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为了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此制定本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
一、双方责任
1. 承运方责任:
(1)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货物不受损坏、丢失或被盗。
(2)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事故。
(3)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2. 发货方责任:
(1)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和特性等。
(2)妥善包装货物,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损坏。
(3)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货物,并配合承运方的运输安排。
二、运输安全措施
1. 承运方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2)加强货物装载和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滚动、倾斜或碰撞。
(3)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预警。
(4)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
2. 发货方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1)选择合格的承运方,确保其具备专业的运输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2)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和特性等。
(3)妥善包装货物,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
(4)对货物进行必要的保险,以应对意外事件。
三、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请各位合作伙伴认真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并共同努力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合作!
此致
敬礼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为了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制定本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以规范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行为和责任。希望通过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促进合作伙伴关系的持续发展。
一、双方责任
1. 承运方责任:
(1)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货物不受损坏、丢失或被盗。
(2)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将货物交付给收货方,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2. 发货方责任:
(1)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和特性等。
(2)妥善包装货物,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损坏。
(3)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货物,并配合承运方的运输安排。
二、运输安全措施
1. 承运方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1)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3)加强对货物装载和固定的管理,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滚动、倾斜或碰撞。
(4)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预警。
2. 发货方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1)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资质的承运方,确保其具备进行货物运输的能力。
(2)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和特性等。
(3)妥善包装货物,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
(4)对货物进行必要的保险,以应对意外事件。
三、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请各位合作伙伴认真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并共同努力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合作!
此致
敬礼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
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四
甲方:(承运单位)
车主姓名:车号:驾驶证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案号:详细地址:车主手机号:座机号:
乙方:(托运单位)
货主:证件号:详细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重量):
3.起运地点:
4.到达地点: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8.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9.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10.运输费用:
11.结算方式: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协助甲方做好运输工作。
3.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及时向托运方传达信息,协助托运方做好货品交接工作。
4.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
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托运货物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禁运物资。
2.运输期间沿途运输费、住宿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费等属于车辆的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运输途中,因承运方的手续不全,车况不良造成的事故、罚款由承运方负责。
4.运输中,因承运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方要负责全额赔偿。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作,如出现争议,先进行协商解决。
2.出现纠纷,协商不成,交由托运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