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还钱的起诉书 篇一
尊敬的法庭:
我是原告,特此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我所借给他的款项。我在此向法庭提供以下事实和证据,以支持我对被告的要求。
首先,被告在2019年5月份向我借款10000元人民币,约定在6个月内归还。我当时出于信任和友情的考虑,答应了被告的请求。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我保留了借款时的银行转账记录和短信往来作为证据。
其次,按照约定,被告应在2019年11月份前归还全部借款。然而,截至目前,被告尚未归还任何一分钱。我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他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我已经耐心等待了很长时间,但被告的无理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经济状况。
最后,我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根据我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立即归还我所借给他的10000元人民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利息。
在此,我也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审理此案,保护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谢谢法庭的审理!
原告:XXX
日期:2020年1月1日
要求还钱的起诉书 篇二
尊敬的法庭:
我是原告,特此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我所借给他的款项。我在此向法庭提供以下事实和证据,以支持我对被告的要求。
首先,我与被告是多年的好友,并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在2018年9月份,被告向我借款5000元人民币,承诺在3个月内归还。由于我们之间的友情和信任,我同意了他的请求。虽然当时我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我保留了银行转账记录和短信往来作为证据。
其次,根据约定,被告应在2018年12月份前归还全部借款。然而,截至目前,被告尚未归还任何一分钱。我多次与被告沟通,催促他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也对我造成了经济和心理上的困扰。
最后,我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根据我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立即归还我所借给他的5000元人民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利息。
在此,我也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审理此案,保护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谢谢法庭的审理!
原告:XXX
日期:2020年1月1日
要求还钱的起诉书 篇三
原告:xxx 住所地:xxxx
被告:xxxx 住所地: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代收款人民币xxxxxx元及利息xxx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从xxx年6月计算至起诉日止,实际应计算至被告还款为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28日和20xx年4月3日,原告委托被告向xxx托运价值人民币xxx元的xxx200件。被告也分别于xxx年3月28日和4月3日签发了编号为xxxx和Nxxx7的运单并加盖了被告的业务章并收取原告的上述货物,这两张运单上均注明了:由被告代收货款7500元,被告的运费400元从货款扣除。20xx年6月起,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给付款xxx元,但被告均以xxx没有支付货款为由拒绝给付。原告又致
电给xxx,要求其说明原因,但xxx答复说:货款已全部交给了被告。因此,原告又再次要求被告履行义务,但被告以各种理由至今未将已收到的货款交还原告。
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3月28日和4月3日所签发的运章其实就是两份运输合同,并且已开始实际履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既已收到的货款却拒不交付给原告,不但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而且是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侵权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并且该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为此,原告为保护企业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要求还钱的起诉书 篇四
原告:xxxxxxxxxxxxxxx
民族:xxx职务:xxx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被告:xxx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xxxxxx元、利息x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2月25日,被告与原告商订借款一事,被告向原告借款金额6万5千元,约定还款日是XXX年4月30号归还2万3千元,XXX年6月30号归还4万2千元。
XXX年4月30日到期后,被告在XXX年5月16号通过银行支付3000元到原告帐户。尚欠xxxxxxx元未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
3、本诉状副本一份
xxxxx人民法院
原告人: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要求还钱的起诉书 篇五
原告:吴彩娟,又名吴彩媚,女,汉族,1962年6月8日出生,住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广场东路32号,公民身份号码330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告:郑祥国,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郑祥国立即偿还原告吴彩娟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柒仟伍百元(¥17500元)及利息(自20xx年4月5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息1%计算)。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郑祥国于20xx年4月5日向原告吴彩娟借款人民币175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1%,未约定还款期限。2006
年4月4日被告郑祥国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原告吴彩娟又名吴彩媚,日常生活中习惯用吴彩媚称呼。后原告吴彩娟向被告郑祥国多次催要欠款,但被告郑祥国以无款为由拒绝归还,至今被告郑祥国尚欠原告借款人民币17500元,利息从20xx年4月5日起一直未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郑祥国拒绝归还原告吴彩娟借款175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理应及时支付,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致
龙湾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