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碰撞作文(优选3篇)

时间:2012-08-06 05:14: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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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的碰撞作文 篇一

情与法的碰撞

在现实生活中,情与法的碰撞时有发生。情感是人类的天性,而法律则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二者之间的冲突常常引发众多的争议和讨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情与法的碰撞,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首先,情感是人们内心深处的感受和情绪。它们是人类独特的特征,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爱、喜悦、悲伤等各种情感。情感是人类之间联系最紧密的纽带,它能够激发人们的同情心和关怀之情。然而,当情感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情感往往会被压抑或限制。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它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规范和界限。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然而,有时法律的制定与人们的情感需求相悖。例如,某些法律可能限制人们的自由,或者不允许某些行为,这可能与人们的情感需求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情感往往会受到限制,人们可能会感到不公平或不满。

然而,情感与法律的冲突并非一无是处。情感可以激发人们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关注和反抗,从而促使法律的改变。当情感受到限制时,人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例如示威抗议、请愿运动等。这些行动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并推动相关的法律变革。因此,情感与法律的冲突也可以被视为社会进步的动力。

在我看来,情感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情感使我们成为有血有肉的人,而法律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序和公正的社会环境。情感可以激发我们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关注,而法律则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框架和途径。当情感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并争取法律的改变。

综上所述,情与法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情感是人类的天性,它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爱和关怀。然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情感和法律虽然有时会发生冲突,但它们也可以相辅相成。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并争取法律的改变,以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公正。

情与法的碰撞作文 篇二

情与法的碰撞

情与法的碰撞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情感是人类的内心感受,而法律则是社会秩序的规范。当情感与法律发生冲突时,人们常常在两者之间感到困扰。在本文中,我将探讨情与法的碰撞,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情感是人类天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我们对周围世界的感受和体验,使我们能够体验到爱、喜悦、悲伤等各种情感。情感是我们与他人建立联系的纽带,它们可以激发人们的同情心和关怀之情。然而,当情感与法律相冲突时,人们常常会感到困惑和矛盾。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它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规范和界限。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然而,有时法律的制定与人们的情感需求相冲突。例如,某些法律可能限制人们的自由,或者不允许某些行为,这可能与人们的情感需求相悖。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感到不公平或不满。

然而,情感与法律的冲突也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情感可以激发人们对不公正现象的关注和反抗,从而推动法律的改变。当情感受到限制时,人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例如示威抗议、请愿运动等。这些行动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并推动相关的法律变革。因此,情感与法律的冲突也可以被视为社会进步的动力。

在我看来,情感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情感使我们成为有血有肉的人,而法律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序和公正的社会环境。情感可以激发我们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关注,而法律则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框架和途径。当情感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并争取法律的改变。

综上所述,情与法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情感是人类的天性,它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爱和关怀。然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情感和法律虽然有时会发生冲突,但它们也可以相辅相成。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并争取法律的改变,以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公正。

情与法的碰撞作文 篇三

情与法的碰撞作文范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情与法的碰撞作文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武警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情与法的碰撞作文(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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