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扶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农业产业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村委会成员:
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见义勇为者是社会的脊梁,要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关怀”的指示精神,我村决定优先扶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农业产业。为此,特发布此通知,希望各位能够积极配合,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一、扶持对象
本次扶持对象为我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见义勇为人员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场合见义勇为,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
二、扶持内容
1.土地资源优先分配: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优先分配土地资源,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耕种面积。同时,可以适当减免土地租金或者提供优惠政策,降低他们的经营成本。
2.农业技术培训: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组织农业技术培训班,提升他们的农业生产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经营农业产业。
3.金融支持: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贷款支持,帮助他们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机设备等,并提供相应的利息补贴政策。
4.市场推广:积极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推广农产品,开拓市场,提供销售渠道和销售技巧培训,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三、扶持要求
1.申请条件: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见义勇为的事实,包括事发地点、时间、目击证人等。村委会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
2.经营管理要求:扶持对象需要按照农业生产规范进行生产经营,遵守国家相关农业政策和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3.资金管理要求:接受资助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如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扶持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的捐赠。村委会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扶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五、工作责任
村委会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资金管理、培训组织、市场推广等。各村委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六、宣传工作
村委会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本次扶持政策,包括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等,确保扶持政策的广泛知晓度。
希望各位村委会成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在农业产业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回报。
特此通知。
村委会
日期:
优先扶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农业产业的通知 篇三
关于优先扶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农业产业的通知
见义勇为是一种明心见性的行为。见到义、勇而为之。义,比小我更高尚的真善美;勇,从头到脚(穿)有坚硬的.盔甲的虫、在充满力气推动下的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优先扶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农业产业的通知》。
《通知》指出,由于我省见义勇为人员绝大部分属于农村群体,产业支撑薄弱,增收渠道狭窄,为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与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产业扶持力度。
《通知》明确,对有发展种植养殖业意愿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要优先纳入帮扶对象,及时指导他们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发展项目,优先给予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对有开展农资经营等涉农服务业意愿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要积极提供信息支持,帮助推荐项目,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及时提
供技术支持;对有发展农业产业意愿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要积极提供当地农业发展项目信息,协助推荐项目,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优先支持其申报项目。《通知》要求,各级综治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农业产业发展意愿;要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及时向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推送扶持项目信息,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进一步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推动项目实施。