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稿范文【优选6篇】

时间:2011-09-02 08:17: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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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稿范文 篇一

如何保障孩子的校园安全

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孩子们在校园里的安全。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保障孩子校园安全的措施和建议。

首先,加强安全教育。孩子们应该从小学习到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例如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如何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学校应该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演练活动,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学校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应该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和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同时,学校还可以与当地警方、社区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

此外,家长也应该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家长可以与学校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孩子在校园里的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家长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家长还可以在家里与孩子讨论安全话题,教育他们如何保护自己,避免危险。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关注校园安全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媒体可以加强对校园安全问题的宣传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和监督,为校园安全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保障孩子的校园安全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都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够使孩子们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安全稿范文 篇二

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安全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问题,更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介绍网络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

首先,网络安全教育能够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网络安全教育,人们可以了解到网络上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和威胁,学习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人们可以学会使用强密码、防范网络诈骗、避免点击恶意链接等,从而降低自身成为网络犯罪受害者的风险。

其次,网络安全教育有助于培养人们正确的网络行为和价值观。通过网络安全教育,人们可以学习到网络道德和规范,明确什么是正确的网络行为,什么是不良的网络行为。人们可以学会尊重他人的隐私和版权,不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维护网络秩序和良好的网络环境。

此外,网络安全教育还能够促进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通过网络安全教育,人们可以了解到网络安全技术的最新进展和应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只有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和挑战。

最后,网络安全教育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和企业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共同参与网络安全教育。政府应该加大网络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对网络安全教育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应该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课程,培养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家庭应该与孩子共同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网络安全培训,保护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

总之,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网络安全教育,我们可以提高安全意识、培养正确的网络行为和价值观,促进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安全稿范文 篇三

半年来,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了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对《食品安全法》和《XX省实施细则》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学习过程中,结合本镇实际,努力加强了食品生产与加工,食品、药品经销,种养殖业和餐饮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标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现就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进一步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对有关食品安全政策,特别是xxx关于《食品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贯彻。

1、在学校开学之际,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XX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一起,分别向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向在校学生分别学习了xxx关于《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有关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通过学习如何让学生能正确理解和认识学校周边个别不法商户,以无证经营和经营过期、无牌的垃圾食品远离学校,为确保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发挥较好作用。

2、利用赶集等方式,于今年3月15日,3月18日两天开展了行动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300余份,分别利用XX、XX、XX三个集镇、农贸市场的广泛宣传学习,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咨询19户,散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多份。

3、利用各种会议形式采取集中和分片形式加强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从而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今年4月28日和4月29日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食堂、餐饮服务业的检查,检查过程未发现异常现象。

三、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违禁添加“瘦肉精”监督管理和认真开展进一步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的活动,活动中对镇内辖区内经营饲料添加剂和经营配合饲料的商户全部进行了造册登记,要求各经销户完善了各种进出入台账,在对问题乳粉清缴工作中,我镇到目前暂未发现。四、对XX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进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的工作中,我镇食安办立即按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

五、镇食安办结合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年初区食安办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修订完善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等工作。

七、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

1、总体管理力度和重视程度在纸上,具体工作开展力度有待于加强。

2、执法权限问题和专业性识别、检测等技能培训无从谈起。

3、个别企业单位的地方保护意识浓,某些情况下工作配合不够等情况。

4、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联络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业务,平时工作没有任何补贴,监管热情不高。

5、各级都存在一种负于形势的思想,过后炮比较严重。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处罚权和处罚标准,久而久之形成老大难,工作无法推进等现象。

八、下步工作要求

1、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

2、认真制定好日常管理方案,围绕总体工作目标认真开展。

3、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逐步解决和努力完善。

4、进一步加强农村宴席的管理力度。

5、注重信息收集报送。

6、更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安全稿范文 篇四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之纰漏

(一)食品安全监管对象不清食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继《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食品仍然采用《食品卫生法》中的定义,即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可见,能够概括到我国食品定义中的物质可分为: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成品,成品原料,传统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品。显然,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定义没有包括国际上常见的半成品,导致实践中食品的范围较窄。同时,从食品定义表述中可知,《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和药品的区分相对较为明晰,但也存在实践中的困惑,特别是“以治疗为目的”理解。此外,毒物作为与食品相对的概念而存在,《食品安全法》中并未其进行明确规定,从而导致立法、执法、司法中存在重重障碍。

(二)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之间权责不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中的规定,xxx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业部等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全国及各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上,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之间的责任较为明晰,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多重监管、无人监管或者上下级政府之间监管不清的问题。例如,在沈阳“毒豆芽”事件中,囿于工商、质监和农业部门的监管缺失,最后只能由公安机关部门进行监管,导致相关权益人受损。

(三)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单一《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我国仍然强调食品安全委员会、行政xxx门、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导性,强调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模式。当然,囿于政府本身的权力、经济实力与国家职能,自然应该以xxx门充当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导者。但是,鉴于政府本身理性的欠缺及相关力量的限制,政府监管之外应该有第三方力量对其进行弥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虽有对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督的强调,但仅为一般性规则,缺乏相关实施细则,且在实践中并未与政府监管模式形成犄角之势,从而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单一。

(四)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作为技术性监管,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食品安全认证体系等。就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体系来看,不仅存在标准过多,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而且存在标准普遍偏低,同国际相差甚远的问题。其中,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层级过多,主要表现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标准体系不统一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双轨制,即同一产品标准存在出口产品标准和国内产品标准的不统一。相比之下,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建立上,采用基础性的强制性标准(GMP)与相对灵活的危害识别和评价方法(HACCP),使食品安全监管标准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

(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完善体系上,责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食品安全不法行为的发生具有防止作用,而且对监管主体本身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于前者,我国《食品安全法》存在相关主体责任规定过轻的问题;对于后者,存在实践中相关主体责任追究不到位或不进行追究的问题。例如,我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处货值金额5倍到10倍以下的罚款”,“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现实中,当货值金额很低时,即使支付十倍的赔偿金也难以对销售者起到惩戒的效果,从而就达不到法律制定之初的目标。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构想

鉴于前述问题,我们从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政府干预角度出发,以“食品安全监管”为轴心,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的食品监管体制进行完善。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本身的多样性要素,我们认为应当从如下几个问题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构建:“谁管”、“管什么”、“怎么管”、“管理责任如何”。

(一)谁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廓清我国大致上形成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模式之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不仅存在监管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而且存在多重监管、一些监管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亟待我们对其进行完善。对此,我们应该遵循如下思路,以促进主体监管责任的廓清:首先,对xxx门、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的责任范围进行整合,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环节中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中心的监管主体,从而防止监管主体间职能的重合,廓清主体监管范围。其次,对各级政府之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明确,设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对其权限进行统一设置,防止出现政府上下级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尤其是县级政府。最后,以品种监管为突破,建立从生产到成品销售的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主体之间无缝衔接,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提升。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之下,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具有自身的正当性,不仅体现了作为市场规制者的角色,而且将政府本身的信息优势、专业优势予以充分发挥。但基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政府作为单个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过程中,也要受到自身理性的限制,具有失灵的时候。此时,我们便需要通过第三部门规制、市场规制来对政府规制进行不足,从而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制权力,实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协调,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平衡发展。由此,基于当下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的问题,我们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主体规制模式促进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的完善。具体而言,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作用,建立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机制,强化社会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二)监管什么?———监管对象的明确相对于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的界定而言,一些发达国家的界定较为明确。例如,往往通过例举方式来对其范围进行界定。《欧盟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第178/2002号指令》将食品鉴定为“任何加工、部分加工或未加工,旨在或者能够提供给人体的物质或产品,食品包括饮料、口香糖,及在加工、准备或者处理过程中参入食物中任何含有水的物质”。相比之下我国“食品”范围界定,广大“半成品”食品未纳入其中。对此,我们应该在原有定义的基础上,对“食品”的外围进行扩展,将“半成品”等纳入其中,从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同时,针对食品同“药品”、“毒物”的概念界定不清,我们应该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药物”界定中的“治疗为目的”进行尽可能的量化解释,且对食品本身应该具有的安全性进行解释,从而保障有效、科学的理性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三)怎么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构建继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理清之后,“怎么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的核心,对整个监管制度功能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建立以《食品安全法》为中心食品的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其一,对当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规范化清理,防止出现规范之间出现冲突适用的可能,从而树立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权威。其二,建立以(HCCP)或(ISO22000)为代表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并将二者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从国家法律的层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体系进行建设。其三,对世界卫生组织、构架标准化组织、世界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的食品安全规定、技术实施规范、准则进行借鉴,并参照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体系进行建设,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调整体系的建立。其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消除监管标准体系的混乱、不统一等问题。具体而言,其一,加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对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其二,提高我国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水平,通过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接轨,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标准的执行。其三,对食品安全标准“双轨制”进行修正,是国内产品标准同出口产品标准接近,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的提高,以促进对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护。最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与评估机制。《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评估机制得到初步建立,但囿于原则性规定等因素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存在制度本身的缺陷。由此,其一,从食品安全的应急管理过程出发,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的应急管理机制进行建设。发生前,我们应该对存有食品安全隐患的信息进行最大可能的收集,尽可能的在事故爆发前化解食品安全危机;发生中,我们应该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别,尽可能的事故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发生之后,我们应该对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充分认识,从中吸取教训。其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减低食品安全的危害程度,加强政府、专家、企业、消费者、社会最直接的风险信息交流,控制食品风险。

(四)监管责任如何?———预防惩处责任体系的建立责任追究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的外在保障,不仅是针对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责任,而且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责任。针对当前问题,首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者的责任追究,提高其违法成本,针对当前食品安全违法责任者处罚责任较轻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设置处罚底线,以实际的处罚数额对其进行责任追究。例如,在《食品安全法》第85条中“5到10倍罚款”设置的同时,可以增加处罚底线,从而增加《食品安全法》适用的权威性。其次,加重监管主体的责任,防止其随意执法或执法寻租的问题;此过程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部门执法责任不明、程序不规范等所造成的问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同时,在行政责任内部追究机制之外,建立司法监督,增强第三部门对执法主体的监督,从而促进其责任机制的完善。最后,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形式,改变传统的行政责任为主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以保障受害人为中心的民事责任体系,并兼以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规制,从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的合理性。

安全稿范文 篇五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我们项目部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我当一天安全员”活动,同事们的情绪空前高涨,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面对这样的情景,我的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一天安全员的生活虽然很快过去了,可给我的感受却是深刻而永远的。

今天轮到我当安全员,陪同事去现场安全实践学习,我总是会先检查一下,各项工具是否使违规操作用,安全帽是否戴好,临走不忘再唠叨一句“注意安全”。以前经常听安全员在耳边唠叨“注意安全”或“要小心点”之类的话,总感觉很无所谓,现在当自己站在这个位置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才明白那一句不厌其烦的“注意安全”不是一个口号,而是对自己、对同事、对工作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注意安全”,是为了时时提醒我们,要爱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从初入工地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公司组织观看的各种安全教育片、学习安全活动的各种资料,再到每次会上安全员反复强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我们大家的安全意识,避免一些人为事故的发生。如果每个人能在受教育的过程中真正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做到时时想安全,时时抓安全,那从思想上把好安全这道关就不再会是纸上谈兵了吧!

这一天的生活体验,我做的并不容易,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及防范,发现自己还有很多的欠缺。但我总结出一点:做一个安全措施的执行者,只有在了解了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点、薄弱环节后,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才能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才能做到“零事故,零违章”,才能避免事故的扩大化。

活动是暂时的,可以很快过去,而精神却是永远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我们应该从每一次的活动中学习到一些东西,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短暂的体验,如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认识到位,安全措施执行到位,相信在此次活动中会引发大家深深的思考。

安全稿范文 篇六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对营养改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死亡及患病人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安全稿范文【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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