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通用3篇】

时间:2019-08-05 07:17:4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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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 篇一

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时,需经过三次审查和一次评估的程序。这一会议方案的实施,旨在提高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方案的第一次审查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的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专家们将从技术、经济、环境等多个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一步骤,可以确保项目的初步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为后续的审查和评估奠定基础。

会议方案的第二次审查是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的。在这一阶段,住建局将邀请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详细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专业人员将对施工图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施工图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为项目的顺利施工打下基础。

会议方案的第三次审查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的。住建局将派出工作人员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预期,为项目的顺利竣工提供保障。

会议方案的最后一步是项目的评估。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项目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贡献。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对项目的后续发展和运营提供指导。

通过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可以确保城市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这一方案也促进了住建局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提高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相信在这一方案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 篇三

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局制度建设,认真查找和消除制度中存在腐朽的漏洞和缺陷, 不断提升反腐倡廉水平,根据洪纪发〔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制度“三审一评”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5年底前,通过开展制度“三审一评”工作(“三审”指从合法性、廉洁性、规范性等三方面对制度文件进行审查,“一评”指从执行力方面对制度文件进行评估,简称“三审一评”,下同),认真查找和消除制度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廉洁性风险,努力从制度层面铲除滋生腐朽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预防腐朽的长效机制。

  二、审评对象

  正在起草制定的和正在执行的县住建局名义或由县住建局草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审评内容

  (一)合法性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

  2、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扩张权力、推卸责任;

  3、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4、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政策法规依据等情况;

  5、是否与其他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

  (二)廉洁性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将预防腐朽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

  2、责任设定、权力设置、利益分配等方面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3、自由裁量事项的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

  4、是否存在易滋生腐朽的漏洞。

  (三)规范性审查内容:

  1、办事流程是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

  2、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取意见和风险评估;

  3、制度操作是否简便易行、设置科学、规范合理;

  4、职责配置是否规范,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

  5、制度制定、运行、完善等方面是否具有系统性。

  (四) 执行力评估内容:

  1、制度是否进行传达学习,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是否知晓;

  2、制度执行是否有配套措施;

  3、制度执行过程中是否进行过必要的指导、督促检查;

  4、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是否督促整改,是否建立问责机制;

  5、制度是否得到普遍执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缺位越权的情况。

  四、审评方式

  (一)单位审评。①自审自评。按照审评要求,对照审评内容,先由各单位、

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文件逐份逐项进行自审自评,形成评估报告报局“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②互审互评。局“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互审互评,提出审评意见报县“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家审评。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制度文件,提请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联系县人才库专家,组成审评专家组进行审评。

  (三)特邀评审。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制度文件,邀请群众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评审,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审评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审评方案。局成立审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制度“三审一评”工作方案,确定审评方式,并将审评方案、审评方式等报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制度文件,进行分类登记。根据“三审一评”工作要求,对正在执行的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继续执行、修改后再执行、终止执行进行分类登记,确定审评制度文件,填写制度“三审一评”统计表,报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对继续执行的制度文件逐件进行审评,对正在起草准备出台的文件进行前置性审评。

  (三)广泛研究论证,认真查找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专家、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各方面对于审评事项的反映和评价,认真查找审评事项中的廉政风险点和不符合廉洁性要求的有关问题。

  (四)提出审评建议,形成审评报告。在充分论证和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就廉洁性风险分析、相关意见建议、审评结论等形成审评报告,并报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反馈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意见。将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六)督促整改完善,公示整改结果。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将整改完善后的制度文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5月-6月)。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行调研,起草制度“三审一评”工作方案,成立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清理制度,确定评审制度。

  (二)全面评估阶段(2015年7月—9月)。根据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三审一评”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制度“三审一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2015年10月—11月)。根据审评报告形成的意见,及时制定完善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公示整改结果。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制度“三审一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制度“三审一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

  (三)注重总结经验。要将制度“三审一评”工作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风险防控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优化权力运行的流程,压缩腐朽存在的空间,减少腐朽发生的机率。

住建局“三审一评”实施会议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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