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家长: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安全和顺利接送,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校车接送协议书,以确保校车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校车接送时间和地点
1.1 接送时间: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上下学时间确定。
1.2 接送地点:学生住所附近的指定接送点。
二、学生责任
2.1 按时等候:学生应在规定的接送时间前到达指定接送点等候,不得迟到。
2.2 文明行为:学生应遵守校车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2.3 安全意识: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车行驶过程中伸出窗外或做出危险行为。
三、司机责任
3.1 安全驾驶:司机应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保证安全驾驶。
3.2 爱心服务:司机应友善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舒适。
3.3 车辆维护:司机应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设备和车况,确保校车正常运行。
四、家长责任
4.1 与司机保持沟通:家长应与司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学生的上下车时间和地点。
4.2 监督学生行为:家长应教育学生遵守校车规定,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4.3 及时反馈问题:家长应及时向学校或校车公司反馈校车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五、费用支付
5.1 学校校车费用由家长根据约定时间支付。
5.2 家长应按时支付校车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支付,应提前与学校或校车公司协商。
六、协议解除
6.1 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6.2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年。
7.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请双方家长在下方签字确认并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以备日后参考。
学校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车接送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家长: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安全和顺利接送,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校车接送协议书,以确保校车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校车接送时间和地点
1.1 接送时间: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上下学时间确定。
1.2 接送地点:学生住所附近的指定接送点。
二、学生责任
2.1 按时等候:学生应在规定的接送时间前到达指定接送点等候,不得迟到。
2.2 文明行为:学生应遵守校车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2.3 安全意识: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车行驶过程中伸出窗外或做出危险行为。
三、司机责任
3.1 安全驾驶:司机应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保证安全驾驶。
3.2 爱心服务:司机应友善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舒适。
3.3 车辆维护:司机应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设备和车况,确保校车正常运行。
四、家长责任
4.1 与司机保持沟通:家长应与司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学生的上下车时间和地点。
4.2 监督学生行为:家长应教育学生遵守校车规定,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4.3 及时反馈问题:家长应及时向学校或校车公司反馈校车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五、费用支付
5.1 学校校车费用由家长根据约定时间支付。
5.2 家长应按时支付校车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支付,应提前与学校或校车公司协商。
六、协议解除
6.1 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6.2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年。
7.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请双方家长在下方签字确认并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以备日后参考。
学校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车接送协议书 篇三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鑫日游商务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组织的学生提供上下学车辆接送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辆牌照号码为客车座(以下简称“服务车辆”),用于向甲方组织的各校学生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接送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学生上下学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并指定专用,乙方不得将服务车辆用于同时接送其他人员或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承诺服务车辆必须为按照政府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的,依法检验合格的车辆,并具有各项合法的运营手续及资质。
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车辆厂家的规定完成各项保养检修,并保证始终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运行状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车辆保险(交强险,乘员险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必须为自己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配备专门司机及护导人员各一名,以保证提供安全、有效的接送服务。
护导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车型的驾驶年限5年以上驾龄的职业经历,且未发生过任何曾经有意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不良执业经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司机的驾驶执照等职业资质证书。
6.乙方车辆在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乙方所造成的一切乘车人员的伤亡损失和相关事宜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并与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于善后事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孩子在乘坐校车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如遇因甲方孩子不遵守乘车规定;造成伤害的乙方只负责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部分,超出部分有甲方自己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中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接送服务的期限为,自20XX年9月日起至20XX年月学校放假期间的每个接送日。
接送日指所接送学校的规定的除寒暑假及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外乙方学生的每个上学日。
三.接送地点及接送时间
乙方在上述服务期限内,于每个接送日上午将乙方学生由接送至小学,于每个接送日下午将乙方学生由小学接送至上午被接地点。
服务车辆的准确发车与停靠地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体的接送线路附表格。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金额:
往返接送的学生,每人每月费用为300元,单程费用为200元,特殊情况双方商量确认。
甲乙双方均同意:
1.如因甲方学生自身原因未能搭乘甲方服务车辆,乙方不予退费,不可抗力除外。
2.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都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运作,乙方不予退费。
3.因寒暑假前后接送日不定,车费将按平均日计算,
4.服务费用按月计算,甲方被接送人员是否乘满接送日期,不影响乙方按月计算并收取该费用。
如果不继续接受服务,乙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仍应当按前述约定数额向甲方支付该等费用。
五.责任义务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提供接送服务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乙方上述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并且不得有车内吸烟、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2.乙方应向甲方准时的接送服务,不得因乙方原因导致接送站时间延误。
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完成接送服务,乙方应保证及时安排其它替代车辆它车辆接送学生,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甲方学生自接到乙方看护人员手中或服务车辆上至交送至学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4.乙方方负责为甲方学生办理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金额:¥380,000/人
5.乙方在接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堵塞严重等原因,被接送学生回家时间延长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说明原因,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甲方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被接送学生上学时,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需陪同被接送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乙方车辆,早晨做到人等车。
放学时车辆到达地点后,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必须及时将被接送学生接回避免学生走失。
2.甲方被接送学生如有不用接送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班车负责人。
3.甲方应督促被接送学生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无特殊情况,行车路线不再改变,如需换乘车辆应须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提前作出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各项责任义务且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或有违约行为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予以纠正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
2.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变差不能另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同等档次、车况良好的车辆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汽车驾驶与学生看护服务质量不能令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撤换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前述约定条件的人员继续提供服务。
4.如果在乙方有意隐瞒车龄、车况及司机、看护人员的真实情况,或在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被接送学生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对甲方各项损失(包括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接送服务时,每迟延一次,乙方有权按比例扣除当日应支付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其后的费用支付时直接扣除)。
若乙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能准时提供接送服务,或一次无故不履行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甲方不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且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导致被接送学生不能准时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有权为其他被接送学生考虑拒绝延时等待前述发生迟延的被接送学生,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在本协议期间,除非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或不可抗力情形,未经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