“人民调解工作室” 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要在固定的调解场所内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公开人民调解制度及调委会组成人员, 便于当事人选择调解员调解纠纷。

  四、加强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推选 、聘任的指导,吸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 、较高政策水平、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 ,从事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每个行业 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原则上不应少于三名。要充分发挥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 、律师 、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参与调解行业性 、专业性矛盾纠纷,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 、优势互补 、专兼职相结合人民调解员 队伍 ,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 、社会化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 ,坚持统一规划 、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 ,共同组织好培训 ,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化解行业性、专业 性矛盾纠纷需要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

意见》(财行〔20xx〕179号)的要求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政府保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为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或者政策保障。

  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建设

  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优势 ,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要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调解纠纷,促使纠纷当事人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也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终上调解,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要建立健全学习、例会 、疑难复杂纠纷讨论 、考评 、统计、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等制度 。要接照统一的文书格式,规范卷宗档案格式,制作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要接照统一的统计口径,对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

  七、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 ,将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切实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理 、相互配合 、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共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要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的统计范围和培训计划,大力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特点、人员构成、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分析不足,及时改进。要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表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形戚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以来,华侨路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标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通过积级探索和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注重预防、整合资源、建立联调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做法,以及宣传有力、渠道畅通、机制完善、排查及时、化解有效的“五位一体”人民调解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街道共组织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259起,调处成功259起,为青奥盛会的顺利召开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道工委和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道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街道不断夯实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各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已覆盖到街道、社区、小区、楼栋中,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道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街道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施工、环保、劳动、低保、租赁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街道司法所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组织业务培训,分析排查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疑难纠纷予以及时指导和介入。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经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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