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通知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与"职业教育"两个概念的复合。复合的结果导致三种理解:第一种将它归入"高等教育"范畴,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的`教育;第二种认为它只是"职业教育"范畴中处于高层次的那一部分,并不属于高等教育,从而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视为两个并列的、互不交迭的教育范畴;第三种则把它泛化地理解为,凡是培养处于较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不管其属何种系列)的教育都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如把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中的高级技工教育也看作是高等职业教育,从而将"高等"与"高级"等同起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部对2017年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汇总,并依法组织对2017年申请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进行审批。现将汇总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职专业726个,专业点55312个。专业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汇总备案结果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zyyxzy.cn)查询。专业名称、代码及修业年限以平台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截至2016年10月31日,我部共收到2017年申请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323个。经过专家评议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司法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017年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169个,自2017年起可以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等均以本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2017年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154个。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备案和审批结果安排高职招生计划。
附件:2017年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设置审批结果
教育部
2017年
1月13日附件:
2017年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设置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