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推荐3篇)

时间:2018-05-04 02:30:29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 篇一

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借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和义务。它是在多个借款人共同申请贷款时使用的,旨在确保每个借款人都能按时还款,以减轻主借款人的压力。这种承诺书在个人贷款、房屋贷款和商业贷款等各种贷款场景中都有应用。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它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时,借款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这意味着每个借款人都有义务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还款。如果某个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其他借款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共同还款承诺书还具有约束力,即使在借款人之间有其他约定,承诺书的内容仍然起作用。

其次,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信用保证工具。通过签署承诺书,借款人可以向贷款机构证明他们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对于贷款机构来说,共同还款承诺书增加了借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果主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其他借款人可以代替其偿还贷款,从而保证了贷款机构的权益。因此,共同还款承诺书在提高贷款申请的审批通过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尽管共同还款承诺书在保障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如果借款人之间发生纠纷,可能会导致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执行困难。例如,如果一个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他借款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损失。其次,借款人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对其他借款人造成负担,甚至导致债务违约。

综上所述,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和信用保证作用的文件。它通过明确借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然而,借款人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 篇二

共同还款承诺书在金融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借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和义务。在贷款场景中,共同还款承诺书对于保障贷款机构和借款人的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时,借款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承诺书的约定,每个借款人都有义务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还款。如果某个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其他借款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法律效力确保了借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得到了明确和保障。

其次,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信用保证工具。通过签署承诺书,借款人可以向贷款机构证明他们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在贷款机构的眼中,共同还款承诺书增加了借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果主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其他借款人可以代替其偿还贷款,从而保证了贷款机构的权益。这种信用保证机制为贷款机构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手段,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

然而,共同还款承诺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首先,如果借款人之间发生纠纷,可能会导致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执行困难。例如,如果一个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他借款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损失。其次,借款人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对其他借款人造成负担,甚至导致债务违约。

综上所述,共同还款承诺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和信用保证作用的文件。它通过明确借款人之间的还款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然而,借款人在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只有在合理的前提下,共同还款承诺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提供可靠的保障。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 篇三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

  共同还款承诺书是指双方或多方签订共同承担债务还款责任的书面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应呢?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案例来了解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吧!

  共同还款承诺书范本【1】

  中国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

  鉴于 (以下简称借款人)与贵行签订的贷款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年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本人就与借款人共同还款事宜向贵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与借款人是 关系,愿与借款人共同参与还

  款,以帮助借款人偿还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息,直至借款人向贵行所借贷款全部还清。

  2、如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本人愿替其偿

  还逾期贷款本金和罚息。

  3、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具法律效应。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人:出身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还款承诺书的性质认定【2】

  【案情】2010年12月23日,肖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20万元整,月息3%,用于修建鱼塘搞养殖,2013年10月31日前连本带息归还”。

  到期后,肖某未偿还本息。

  2013年11月8日,肖某向李某出具承诺书,承诺书载明“肖某借李某现金20万元,因资金紧缺,没有按期归还,经双方协商定出还款计划:一、肖某作出承诺把房子卖了,先还清银行贷款。

  二、然后还李某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按银行的同等利息归还,本息在一年内付清。

  承诺人:肖某”。

  至今,肖某未偿还借款本息。

  2014年7月31日,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分歧】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意思表示,还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理由是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2013年11月8日,肖某向李某出具还款承诺书,李某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对该借款作出新的约定。

  因此,余下10万元的借款还款期限尚未届满,李某要求肖某偿还余下10万

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理由是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肖某向李某作出还款承诺书,但该承诺书为肖某的单方行为,且并未实际履行,故该承诺书对李某不具有约束力,肖某应当按照原借条的约定向李某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要约开始,承诺生效即告合同成立。

  本案中,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还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关键在于该承诺书是否得到李某的`认可。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内容具体明确,有分期偿还20万元借款的意思表示,有表明其行为受该承诺书约束的意思表示,故该承诺书是要约,承诺书到达李某时生效,肖某的行为即受到承诺书约束。

  但是李某是否有对该要约的承诺行为?本案中,李某既没有以通知方式明确表示接受要约,也没有以自己的行为默认表示接受要约。

  假如肖某在向李某出具承诺书后偿还部分借款或者利息,李某表示接受,那么可以推定李某以默示的方式对肖某要约的给予了承诺,双方当事人共同对原借款合同进行了变更。

  但是李某对肖某的要约既没有明示的承诺,也没有默示的承诺。

  所以该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行为,对李某没有约束力,肖某仍应依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故本案肖某应当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不予保护)。

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性质(推荐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