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现就经济纠纷一案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就案情向贵院陈述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与被告YYY为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于20XX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为共同投资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根据合作协议,我出资XX万元,占股40%,被告出资XX万元,占股60%。合作协议规定了投资比例、利润分配、合作期限等具体内容。
二、违约行为
然而,在合作期间,被告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具体违约行为如下:
1.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出资,导致我个人承担了过多的投资风险;
2.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进行分红,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
3. 被告擅自私吞公司的资金,严重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益。
三、损失情况
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我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具体损失如下:
1. 由于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出资,导致我个人承担了过多的投资风险,目前已经亏损XX万元;
2. 由于被告未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进行分红,我未能获得应有的收益,损失约XX万元;
3. 被告擅自私吞公司的资金,我遭受了XX万元的财产损失。
四、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人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出资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 判决被告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并支付我应得的收益;
3. 判决被告归还擅自占用的公司资金,并赔偿我遭受的财产损失;
4.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在此向贵院提起经济纠纷一案的民事诉讼,并就案情向贵院详细陈述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涉及我与被告YYY之间的经济合作纠纷。根据合作协议,我与被告合作投资一家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比例为我出资占60%,被告出资占40%。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投资回报分配等内容。
二、违约行为
然而,在合作期间,被告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具体违约行为如下:
1.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资,导致项目进展受阻,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发展和我个人的利益;
2.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出资,导致我个人承担了过多的投资风险;
3. 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职责,导致项目运作不顺利,严重影响了项目的经营状况。
三、损失情况
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我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具体损失如下:
1.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资,导致项目进展受阻,我因此遭受了XX万元的经济损失;
2. 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出资,导致我个人承担了过多的投资风险,目前已亏损XX万元;
3. 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职责,导致项目运作不顺利,我因此遭受了XX万元的损失。
四、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人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出资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 判决被告承担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我遭受的损失金额;
3.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篇三
原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 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篇四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
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