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一
进口食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给人们带来了丰富多样的口味和选择。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进口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我公司郑重承诺: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首先,我们将严格把关进口食品的产地和生产环境。我们只选择符合国际标准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合作,确保他们的生产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并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我们将定期对供应商和生产商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他们的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其次,我们将对进口食品进行全程追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进口食品追溯系统,记录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信息,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都可以被追溯到其原始来源。这样一来,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能够第一时间找到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另外,我们将加强进口食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将与权威的食品检测机构合作,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我们将严格按照检测结果对产品进行分类管理,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
最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综上所述,作为进口食品供应商,我们郑重承诺保障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我们将严格把关进口食品的产地和生产环境,建立健全的进口食品追溯系统,加强产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以及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我们将竭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为人们的餐桌添上一份健康与美味。
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二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进口食品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一家专注于进口食品的公司,我们深知食品安全对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进口食品。
首先,我们将严格选择合作伙伴,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只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认证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合作,确保他们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我们将对供应商和生产商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的生产能力。只有通过我们的严格筛选,才能将质量有保障的进口食品带给消费者。
其次,我们将加强进口食品的检测和抽检工作,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我们将与权威的食品检测机构合作,对进口食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抽检。我们将对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不含有任何有害物质或过量添加剂。只有经过严格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销售。
另外,我们将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我们将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追溯系统,记录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信息。这样一来,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能够第一时间追溯到问题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我们将保证每一批次的产品都可以被追溯到其原始来源,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
最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综上所述,我们郑重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进口食品。我们将严格选择合作伙伴,加强产品的检测和抽检工作,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我们将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进口食品,为人们的餐桌带来更多的健康和美味。
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三
为了确保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食品合格证单( 卫生证书》 《 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 进口食品。
本批进口食品存放在以下仓库场地中:
仓储场地名:
储场地地址:
进口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四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向社会公开承诺,另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
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
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
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
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
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
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