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篇一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广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不断提升,为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农产品的发展和推广,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广东省农业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一、活动目的
本次评选推介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评选出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广东省农产品的优势和特色,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形象,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推动广东省农业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推介活动的范围包括广东省内各地的新农产品,主要评选对象为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农产品。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评选过程中将通过专家评审、市场调研和消费者投票等方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客观和权威性。
四、评选程序
1. 报名阶段:各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可以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初评阶段:由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产品。
3. 复评阶段:对初评通过的候选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和产品品鉴,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名特优新农产品。
4. 推介活动: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活动,邀请相关媒体、企业代表和消费者参与,宣传推广广东省的优质农产品。
五、活动保障
为确保评选推介活动的顺利进行,广东省农业厅将提供活动经费和相关场地,组织专家评审和市场调研,协助组织推介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工作。
六、活动效益
通过本次评选推介活动,将大力宣传广东省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提升广东省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篇二
近年来,广东省的农产品在质量和品牌形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农产品的发展和推广,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广东省农业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本次评选推介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评选出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广东省农产品的优势和特色,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形象,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推动广东省农业的发展。
评选范围包括广东省内各地的新农产品,主要评选对象为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农产品。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评选过程中将通过专家评审、市场调研和消费者投票等方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客观和权威性。
评选推介活动的具体程序包括报名阶段、初评阶段、复评阶段和推介活动。各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可以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产品。对初评通过的候选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和产品品鉴,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活动,邀请相关媒体、企业代表和消费者参与,宣传推广广东省的优质农产品。
为确保评选推介活动的顺利进行,广东省农业厅将提供活动经费和相关场地,组织专家评审和市场调研,协助组织推介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工作。
通过本次评选推介活动,将大力宣传广东省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提升广东省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通过评选推介活动,也可以为广东省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篇三
一、活动背景
品牌就是信誉,就是信用,就是信任。农业品牌贯穿农业供给体系全过程,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是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标志。当前,我国已进入质量兴农、品牌发展的新时代。品牌成为农业竞争力的核心标志,成为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引领,成为提高市场号召力的重要抓手。用品牌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有效促进生产、品质、效益的全面提升。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胡春华书记和马兴瑞省长多次强调要探索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从广东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走高新、高效、精细、优质的发展路子,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邓海光副省长在2017年全省农业工作会明确要求继续发展优质名牌产品。
省农业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农业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部署开展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立足“农”的发展定位,突出“企”的发展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让农业品牌亮起来、广大农民富起来。
二、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做大做强广东特色农业品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开发岭南特色农业潜力,丰富特色产业内涵,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传统产业焕发新的活力。
开展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是我省落实农业部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评选推介活动,从我省食用农产品中,评选一批承载岭南文化、体现广东特色、展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布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重点推介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及经营专用产品品牌,开展全方位专题宣传推介,探索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品牌培育、保护和推广的道路,有效推动我省现代农业“新三品”的协同发展。
三、组织机构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农垦总局、省贸促会、省社科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共同发起,发起单位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成员。邀请著名农业行业专家和食品行业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并根据申报产品类别下设对应的评审专家小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制定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一)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条件
名特优新农产品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品质、深远的历史影响、较高社会知名度的食用农产品。
“名”—指广东省、市、县培育认定的品牌农产品。
“特”—指在特定区域内生产、加工、特色鲜明的农产品。
“优”—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产品:产品品质达到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通过省部级质量检测和省级以上认证的农产品;曾在市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上获得奖项的产品。
“新”—指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等成果开展生产、加工的农产品。
符合上述特征的产品,都具备申报条件,通过好中选优,评选建立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同时,对申报主体作如下特别要求:
1.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经营专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个经营主体可申报多个经营专用品牌。
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经营专用品牌入库产品登录系统后开展复审,初评申请产品完成系统注册后开展申报。
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列入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二)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申报条件
按照农业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创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特优区,重点评选一批原料来源可溯、把握市场需求准、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核心企业,实现“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融合发展,将特色农业培育成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提升我国特色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参选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农业企业,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产品的原料生产基地来源于区域公用品牌产区,同时要求申报单位注册地在产区所在地市,或者区域公用品牌产区所在地市农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报的证明;
3.申报单位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4.申报单位无违法失信记录。
五、评选过程
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评选过程由申报、推选、评审、审定、公示、发布六个环节组成。
(一)申报
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进行注册,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推荐
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对本地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专用品牌及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三)评审
根据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程序,经产业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汇总形成综合得分名单,经专家委员会评定形成评审结果名单。
区域公用品牌评价分值由地市推荐分、专家评审分及公众推选分三部分组成。
经营专用品牌评价分值由地市推荐分、专家评审分、市场满意度调查分及公众推选分四部分组成。
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评价分值由地市推荐分、专家投票分及综合指标计算三部分组成。
(四)审定
评选委员会对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及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
(五)公示
在各主要媒体对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六)发布
在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上正式发布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对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进行表彰,并组织产品现场展示。
六、宣传推介
(一)品牌推介
强化品牌农产品在消费地区的营销推广体系建设,面向机关团体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系列推介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面向社区开展品牌农产品专区体验活动,切实推动“产地+农民-社区+市民”产销互动对接,切实有效推动广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消费推广
面向消费端开展系列名特优新农产品体验推广,搭建广东品牌农产品专区,通过线上线下信息互动协同,让消费者对广东品牌农产品“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有品鉴、买得到、一起评”。切实应用“互联网+”新方式实现产销对接,积极开展网络展览、社区展销、粤农北上、社区体验等消费推广,抱团参加现代农业博览会、名特优新农产品摄影比赛展览等多样性消费推广。通过多元化消费渠道推广,实现百个品牌到机团、百个农企驻专区、百个特产到社区、千份体验到市民、万次分享促推广、名特优新随时买。
(三)媒体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宣传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包括预热、启动、活动全程一系列宣传、产品代言推介,建立推介专栏、专版,全方位展示我省品牌建设情况,显著提升省品牌农产品在社会各层面的认知度。
(四)高峰论坛
邀请国家及省农业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企业代表就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区域品牌发展、品牌价值研究及农产品社区配送与团体消费等进行交流研讨。
(五)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推介展示
结合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的召开,开展综合性大型宣传推介活动。
七、时间安排(2017年6月-11月)
(一)前期准备
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篇四
(二)活动启动
6月印发活动通知,举行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启动仪式。媒体开展活动宣传,在省市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及农业系统等各大网站,同一时间分阶段发布活动信息、公告评选活动方案,加强对评选地区相关单位及经营主体的宣传发动。
(三)现场推介
6月至10月,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品牌农产品推广活动,开展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地市巡回推介宣传,组织发动本地涉农企业参与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四)开展申报
6月,发布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专用品牌及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申报指南,确定相关评选细则,开展网络申报、申报咨询等系列相关工作。
(五)地市推荐
8月中旬各地市农业局完成本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专用品牌及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进行审核并推荐,形成各地市推荐名单。
(六)评审准备
8月下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申报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组建各产业评审专家小组。
(七)专家评审
9月,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开展专家评审并完成专家个人评审。
(八)满意度调查
9月,完成申报产品市场满意度调查并完成分值计算。
(九)公众评选
9月至10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公众评选,发动公众为参评品牌点赞,并完成分值计算。
(十)专家委员会评定
10月中旬,产业评审专家小组评定形成各产业综合得分名单,经专家委员会评定形成评审结果名单。
(十一)结果审定
11月上旬,评选委员会对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结果及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
(十二)名单公示
11月中旬,完成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拟表彰名单公示。
(十三)发布表彰
11月,在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上发布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对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