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18-06-09 02:12: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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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一

近年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与推广,使得文明建设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文明建设,激发广大农民的文明意识和道德觉悟,我们村决定开展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以树立典型、引领风尚,让村民们争做文明示范家庭。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旨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增强全村居民的共同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乡村文明氛围。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2.履行家庭主要责任,关心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关心社会问题,乐于助人;

4.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尊重他人权益;

5.勤俭节约,以环保为主导,倡导低碳生活;

6.重视家风家教,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

7.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三、评选程序

1.征集候选户:全村居民可以推荐自己家庭或其他家庭参选,推荐表需写明被推荐户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

2.初评:由村级文明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初评小组对候选户进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家庭成员的品德、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家风家训等;

3.公示:将初评结果公示于村委大厅,并接受群众监督;

4.复评:公示期结束后,由村级文明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复评小组对初评入选的家庭进行复评,重点考察家庭成员在社区公益活动中的积极参与程度;

5.筛选: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的村级十星级文明户。

四、奖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村级十星级文明户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

2.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栏、村务公开会议、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评选结果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家庭争做文明示范;

3.奖励补贴:对村级十星级文明户给予适当的奖励补贴,鼓励他们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建设,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有文明的良好风尚。我们相信,在全村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农村文明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二

随着农村社会的进步发展,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我们村决定开展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以树立典型、引领风尚,推动农村的文明进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旨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文明意识和道德觉悟,营造良好的农村文明氛围。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和睦,关心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关心社会问题,乐于助人;

4.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尊重他人权益;

5.倡导环保,积极践行低碳生活;

6.重视家风家教,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

7.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三、评选程序

1.征集候选户:全村居民可以推荐自己家庭或其他家庭参选,推荐表需写明被推荐户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

2.初评:由村级文明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初评小组对候选户进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家庭成员的品德、家庭和谐、邻里关系、家风家训等;

3.公示:将初评结果公示于村委大厅,并接受群众监督;

4.复评:公示期结束后,由村级文明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复评小组对初评入选的家庭进行复评,重点考察家庭成员在社区公益活动中的积极参与程度;

5.筛选: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的村级十星级文明户。

四、奖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村级十星级文明户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

2.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栏、村务公开会议、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评选结果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家庭争做文明示范;

3.奖励补贴:对村级十星级文明户给予适当的奖励补贴,鼓励他们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文明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农村社会环境。我们相信,在全村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农村文明建设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

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四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五

  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xx]1号)、揭西文明办〔20xx〕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我县文明水平,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县14个乡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修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而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爱护公共财产。

  2、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家庭成员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受治安处罚、劳教、刑事处罚者;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他人。

  4、兴业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部分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执行乡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5、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相亲,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

  6、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星:保持庭院整洁,住房周边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9、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对健康不益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10、文明礼貌星: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成员文明有礼,品德端正,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损害公物。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活动从20xx年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将评选出520户“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具体名额分配为:14个乡镇中,秀水镇、南娄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和苌池镇各50户,剩余乡镇各30户。

  五、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虚功实做,动态管理,激活基层,常创常新。

  六、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8月31日)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比条件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创建评选(9月1日——9月30日)

  一是对标创建。村支两委会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农户自评。各乡镇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评星表,指导填写农户自评一栏,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三是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做好记录。

  四是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支两委会综合镇派出所、工商所、信访、综治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五是张榜公示。村支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村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支两委要及时复查复议。

  3、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0月1日——10月31日)

  一是授牌表彰。村支两委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就“评星”结果上报所属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复核,将最终名单上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进行统一挂牌和表彰。

  二是成果展示。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在所属辖区内选取人民群众集聚的区域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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