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优秀6篇】

时间:2017-06-08 03:27: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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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

消费者权益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了解消费者权益法,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首先,消费者权益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法律规定了消费者有权拒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有权享受售后服务等。这些规定使消费者在面对不公平对待时有了法律武器,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消费者权益法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中,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商品和服务,从而提高市场的信任度和公信力。消费者权益法对商家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规定了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这样一来,商家就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竞争力,从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法的健康实施离不开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监管和维护,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企业应当强化自律意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消费者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维权,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了解消费者权益法,我们不仅能够掌握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够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落实。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呵护消费者权益,为建设和谐、公正的市场环境做出贡献。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二

消费者权益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其实施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了解消费者权益法,我深刻体会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应对消费陷阱的方法。

首先,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消费者权益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例如,消费者有权拒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有权享受售后服务等。这些规定使消费者在面对不公平对待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了消费者的保护感和安全感。

其次,消费者权益法提醒消费者应对消费陷阱。在市场经济中,商家常常利用各种手段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容易掉进各种消费陷阱。消费者权益法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保持警惕,增强辨别能力,避免陷入消费陷阱。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投诉、维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商家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消费者权益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政府应当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监管和维护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消费者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维权,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只有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标。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了解消费者权益法,我们不仅能够掌握自己的权益,还能够提高自己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呵护消费者权益,为建设和谐、公正的市场环境做出贡献。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三

  一、加大宣传力度。

  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

  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维权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分队。

  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月15日”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

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开展行政约谈。

  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四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五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月15日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__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 篇六

  正如专业人士所指出,当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崛起、新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又带来了很多新型消费纠纷”这样一种新局面。这要求旧的问题要加速解决,新的问题则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乃至资源投入等层面,作出新的调试。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有更敏锐、高效的优化和完善意识与能力。

  从消费已成经济增长主动力的趋势来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更健康的消费环境,对于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20xx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7.8%;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而要激活消费潜力与活力,夯实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最基础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只是新消费语境下的“权宜之计”,更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

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心得体会【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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