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一
尊敬的xx公司:
我是xx市xx小区xx楼xx号的住户,我代表楼内所有住户向贵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我在此向贵公司详细陈述以下事宜,希望贵公司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
自从贵公司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开展了xx工程以来,我们住户生活质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首先,工程期间贵公司的施工噪音过大,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早上五点开始的施工噪音持续到晚上十一点,不仅打扰了我们的休息,还影响了孩子们的学习。尽管我们多次向贵公司反映,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贵公司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施工现场的粉尘不仅弥漫在空气中,还进入到我们的住宅内部。我们的家具、窗户、地板等都被粉尘覆盖,严重影响了室内环境的卫生和舒适度。我们不得不频繁清洁房屋,购买空气净化器等清洁用品进行应对,给我们增加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最后,贵公司的施工还导致了小区内的供水供电问题。在工程进行期间,我们多次遭遇断水断电的情况,给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我们无法正常洗漱、做饭,甚至有的住户的电器设备因此受损。我们多次向贵公司投诉,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贵公司的工程施工给我们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失和困扰。因此,我们要求贵公司对我们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具体赔偿要求如下:
1. 对于施工期间的噪音扰民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以及适当的补偿金。
2. 对于施工期间的粉尘污染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清洁费用,并赔偿我们由于粉尘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3. 对于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解决小区内的供水供电问题,确保我们的正常生活。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申请,妥善解决以上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赔偿。我们期待贵公司能够尽快回复,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好我们的赔偿事宜。
谢谢!
xx小区住户代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二
尊敬的xx公司:
我是xx市xx小区xx楼xx号的住户,我代表楼内所有住户向贵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我在此向贵公司详细陈述以下事宜,希望贵公司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
自从贵公司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开展了xx工程以来,我们住户生活质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首先,工程期间贵公司的施工噪音过大,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早上五点开始的施工噪音持续到晚上十一点,不仅打扰了我们的休息,还影响了孩子们的学习。尽管我们多次向贵公司反映,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贵公司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施工现场的粉尘不仅弥漫在空气中,还进入到我们的住宅内部。我们的家具、窗户、地板等都被粉尘覆盖,严重影响了室内环境的卫生和舒适度。我们不得不频繁清洁房屋,购买空气净化器等清洁用品进行应对,给我们增加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最后,贵公司的施工还导致了小区内的供水供电问题。在工程进行期间,我们多次遭遇断水断电的情况,给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我们无法正常洗漱、做饭,甚至有的住户的电器设备因此受损。我们多次向贵公司投诉,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贵公司的工程施工给我们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失和困扰。因此,我们要求贵公司对我们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具体赔偿要求如下:
1. 对于施工期间的噪音扰民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以及适当的补偿金。
2. 对于施工期间的粉尘污染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清洁费用,并赔偿我们由于粉尘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3. 对于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问题,我们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解决小区内的供水供电问题,确保我们的正常生活。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申请,妥善解决以上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赔偿。我们期待贵公司能够尽快回复,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好我们的赔偿事宜。
谢谢!
xx小区住户代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三
赔偿申请人:袁影,女,现年51岁,住永川区桂山路74号2-3-4#,
电话:。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永川区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李丰川,职务局长: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赔偿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37天的损失费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万元。赔偿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__年12月12日以及20__年4月28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__年6月8日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20__]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__年8月6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__。12。30申请书),永川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37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赔偿申请书。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制度的钥匙: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强制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请求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125,43元5倍=4640,005倍=23204,55元
2、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4月2日共计270天,减去羁押时间37天,其余233天125,42元=29225,00元(以20__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__年6月9日确认申请人进京办事的火车费238元,汽车费27元,住宿费2个月210元/月=420元。生活费每月按500元2个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270。00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永川区公安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0000元。总计:103699,55元。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依法再次向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此致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申请人袁影
20__年5月4日
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四
(一)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及先行程序
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指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其特点为:将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与要求赔偿二项一并提出。
(三)允许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四)行政赔偿申请书
赔偿申请书是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文件,也是赔偿义务机关据以审查赔偿请求。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五
赔偿申请人:袁影,女,现年51岁,住永川区桂山路74号2-3-4#,
电话:。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永川区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李丰川,职务局长: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赔偿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37天的损失费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万元。赔偿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2日以及20xx年4月28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6月8日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20xx]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xx年8月6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xx。12。30申请书),永川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37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赔偿申请书。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制度的钥匙: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强制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请求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125,43元5倍=4640,005倍=23204,55元
2、20xx年6月9日至20xx年4月2日共计270天,减去羁押时间37天,其余233天125,42元=29225,00元(以20xx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xx年6月9日确认申请人进京办事的火车费238元,汽车费27元,住宿费2个月210元/月=420元。生活费每月按500元2个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270。00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永川区公安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0000元。总计:103699,55元。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依法再次向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此致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申请人袁影
20xx年5月4日
申请人:深圳市A13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XX大/d三楼302房电 话:0755-被申请人:深圳市CD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㈩环路号电 话: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深圳市CD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
赔偿申请书范文 篇六
申请人:程XX,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XX车主XXX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XXX(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XX医院抢救无效死亡。XX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XXX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XXX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XXX元。根据XXX车主XX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XXX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此致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